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ETC车辆用户: 目前全国ETC线上发行渠道较多,非湖北省ETC授权渠道发行的为非我省ETC用户。按国家有关政策,从2019年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并实现对通行本区域的ETC车辆无差别基本优惠。这部分车辆通行全国路网、享受各省同等的优惠政策不存在问题。 但按全国联网运营规则,ETC用户的售后服务由发行方负责,我省暂无法对其他省发行方发行的(含线上渠道)客户提供ETC售后服务,用户须联系对应的外省发行方提供售后服务(卡片上通常印有发行方的服务热线电话)。 那么在申请办理前应注意什么呢?为大家整理了几点: 1、是否发行安装的ETC车载装置为本省? 2、是否会自动生成银行二类账户? 3、如果收到寄递的车载装置后相关的安装和使用流程及售后服务受理渠道是什么? 因销户或重新申办卡,办理程序及耗时都会比未办卡之前长,务必在申请办卡之前咨询清楚,同时,各合作银行也会履行告知义务。 特此提示。
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 2019年7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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