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政策依据 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64号)。 2 受理条件 1.申请时限:无。 2.受理条件: (1)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包括失地农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贫困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余刑两年内的服刑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以及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大学生和创业初期(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创业者开展不少于42个课时的培训; (2)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 (3)提交开班申请并经当地劳动就业管理局确认。 3 申请材料 1.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对象身份证和类别证明(其中,农村劳动者以身份证住址、户口簿、土地承包证或村级证明认定)复印件,并附培训台账; 3.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项目制培训、培训机构垫付、信用支付和免费开展培训的无需提供),培训机构垫付的还应提供代为申请协议; 4.对学员培训后办理营业执照的,还须提供执照副本复印件; 5.授课视频资料(保存备查时间不低于5年)。 4 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5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6 办事流程 (一)申请 窗口提交 (二)审查 网上提交成功后10个工作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批不通过,退回就业培训定点机构;符合申请要求的,进入下一程序。 (三)决定 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上盖章,报当地财政部门。 7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X市/X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8 其他说明 对培训后六个月内办理营业执照的参训人员补贴标准为1200元/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补贴标准为800元/人。此外,对创业意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课时的,按照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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