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公寓后来改名为培文公寓,坐落在今淮海中路449~479号,雁荡路口,今为上海市妇女用品商店,楼上为公寓。此建筑建于1930年,从建筑风格来说属装饰主义。
这座建筑高7层,中间部分高10层。建造时属法国人的产业,由法国人设计。建筑中部顶端有层层屋檐,而且都做得很宽厚,很有表现力。大楼用周边式布局,中间是个大院子。底层为商店,楼上是公寓,有单独的楼梯和电梯上下,从二楼至顶楼,有2室至5室户型不等,适合于各种家庭室至居住。公寓的条件较好,每户有壁橱、箱子间、厨房、烫衣台,还有集中供冷的冰箱。这在上世纪30年代来说条件已相当不错了。各层均设垃圾管道,人们倒垃圾不必下楼。大楼南面还有一排三单元的组合建筑(称小皮恩),本来为四层,后来增至五层,标准略低于前。
这座建筑到抗战胜利后,为“四大家族”中的孔祥熙所有,但作为这屋的屋主,不用孔祥熙的名义,以免太招摇。直到新中国成立后,为调查房地产,清查离大陆的国民党要人和高级将领在沪的房地产,才知道这座房子的所有权是属孔祥熙的,而且还查出他在沪的好几处房地产,如南洋路公寓、诺曼第公寓、迦陵大楼(原属哈同的财产)及虹桥路上的几幢花园别墅,还有好多里弄房子。
从建筑风格来说,这座建筑称得上是一座优秀建筑。形式简洁而又富有变化,上、下收头明确,中部主体突出,而且中间略高,主次分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个中间部分主体选择在重庆中路方向,形成“对景”,从如今的城市设计的角度来分析,也是做得很合理的。从建筑造型来说,很好地运用了装饰艺术手法,不但在局部装饰上是成功的(用简洁的线和形),同时在整体形象上也很有章法,无论从均衡、主次、比例、尺度、虚实等方面,都做得比较好。这些品评准则都是新古典主义的。新古典主义与古典主义的区别,就在一个“新”字,它把形式抽象为风格,抽象为纯构图,而不拘泥于那些柱式、檐部、拱券、基座之类的具体格式。因此,无论是装饰主义或新古典主义,都具有积极意义,因为它们并不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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