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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公司家贼难防之职务侵占罪

 震宇易浩法律 2020-07-06

本期内容:公司家贼难防之职务侵占罪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

2、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3、职务侵占罪的刑期

2、概要:

民营企业老板最容易触犯的罪—职务侵占罪。2017年某明细经纪人宋某人涉嫌职务侵占被捕,职务侵占罪这个名称开始在网络上走红。2018年,因安邦保险集团原董事长兼CEO入狱,职务侵占罪这个名词再次引爆网络。

其实,职务侵占罪对于民营企业来讲,一直是个重灾区,只不过由于那些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捕的民营企业家名气不够大,一直没有引起大家的重视。

照例咱们还是先分享一个小故事。

上回提到刘、关、张三人合伙开公司,刘备抽逃出资的事。这刘备作为大股东亲自坐镇公司,掌管财务大权。关羽忙着卖绿豆,张飞忙着卖肉,平时不怎么来公司,公司的事都是刘备一个人说了算,这时间一长,老刘就把另外两个兄弟给忘了,“我就是公司,公司就是我,我的钱是我的,公司的钱还是我的”。

转眼到了年底,关张二人一查账,发现公司账面亏空600多万,再一看大哥刘备,房子买上了,豪车开上了,这织席贩履之辈嫣然成了暴发户。

故事讲到这了,很多人可能已经听明白,我下面要跟大家聊的内容是公司大股东利用优势地位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

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利益的诉讼救济途径,同时,刑法也规定了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构成职务侵占罪。

我可以毫不客气的跟大家讲,很多民营企业家都有一个“家企不分的毛病”,“我的钱是我的,公司的钱也是我的”。诸位,公司的钱、物能是你自己的嘛?那是公司法人财产,公司是拟制的法人有独立财产权的。

 这个罪五仟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就够立案标准,刑期是五年以下或以上,最重的是可同时判处没收财产。

给诸位企业家一点律师建议,“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合理合法使用法律、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力,建立完善的公司合规审查制度,防止公司董监高这些人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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