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 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人性是自私自利的,不如此我们不能生存,但如果人只是自私自利,那么这个世界就是一片冷寂的荒漠。 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说,“我们靠得到的东西生存,但是靠给予的东西生活。” 年龄愈长,就愈能体会到这句话的妙处。 平常我们体会最多的都是一个“得”字。 要车,要房,要钱,要面子,要名誉,要权力......可谓是欲无止境。 为了得到什么,我们千方百计,我们殚精竭虑,要么巧取,要么豪夺,要么就是交易。 毕竟世俗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就是,看你得到了什么,看你得到了多少。 在这样的价值观当中,每样东西、每个人都是有个价格的。 所谓物欲横流,人生的悲哀莫过于被物化着过完一生。 一个“得”字或许可以定义人的“成功和失败”,但一个“给”字才决定了我们存在的价值。 古往今来,多少名垂青史、在星空闪耀的群星们,他们的一生都是“给”大于“得”的。 就是一个普通人,到了一定的岁数也会有考虑自己究竟要给后人、世界留下些什么的。 毕竟,就算是一个亿万富翁,如果他是躺在钞票堆里死去,也是非常可耻的。 衡量一个人一生的价值,肯定不是看他占有了多少的财富,而是看他给别人和世界带来了多少好的改变。 比如几千年来,传承不绝的那几位信仰的领袖人物,他们其死如生,他们的思想之光闪耀了人类的历史长河。 他们就是给了别人以思想和信仰,而且是给了一代又一代人。 能被时间和历史所铭记住的,从来都是一个“给”。 对普通人来说,最能体会“给”字内涵的就是对子女的爱。 或许给的另一个意思就是爱。 我们常说对孩子的爱是无私的,父母从来都是在给予和奉献,而并不求取回报。 或者说,孩子的成长、前途、有出息,才是对父母最好的回报。 这样毫无保留的付出和爱,自然是伟大的,让人崇敬的,堪称是人性的光辉。 而父母在这种给予和奉献的过程当中,不以为苦,反以为乐,可以说,这才是幸福的生活——我们靠得到的东西生存,但是靠给予的东西生活。 事实就是这样,是“给”决定了我们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推而广之,父母对孩子的爱之外,还有对亲人对朋友对社会的爱,这是更高层次的“给”。 还有其他给鼓励、给面子、给信心、给前途、给成全、给赞赏、给信任、给成长的机会等等,无不是诠释了“给”的内涵。 给,定义了灵魂和人格的高度。 给,决定了人存在的价值。 给,创造了幸福感——被需要的人是幸福,被越多的人需要就越幸福。 所以,贪婪吝啬的人不但是可耻,而且可悲,他们其实是在一个更低的维度存在。 对我们漫长而短暂的一生来说,爱的体验是最幸福的。 如果一个人在生命结束的时候还没有给过别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那么,很难说这个人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人生 ——别人在葬礼上会以什么而怀念?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人参加? 没有人是孤岛,人是没有办法躲在深山老林一个人独自存在的,人和人之间,人和世界之间,既来之,就有了因果、因缘,这是躲不开的。 或是善缘,或是恶缘,你总是要给出一些什么才行。 另外呢,很多时候你不给也没有必要,就像王尔德所说: “对于忠告,你所能做的,就是把它送给别人,因为它对你没有任何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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