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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同居问题一:“同居”扩大化的趋势和“同居”关系的复杂化

 汉上踏歌 2020-06-27

林教头普法认为将来的发展就是同居关系会越来越普遍,会成为一种趋势。而这次《民法典》没有对同居进行法律规定,林教头认为这个是不以法律有没有规定为转移的,因此会倒逼法律的改变,起码相应的司法解释会有规定,让我们拭目以待!为什么有这个观点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理由:

01两性观念的逐渐转变,各种文化思潮的潜移默化

四十年了,能改变的不仅是鼓起来的钱袋子,还能改变的是人的脑瓜子,然后这脑瓜子会指挥人的手和脚,带动身体到床上。我们会发现个人自由意志慢慢加强,人的观念更多元了,并且随着国门的打开,加入WTO,人们纷纷走出去,同时也用发展吸引了世界的目光,各种引进来,不可避免泥沙俱下,使得保守的两性观念更加开放,婚前同居也变得更加普遍。同时,也有一部分人贪图身体的享乐,以至于违背社会公德,挑战公序良俗,非法甚至违法同居。比如婚外情、重婚等等。

02法律制度人性化的变化,法律必将越来越尊重个人个体的人格

首先是治安管理相关的法规的变化,尤其是在执行层面,从之前的带结婚证开房,到现在只要有身份证就可以开房、租房;其次《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去掉了非法同居的规定,由更为中性的同居关系所取代,法院也不处理非法同居的关系;而再次这次《民法典》单独把人格权编作为一编,规定了很多人格隐私的规定,体现了法律更加重视私人隐私的保护,个人人格的自由和独立。这些法律制度潜移默化,使得未婚同居慢慢由之前非法甚至违法行为转变为纯粹的个人选择的问题。

03年轻男女之间生理和情感的需求而同居的成为普遍现象

经济快速发展也成为年轻人结婚的压力,他们主要考虑到各种经济的和社会的压力,不敢轻易结婚。适婚的年轻人,大部分经济能力有限,比如房租在他们的生活支出中占相当的比重。不要说成家后生儿育女等等家庭的压力,残酷的都市生活让适婚的男女们更加需要相互依赖,为了陪伴及降低生活成本,他们选择同居也是有情感的目的的,这在北上广深一线大城市中也更加普遍。

04老年人丧偶后权衡情理法而选择同居情况显著增加

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传统的家庭结构加速分化,最近越来愈多丧偶的老年人选择不结婚同居。与年轻人的未婚同居不同,老年人选择不婚同居,首先是因为亲情的压力,如果结婚更容易与儿女之间闹出矛盾,并且困难会引起原先的两个原生家庭之间产生对立;其次是财产混同方面的压力,因为各自都有婚前财产,甚至各自的婚前的财产都还没有从原来家庭财产中析产,如果再结婚,财产属性混同根本说不清楚,由此产生巨大矛盾;再次是各种办事程序的压力,担心万一如果结婚还是会碰到再离婚,如何分割财产也会比年轻人离婚更麻烦。因此不如选择同居,大家把事情说清,愿意在一起就一起住,不愿意就另过,没那么多麻烦。

05纯粹是恐婚的压力所导致

正是有各种不确定性,恐慌成了大多数年轻人的选择,而这次《民法典》新设的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林教头普法预判会加剧同居现象盛行。道理很简单,离婚难度增加,谁还敢轻易结婚?既然结婚离婚受到法律调整,则民众自然会选择一个受到调整少的行为。结婚成本高的,离婚难度太大,同居便是一个最合理最合适的选择。

今天先谈谈林教头预判为什么同居会越来越多?上面的5个理由也许有误判甚至是谬论,但是好过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而更多关于同居的法律疑难问题,我会用7篇文章来解读!

民法典同居问题一:“同居”扩大化的趋势和“同居”关系的复杂化

同居也是有爱神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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