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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米心溺水事故造成八名小学生死亡,相关领导会负什么责任?

 丹霞书屋2 2020-06-24

8名小学生溺水身亡,谁该承担责任?相关领导又会负什么责任呢?老严认为,学校、政府相关负责人可能会承担一定的责任。

一、学校相关负责人可能会受到处理

为什么这样说?按照安全责任划分,学校和老师应对学生进行相关防溺水教育,且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比如:防溺水安全教育主题班会的照片和记录、安全一封信的回执单、班级微信群的建立、每周的防溺水安全提醒截图等

如果这些防溺水安全教育做好了,说明学校和老师已经尽到教育责任,是不用负责的;

但如果,这些安全教育中,有任何一个环节没有做好,那不好意思,学校校长和班主任是要负责的,可能会受到相关处理。

2018年5 月20日,周末,南昌新建区发生一起溺水事故,该区松湖镇潢坊小学的3名小学生锦江河边下水游泳,结果不幸溺水身亡。事故发生后,新建区教体局在调查中发现,部分班级未建立微信群,还有班级未覆盖全部学生家长,这次事故中3 名溺水学生家长均未在班级微信群,导致未及时推送安全提醒。

最终,该事故处理结果如下:

1、潢坊小学校长免职;

2、班主任扣除当年第二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3、对中心学校分管安全领导进行提醒约谈;

4、对中心学校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

二、当地政府领导可能要负责

在这起事故中,政府领导有什么责任?

其实,早在2013年,教育部就已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组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做好重点水域隐患排查消除,并设置警示警戒标志。

如果这起事故发生地的河滩,是由政府进行管理,按照防溺水工作相关要求,相关管理单位或管理人,应该在该河滩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提醒未成年人不要在该水域游泳;如果政府部分未设置相关警示标志,可能会被以没有尽到安全防护责任、未尽到警示提醒义务为由,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8名学生溺水身亡,这样的悲剧让人震惊,也让叹息,可以想象,这将会给他们的父母、亲人带来怎样的痛苦和绝望。

但我们通过分析,却发现,大部分溺水事故发生在周末或节假日,说明什么?说明父母们监管不到位。学校和老师只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却无法24小时跟着孩子,只有父母重视起来,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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