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向部门、行业和社会广泛征集年度立项建议,按照聚焦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优先安排食品产业发展和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亟需标准的原则,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委拟订了《2020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秘书处。 传真:010—68792408 附件:2020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 2020年7月1日 编辑:马大橙 监制:窦晓凤 文章来自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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