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人民法院办理的民事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占比较大。有的债权人赢了官司后却要不回钱,只能拿着判决书干着急。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债务人不是无钱可还,而是有能力还而赖账不还。甚至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仍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那么面对诡计多端、狡兔三窟的“失信被执行人”,该怎样查清其可执行财产,推动执行进度呢?别急,让检察官帮您一一解答。 首先,我们要弄清楚债务人有哪些财产可被执行。 下列财产统统能被执行: 1、现金类:收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 哪些财产是不可被执行的: 01 生活必需品 居住房屋、衣服、家具、炊具、餐具等。 02 教育、医疗 完成义务教育必需品、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及医疗物品。 03 生活费用 以“必需”为限,优先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04 特殊财产 未公开的发明、未发表的著作、荣誉勋章等。 05 法律规定免于执行的情形 国际条约、协定等。 可见,只要保证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必要生活所需,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别墅豪宅、名牌珠宝,统统都要被执行。 如果老赖们把财产转移、隐匿了怎么办? 一是 对财产 尚未转移的立即进行“查扣冻”;已转移了的积极查找并追回。 二 是对人 人民法院可以对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 面对欠债不还的老赖,起诉是最直接有力的方式,但往往有时候即使法院判决了胜利,对方也会以无钱为由拖欠债务。因此,起诉前大家除了收集好对方欠债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名下财产的证据也必不可少。切勿盲目提起诉讼,打草惊蛇,最后就算赢了官司,也难以追回债款。 *文中图片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 供稿:张福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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