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这种户口和社保参保地不在一起的情况,十分常见,因为现在人才流动很频繁。那么将来退休应该在哪办理呢? 2009年12月28日,国务院下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继续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如何给跨省就业的参保人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问题。 这个办法其中有一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题主这种情形(再户籍地外的某一地缴费超过了10年)基本是可以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的。 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地方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0年,那就在最近那个满十年的地方办理退休。 如果在各地都交过养老保险,哪个地方都不满十年,就只能回户籍地办理退休手续。 但是,上述情形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在深圳(户籍地以外)参保时,男的不能超过50岁,女的不能超过了40岁。如果超了岁数,此时的养老保险账户为临时账户,不能在深圳办理退休,只能在非临时账户的参保地或者户籍地办理退休。遇到类似问题的朋友,最稳妥的办法是咨询所在地人社局。 另外,说一下不同地区办理退休对养老金的影响。 养老金的计算与所在地社会平均工资有关, 假如不出省,没有影响,假如出了省,经济发达地区养老金会高。 为什么说不出省没有影响呢? 这里我以山东为例说说,其他省份早晚会和山东一样的模式。 目前很多省份养老保险已经实现省级统筹,人社部要求2020年年底,全国所有省份养老保险实现升级统筹。以山东为例,我们省这两年的社保缴费基数(最高和最低缴费基数)已经统一,用同一个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数据。另外,在核算2019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时,也是启用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数据。所以,将来只要不跨省缴纳养老保险,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都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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