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人民政府牌子旁边挂着成都市双流区永安街道办事处牌子是什么意思? 是升格了吗?换句话说,是镇长升官了吗?不是。永安镇镇长与永安街道办事处主任的行政级别是一样大的。 乡镇与街道的区别在于:永安镇是一级人民政府,政府是由镇长是由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不是由双流区人民政府任命的,也不是由永安镇人大主席团选举或任命的,中共双流区委只能提名镇长候选人而不能直接任命永安镇镇长。永安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人民政府,而是双流区人民政府的派出工作机构,所以永安街道办事处主任是由区人民政府直接任命。 为此,乡镇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在财政关系、人员编制等方面是存在明显差异的。从财政关系看,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乡与县各是一级财政,乡镇是要负责征收本辖区的各项税务的,然后按分成比例上划税收,乡镇享受财税分配权。所以乡镇设财税所,而不是财政所,乡镇人民政府编制本级公共财政预决算,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而街道办事处不是一级政府,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所以街道办事处的财政预决算叫区级部门公共财政预决算,是由区人民政府编制,提交本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街道办事处是不负责征税的,其辖区内的税收是由区税务局征收,所以街道办事处设财政所,而不叫财税所。换句话说,街道是只负责花钱的,本区域收税的事情是由上面负责做。乡镇是要收自己的税来花钱,钱不够花还得靠上级财政掏腰包补贴或从再上一级财政里转移支付给乡镇。所以乡镇财政的事情多一些,街道财政的事情少一些,人员配备自然也不一样。其他政府事务大致上也是这样的道理,所以乡镇人员编制和街道人员编制也不一样,街道人员编制属于区级部门人员编制,所以比乡镇人员编制少得多。 乡镇挂街道牌子,而没有取下乡镇牌子。究竟是为了什么?这块牌子带了啥子货? 这块牌子带的第一件货就是“人”。如果挂街道牌子,取下乡镇牌子,按上述所析,街道的人员配备是比乡镇要少的。如果挂街道牌子,把乡镇牌子取下,那就意味着开会时的板凳变少了,也就是有人会没有板凳坐,这就必须调动人员。所以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了,民政部门撤乡镇设街道时,组织人事部门是喊脑壳痛,我很清楚这项工作很难。因为一下子要安排一群人,消化起来是有点难。所以成都的这个做法被很多人理解成是为了这些人而作的“过渡性”安排。错了!不是的!因为撤乡镇设街道,即要取下乡镇牌子这种事情,其工作顺序是在撤乡镇之前就应该先调出人员,调整完毕才能挂牌。当民政部门向政府提请撤并乡镇时,民政部门是必须要商人事部门的,否则人事局长和常务副县长是要在政府决策会议上动用一票否决权的,民政局长反倒要下课。 那两块牌子都挂,是不是就意味着要带一班街道人马呢?不。成都市在批准乡镇挂街道牌子时就给他戴了紧箍咒:“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这是什么意思?“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意思就是这块牌子不带“人”这件货。那牌子还带什么货? 第二件货是“编制”。“不增人”是只抱牌子,不带人马,原来是多少人,现在仍然是那些人,但是牌子带着编制呢,不配人就意味着继续用乡镇编制,而把“街道编制”冻结了不准进人。冻结归冻结,但也意味着这个编制是空着的,只是不准人用而己,关键在财政的钱钱是跟着编制走。编制是一种定额,是一种标准,公共财政预算是根据定额和标准来编制的。因为人是活的,今天来明天走,如果财政跟着人走、跟着事情走,那在年初就没办法计算一年到底要花多少钱了,那财政预算就无从谈起了。所以财政预算是跟着编制走,所以“既然不增加人,当然就没有钱了”的认识是错的!没有人,只表示编制没人使用,但是编制是有钱钱的,没人用就会被挪作他用,所以吃空响就是这么来的。怎样才能不让抱牌子的地方吃空响呢?“不增加三公经费”就是专门堵这个洞的。所以成都给人家牌子时有这些紧箍咒。那这块牌子既不带人、又不带钱,拿来干什么?是拿来安排工作的。这块牌子带的最后一样货就是“工作事务”,并且体现了成都市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 街道与乡镇的工作事务是有所不同的,之前提到在财税方面,乡镇比街道事务多。但是又有哪些事务是街道有、乡镇没有的呢?只举一件涉及行政法律法规的事情,这也是乡镇为什么要加挂街道牌子的法理所在,即“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区别”。 一是关于居民委员会。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街道办事处)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第二,关于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上述两条法律条款表明,只有不设区的市(县级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比如街道办事处)对社区居民委员会有指导权,而乡镇是没有权利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所以乡镇财政是不能向社区居民委员会拨款的。而街道财政也是没办法向村民委员会打款的。所以既有村民委员会,又有居民委员会的乡级行政区,就必须要把乡镇和街道两块牌子挂起。 我曾经在乡镇基层工作过,当过党政办公室主任、组织干事、人事干部、统计与农业经济管理站站长、团委副书记、民政干事、人大主席团办公室主任,驻过村,在乡、镇、街道、区级部门都工作过,上述所言都是我自己所理解的,如有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不过我还没有看到过《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却看到有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这样的组织存在,我还没有理解这是什么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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