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百日专项行动 6月22日,省司法厅出台《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全面推进和规范我省“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 确定调解中心的功能定位 调解中心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指导、各单位各部门衔接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集受理接待、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以“山东智慧调解”系统为信息化保障,集成多种调解方式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一站式”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体网络综合服务平台。 规范调解中心的场所设置 按照“前台后厂”模式设置功能分区,即前有受理窗口,后有调解区域;符合“1+1+1+N”功能分区要求,即1个服务(接待)大厅(可联合设置),1个调解受理窗口(可分设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窗口),1个调解庭(安装音视频采集设备),N个功能室。 提出建立“两专”队伍 实现多调联动、多元化解 深化“山东智慧调解”应用 推动实体中心和网络体系同步建设,窗口平台和智慧系统一体打造,全面深化“山东智慧调解”应用水平,积极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机构登录使用智慧调解系统,最大程度发挥网上枢纽平台作用,确保受理、流转、调处、反馈线上线下同频运行,实现矛盾纠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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