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国当代徐霞客李存修到泉庄调研文旅融合发展/李春晓

 山东沂水李春晓 2020-07-06

 4月20—21日,中国当代徐霞客李存修一路风尘,来到山东沂水县泉庄镇调研文旅融合发展。这是疫情防控期间,李老在山东安丘“宅居”三个月之后的首次出门。

李玉涛(右二)李存修(右一) 、邵光智(左二)、魏然森

来到泉庄镇,李老告诉我们,他今年出行的首站之所以选择泉庄,是因为,多年来,他就与泉庄结下了不解之缘。这个“缘”,源于泉庄的地貌特征。为此,他自2007年春在沂蒙山区发现了“中国第五地貌——岱崮地貌”;同年夏天,被当选“中国十大当代徐霞客”后,又行走沂水泉庄。在泉庄镇,意外发现了“泉庄崮群”。自此,李老被“泉庄崮群”的独特魅力所吸引,对泉庄产生了不可割舍的深情厚谊。也就是群崮,让他“寻根祖籍”,找到了地处泉庄镇的西郭庄老家。对此,他感慨万端,说,至目前,在我的人生之旅中,我写下、并正式出版发行了35本旅游文学书籍,但更欣慰的是,在泉庄崮群中,竟然意外找到了老祖宗的居住地。所以,我对泉庄的感情,胜过我走遍的世上所有地方。

李存修(左二)、张瑞宝(右一)、李春祯(左一)、李春晓

在众多媒体对李老的文字介绍中,都说李老是山东安丘景芝石家埠村人。据民俗研究者李春祯所言,李老的老根原是泉庄镇西郭庄。后来,李老的“老祖宗”迁到了安丘。因此,李老就成为安丘人了。

李存修(右) 与李玉涛座谈中

李老可是非同寻常的“名人”,他是当代著名旅行家、翻译家、作家,中国当代“徐霞客”,参与发现和开发了四川著名景区九寨沟,独自行走考察中国大运河第一人。1968年入川后,曾任四川省政府外事办专职口语翻译、翻译科长,四川省国旅、中旅总经理、省旅游局副局长。1987年调广东工作,现任广东省旅游文化协会会长。2011年12月,被评为中国首届十大旅游风采人物,2013年完成对沂蒙山75座崮的攀登体验,每一个山崮都留下了他的汗水。在爬岩登崮后,他写作、出版了30余万字的《中国第五地貌——岱崮地貌发现记》。

李存修(右)与魏然森座谈中

此次到泉庄镇调研文旅融合发展,李老在与泉庄镇党委书记李玉涛座谈中说,泉庄镇的文旅之路已经越走越宽阔,越走越平坦。这种蒸蒸日上的好势头,在国内外尚属罕见,值得肯定。特别对泉庄这个省旅游精品小镇的精心打造,一定更会让“天下泉庄”闻名天下。

李存修(右)与李玉涛

座谈中,李玉涛书记说,李老不辞劳苦,多次莅临泉庄,倾情泉庄,使崮乡巍峨添姿,泉庄蓬荜生辉。泉庄文化旅游源起于天上王城,名振于春秋古墓,必将腾飞于全域旅游新时代。他说,泉庄镇坚持“乡村振兴、文旅先行”战略,深耕文旅融合,涵养文化泉脉,用好文化资源,打造“天上王城·天下泉庄”文旅融创领军品牌,探索实践乡村振兴的文旅融创新路径,铸就沂蒙高地齐鲁样板。他真诚的希望作家、旅行家们在泉庄崮乡的美景中找故事,在崮林泉韵的故事中寻美景,帮助泉庄镇讲好泉庄故事,写好泉庄未来。

李存修(左)、李玉涛(中)、邵光智(右)

座谈中,临沂市作协副主席魏然森、沂水县文联主席邵光智,文联副主席江宁和李老谈到,泉庄镇历史悠久,文化深厚,自古文人辈出。目前,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电影家协会会员、中国音乐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中国乡土诗人协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戏剧家协会会员达15人以及众多业余的文学爱好者,是名副其实的“文学泉庄,作家之乡”。对此,李老倍感自豪,说,这种文学特别繁荣现象,在其他区域闻所未闻。

魏然森(左)、邵光智(右)

座谈中,泉庄镇副镇长张瑞宝告诉李老,泉庄坚持把景色当做产业来经营,把产业当成景色来打造,让“旅游+”带动产业,“+旅游”打造平台,把整个小镇作为全域景区来运营。泉庄曾经是纪王、汉光武帝的栖居地,也是宋代宦官郭槐的故里,明代进士张时俊的故乡,明代著名女诗人高玉章的婆家。泉庄更是山东省第一面党旗、解放军八十八医院的诞生地,是沂蒙红色文化和沂蒙精神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旅融合发展,产业创新引领,聚力谱写泉庄全域旅游新时代篇章的序幕已经拉开,以“争创AAAAA景区、建设有机泉庄、打造康养之乡、塑造文化之魂、引领振兴示范为引领,紧紧把握文化旅游融创产业发展脉搏,进一步打响“天上王城·天下泉庄”全域旅游品牌,为全县文旅事业发展贡献泉庄力量。

座谈中,泉庄镇党委书记李玉涛表示,在适当时机,诚邀“中国十大旅行家”齐聚泉庄,共商文旅融合发展大计,让泉庄的文旅得以更快更好发展,让美丽富饶的“泉庄梦”变成现实。

李老高兴地说,这次,他是第七次来到泉庄老家。今年内,待到合适时机,他一定组织“十大徐霞客”齐聚泉庄。

李存修(左)在新出版的图集上签字

李玉涛捧阅李老赠送的图集

李玉涛(右)与李老合影

李老在图集上签字

江宁手捧李老赠送的图集与李老合影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