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位列第四,成为企业家涉刑风险的高发源头之一 职务侵占罪(373次,15.98%)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15次,9.2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167次,7.16%) 合同诈骗罪(166次,7.11%) 虚开发票高居国企经营犯罪之首,发票合规方面的关注远远不够 贪污罪(30次,12.88%)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25次,10.73 %) 行贿罪(16次,6.87%) 挪用公款罪(16次,6.87%)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股东对虚开犯罪难辞其咎 国企量刑略重于民企,罚金刑适用率高 民营企业家适用拘役比例略高于国有企业家; 国有企业家和民营企业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比例大致相当,但在刑期方面,对于国有企业家的量刑要略重于对民营企业家的量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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