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到家简单做了一个炒饭加上几个菜,很快,我们三个人的晚饭就解决了。
好久没去楼下散步,想着饭后百步走,就和父女两人商量,女儿答应去楼下取快递可以,去超市买东西,不行。
边说,我们就边穿鞋下楼了。
到了物业那,取完快递,一看手表,刚七点半,就和爱人说先去小区马路边走走,我俩之后就带着闺女往外走了。
还没走到100米,女儿晃过神来,“诶,不是说只取快递吗?怎么又出来散步了,回去吧!”拽着我的手,用力拉我,可惜没拉动。
我说,“走走吧,我今晚吃的太饱了,走走哈。你要是不愿意走的话,你可以自己回去,我和你爸爸自己走。”
我知道她当然是不会回去的,这下我的“威严”用到了地方,可以让她不宅在家里。
走到一半,她爸爸又提出要去超市买点东西,女儿这回是执意不去的。
“闺女,你要是去的话,可以给你奖励100块钱作为零花钱。”
“啊?那一言为定!我可以买汉服咯!”
这态度转变的也太快了吧,我还没反应过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