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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志愿者傅强谈红十字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的六点建议

 乐康居 2020-06-16


傅强

志愿服务是红十字精神的具体体现,是红十字会从事人道救助工作的重要形式。拥有一支高效专业的志愿者队伍,能使志愿服务扎根人道救助工作各个领域,成为人道工作的根本保障。

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得力助手,红十字会在工作中大力吸收和使用志愿者,通过志愿服务把人道工作落实在基层,使之成为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要抓手,这对开发和利用社会人道资源,协调红十字会与社会关系,促进人道事业健康发展都会起到重要的推进作用。同时,有效利用志愿者资源,还可以弥补红十字会系统人力资源的不足,对拓展人道队伍多元化组成,增强社会公信力有促进作用。 

志愿服务工作对于红十字事业发展如此重要,理应受到全国各级红十字组织的特别关注。但是目前,各级红十字会由于惯性思维和工作路径等原因导致志愿服务工作缺少具体落地措施和投入。

一方面,志愿服务工作纵向划分层级太多,不够扁平化。志愿服务活动大都是自上而下,缺少对社会需求的真实把握,呈现突击化、运动化、形式化等缺点,以项目化持续运作的比较少。而且实施的多,评估的少。

另一方面,志愿者对红十字事业缺乏归属感。因为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体制不科学,缺少有效的登记注册体系,缺乏制度保障,缺乏有效的考评与激励机制等,导致志愿服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弱。

要解决这些问题,红十字会的志愿服务工作至少应做到以下几点:

整合社会资源,把红十字会打造成枢纽型平台组织,构建社会化和开放式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建设服务制度,制定发展规划,实施规范管理。

广泛招募专业志愿者,组建专业志愿者团队,突出专业志愿者在人道工作中的核心地位,鼓励志愿者组织独立注册,自我管理。要容许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在做好本领域志愿服务的基础上进行跨界服务,宣传人道事业,扩大人道事业影响力,吸引更多专业化的人才为人道事业服务。

建立健全志愿者队伍培训制度,为提升志愿者服务质量提供智力保障。逐步划分红十字志愿者基层培训、专业培训和领袖培训,从而满足不同层次志愿者需要。

建立健全对应真实需求下的项目化志愿服务制度。通过打造品牌培育骨干,锻炼队伍。各地应结合自身环境和发展需要错位发展。比如,依托博爱家园项目,大力发展农村的自治组织,以项目带动农村志愿者的发展。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考评制度,加大志愿服务活动和项目的投入产出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为志愿者队伍提供奖励依据。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激励制度。确保自身常态下的激励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对红十字志愿服务的关注,引导和融合社会资源给予志愿者以各种形式的褒奖。奖励除公开表彰外,还可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兑换制度等形式,引导全社会都来关爱志愿者。

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社会和资金保障制度,为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提供法律、物质和风险保障。同时要加强和改善对志愿者的保障条件,保护志愿者的人身安全,特别是为志愿者购买相应保险,并推动从立法上改善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的环境,让好人善举得到法律的保护。

总之,要通过观念的创新和弘扬、多领域的实践运作、组织模式和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公民意识的培养,促进红十字志愿者活动朝着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最终走出一条以志愿服务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精神,推进社会建设的道路。

(作者系安徽省马鞍山市红十字志愿者)

本文出自《中国红十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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