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远离家乡,远离亲人,在遥远的异乡奋斗,他们奋战在城里的餐饮、仓储以及建筑等领域,他们的身份很尴尬,既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农民,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人,他们就是农民工。 农民工往往在城市中从事最苦最累也是最危险的工作,他们为我国的城市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他们的劳动保障却一直是个很严重的问题。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他们能不能拿到赔偿?赔偿的金额是多少?我们今天就来看一看: 一、农民工有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权利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农民工参加了工伤保险,他们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这是农民工的基本权利,各个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也必须给农民工购买保险。 二、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标准 农民工的工伤赔偿款项主要包含医疗费、交通费、住院的伙食补贴费、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康复治疗费以及护理费等,并且治疗期间也要发放薪水,如果农民工致残,还要依据残疾鉴定结果发放补偿金。 三、农民工因工死亡赔偿金 如果农民工,在工作中死亡,并在劳动部门认定之后确认其为工亡,那么其直系亲属可享受工亡的待遇。主要包括三种赔偿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这个金额一般全国都相同,是上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2.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各地有所不同,基本上是六个月的上年工人平均工资 3.亲属抚恤金 这个金额以农民工的生前工资为基数,其配偶每月拿40%,其他的亲属每人每月能拿30%,老人或孤儿每月可以再加10%。此处的亲属是指要靠农民工供养的亲属,并且他们还没有劳动能力。主要包括农民工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 但是下面几种情况不能领取抚恤金: 主要包括参军或就业的、年满18周岁并且有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的配偶再婚的、被收养的以及死亡的。 另外,如果在工伤 外,如果是因工伤下落不明,那么就会先发放三个月的工资,第四个月就停发工资,并且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给其家属发放抚恤金,直到这个个人宣布死亡或者是生还。 但是,在实际中很多单位会以各种理由不给农民合理合法的补偿,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这些单位的监管,农民个人在工作中也要注意安全,毕竟钱再多也无福消受,只有命才是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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