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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贝贝:想起这件事,我就后悔

 百卉争春各自香 2020-06-29

想起这件事,我就后悔

文  曾贝贝

今天我和同学约好了,下午六点半到朝阳书社去买学习用品。一共四个人,我和妹妹还有两个同学。

“妈妈,求你了,我们就去一下下,买学习用品嘛,不会耽误很久的。我保证!”妈妈走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拉着她的衣角,不停地祈求。果然,妈妈被缠烦了,手一挥,不耐烦地说:“问你爸去。”

我等的就是她这句话。

我找到了爸爸,理直气壮地说:“妈妈说了,要你拿一百块钱给我,去买学习用品。”虽然妈妈并未答应,也没说要我找爸爸拿一百块钱,但是为了能和同学去玩,我不得不耍弄一点小手段,找个借口。出去玩,怎么能没有钱呢?爸爸果然受骗了,想都没想,就给了我一百块钱。我高高兴兴地就走出了家门。

来到朝阳书社,相约的同学也到了,我们叽叽喳喳地走进去。我从货架上取了一本书,我看过它的前两本,却没看过手里这本,我很想买下来,可一看书价,天啊,五十几块,好贵!我想了一会儿,决定还是不买了。放好书,一对瓷猫又吸引了我的眼球。走近一看,啊,好可爱,真想买!可一看标价,两只猫加在一起要五十元。我喊妹妹过来,妹妹一看,也喜欢上了。可我还是犹豫不决,说好了是来买学习用具的,买了瓷猫,怎么过妈妈那一关?妈妈管我们可严了,最反对我们滥花钱。轻则批评,重则责罚。

“小朋友,喜欢吗?这可是限量版,卖完了就再没有了。”书社的阿姨,瞧着我,提醒道。我捏了捏衣袋里的钱,望向妹妹,妹妹也正望向我。我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说:“买!”   

买下了一对瓷猫,最后又买了两个本子。我们走出朝阳书社,路过卖零食的商店,我们的脚步又挪不动了。唉,好不容易逛一趟街,怎能轻易放过那些美味,亏了嘴巴呢?可是,有个声音却在提醒我:自作主张地买瓷猫已经错了,买零食则是错上加错。可看到妹妹和同学冒出火花的眼睛,感到口中冒出了唾液,心一软,就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就这样,你一袋,我一袋,所剩的钱很快就花光了。

和同学告别后,走在回家的路上,我心里才开始不安起来,因为我把钱主要花在了一对瓷猫身上,还买了零食过了嘴瘾,不知道父母知道我就这样轻松花光了一百元钱,会有什么反应。我求助地望向妹妹,希望她能拿点主意,可妹妹呢,一副不关我的事的样子,我的心沉了下去。

我尽量走得慢一些,走几步停一下,可最终还是不知不觉地走到家门口。我犹豫不决,不知道该不该现在就进去。心里紧张到了极点,我自己都能听到心在砰砰地跳。而妹妹呢,早就跑得不见了踪影。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犹豫再三,最后鼓起勇气,忐忑地走进了家门。一走进家里,爸爸妈妈正忙着,我说:“给……给你们说……件事,你……们可不……要怪我……怪我呀。”我有点害怕,声音小得连自己都听不清。可是,爸爸妈妈一点反应都没有,甚至连看都没看我一眼。我如蒙大赦,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当然,最终这件事还是被细心的妈妈发现了,不诚实、滥花钱、没有给妹妹做个好的表率,数罪并罚,结局可想而知——惨!

事后,按照爸爸妈妈的要求,我进行了深刻的反省。痛定思痛,我真正地懂得了要诚实做人的道理,也明白了一个人必须要学会拒绝诱惑!只有这样,才能健康成长。

想起这件事,我就后悔。


    点评:因为不能拒绝诱惑而犯下错误,受到责罚,因此而后悔。事情虽小,也很平常,却写得极有层次,一波三折。细节真实,描写细腻、生动。更为难得的,是将小事与做人联系起来,明白了做人的道理——要诚实,要学会拒绝诱惑,以小见大。


文章作者:曾贝贝(建始实验小学五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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