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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那位一直不愿意劝落后孩子不参加考试的老师告诉我,他班上这次考得很好,平均分比以前超过他的班级高了。 那份喜悦,自不待言,这是作为一个有爱心的教师应有的回报,是上帝给这位具有独立人格的老师应该的补偿。我发自内心地为他感到自豪。 今天另一位网友发信息告诉我他的困惑:孩子高三,班主任要求上补习班,而且价格不菲。因为班主任管理平时简单粗暴,所以孩子不愿意参加。 我只好给他出主意:一是劝孩子参加,对班主任负面的管理只当没看见;二是背地里跟班主任打个招呼;三是帮助孩子树立强大的心理(以应付可能发生的报复行为)。 两个案例,表达了同样的诉求:人的主体性的问题。
一个是教师具有强烈的主体性,虽然校长对他这次的回应只是一个“哦”字。但他毫不在意。我不知道,当第二个案例发生在第一位老师身上的时候,这位老师还会不会如此有“主体性”。因此,我们得理解第二位老师此时心中的矛盾。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靠“权威”建立各种管理秩序的国家。我这段时间思考儒家学说多一点,儒家强调君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就是要建立君子的绝对权威。儒家思想贯穿了中国人的日常伦理的每一个角落,引起了相当大的认同,一段时间虽然儒家思想欲被打倒,但现在其精神灵魂又开始闪光。这就是一种被认同的“权威”的力量。 同样的,在中国,还有一种渗透到百姓日常伦理的每一个角落的“权威”!那就是考试。考试制度,目前只有东亚地区比较盛行,无论哪一个小青年,必须得通过考试这一关。但,在东亚其它国家,也许我孤陋寡闻,很少听说教育部门以“考试”作为树立“权威”的基石的。但,这个在中国有。 即使是第一位老师,他考好后,还是忍不住去谈谈校长的反应。此时,校长就代表了考试的“权威”;第二位老师,则完全将“高三”当做了权威,虽然嘴上是不肯承认的。 正是有些人能够假“权威”之基石,才逐渐导致了孩子、家长和老师主体性的丧失,几乎所有人都膜拜在了“考试”之脚下。
有人说,中国的人具有一种“义务”型性格,很多人作为人的存在,仿佛最终是为了别人要尽一种“义务”,比如考试,老师仿佛是在向校长尽义务,家长仿佛是在向孩子尽义务,孩子也仿佛是在为父母和老师尽义务。 最近看到一本书里对“人”的“主体性”思考,强调了三个标准,第一是能知否。就是这个人有独立获得知识和道理的能力吗?第二是能行否。这个人能为自己建立一套行动的法则吗?他的身体是属于他自己的吗?第三是有希望否。这个人对自己的未来感到希望吗?有完全发自自己所希望的理想在支持自己吗? 也许,几千年的考试制度我们无法改变,但作为社会、作为教育单位、作为有良知的教师,在一方面交给孩子考试的“大刀之法”的同时,也让他们懂得关于“人的主体意识”的“圣经”呢? 给我案例的两位老师,都是有良知的老师,真诚希望他们能做起来,从而建立真正属于教育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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