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参保城乡居民: 为方便参保患者异地就医报销,我县在2013年与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跨省直报平台,实现了出院即时报销,有效解决了我县参保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垫付费用多、报销时间长、参保地就医地往返跑腿等实际问题,受到参保患者的一致好评。 2020年6月8日,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联合致函我中心,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不再为我县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提供定点联网直报服务,改为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平台为患者直接结算,届时,将对我县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在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就医带来以下变化: 一、普通住院 1、办理手续的变化 2020年7月1日后入院患者,须住院前或住院当天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关注“景县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备案,也可携带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居民医保中心现场办理备案手续),出院时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平台联网结算。 2、待遇标准的变化 终止定点联网直报前入院患者,报销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5%,执行河北省医保目录。 2020年7月1日后入院患者,报销起付标准2500元,报销比例50%,通过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结算的执行山东省医保目录;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报销起付标准3000元,报销比例40%。 二、意外伤害 因意外伤害在德州两家医院住院的,48小时内拨打电话:0318-4286591或0318-6389821进行报案,调查后符合报销条件的,持相关资料回医保中心报销。 三、就医提示 终止定点联网直报后,可能会对部分参保患者就医自付部分产生影响,请大家根据自已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就医医院。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和全省统一要求,已经在北京、天津选定30家医院作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在这30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享受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65%的报销待遇,分别执行北京市、天津市医保目录,并可于出院时直接联网结算,无需垫付医疗费用。 北京15家医院名单: 1、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2、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陆军总医院) 3、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5、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6、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北京大学北大医院) 7、北京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8、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 9、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 10、中日友好医院 11、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院(301医院) 12、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 13、北京肿瘤医院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1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北京市儿科研究所) 15、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天津15家医院名单: 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2、天津市人民医院 3、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4、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5、天津市胸科医院 6、天津市环湖医院 7、天津市儿童医院 8、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 9、天津市眼科医院 10、天津市医科大学口腔医院 11、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12、天津市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 13、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天津血液病研究所) 14、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 15、天津市肿瘤医院 目前在德州市范围内仍实行定点即时结算的还有德州市市立医院、德城区妇幼保健院,原就医手续、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等均无变化。 特此通知,请大家广为转告。 景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0年6月12日 (景县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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