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植物中文名应该如何选拟?

 kibcat 2020-07-07

按:本文内容比较专业,长达1.38万字,又没有任何配图,如果给您带来了较差的阅读体验,请原谅。


  前几天写的一篇《今天的分类学在做什么?》,两天时间有了1.9万阅读量,有500多人点了在看,这是我始料未及的,看来确实有很多人在关注这个问题。那么我索性趁热打铁,再写一篇长文,讲讲植物中文名应该如何选拟,因为这也是个有很多人问我的问题。

  我和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冰,至迟从2006年起就开始关注植物中文名问题(当时我还在北大读史学硕士,而他还是山东大学的本科生)。2007年我到中科院植物所读博士之后,又与刘冰一起参加了覃海宁老师组织的中国虚拟植物标本馆(CVH)的基础数据库建设项目,对《中国植物志》所载的3万多个物种做了中文名和学名的校对工作,我们对世界维管植物分类系统的整理和中文名的选拟工作由此正式开始。2016年,我又在上海辰山植物园建立了多识植物百科”(http://duocet./)网站,并组建了一个非正式的多识团队(其中还包括蒋凯文、冯真豪等年轻学人)。这个网站的一大任务就是根据最新分类学研究成果建立世界植物分类系统(主要是世界维管植物科属名录),并确定其中所有接受的分类群和一部分归并分类群的中文名,为学界内外广大人士提供参考。到今年,我们选拟植物中文名的工作(“选是指从已有中文名中选择合适名称,“拟是指新拟中文名称)已经做了十几年,确实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而且这些经验绝不是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默会知识,而是完全可以用清晰明白的语言表达出来的原则和方法。

  只不过,我在植物园的科普部门工作,没有必须发多少论文的压力,而且我所受的史学训练也让我轻易不愿意写文章,总想在思考完全成熟之后再动笔,所以这么多年来,虽然也发过几篇小文章,但一直没有系统阐述过植物中文名的选拟原则。结果,这样的谨慎做法,一方面让我们的拟名工作遭到了很多误解,另一方面也让很多有拟名需求的人无法及时利用我们总体早已成型的方法。所以,现在确实是把我们的经验初步总结出来的时候了。

  我还是要强调一点:以下所述内容,只适用于植物,不适用于其他生物类群,比如动物中文名的命名就不关我们的事情。动物分类学界有他们自己的规则和传统,我们无权置喙,只要没有人用动物中文名的命名方法来给植物乱起名就好了。

 

为什么要关注植物中文名?

  人类的交流,特别是科学交流,高度依赖于概念,依赖于事物的名称。要研究天文学,你要为天体和星座起名称;要研究地质学,你要为矿物、岩石和地质单元起名称;要研究生物学,你要为各种生态系统、群落、物种、细胞和基因起名称,这是很容易理解的道理。

  我在《今天的分类学在做什么?》一文中已经说过,分类学(taxonomy)的主要任务,就是把生物个体编组为分类群(taxon,复数taxa),再为分类群评定级别(界、门、纲、目、科、属、种等),建立分类系统,方便生物多样性信息的存储和提取。在分类系统中,一个个具体的分类群必须都有名称,这样才方便使用,所以命名(nomenclature)是分类学工作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也是很容易理解的道理。

  不太容易理解的,是植物中文名命名的意义。全世界有大量的语言,每一种语言都会有自己的一套植物名称,这显然不方便植物学知识的世界性交流。因此,早在18世纪,瑞典的植物分类学之父卡尔·林奈(Carl Linnaeus)就确立了用拉丁语命名的植物科学名称scientific name,简称学名)系统。自此之后,植物分类学界就只认这套拉丁语的学名体系,并制定了专门的命名法规来强制性约束学名的运用。

  而在这套由国际性命名法规来规范的科学名称之外,其他一切语言中的植物名称(包括所有中文植物名称,甚至也包括不合法规的拉丁语植物名称),都只能叫俗名vernacular name)。也就是说,至少在植物学界,没有中文学名英文学名这样的东西,因为中文(汉语)、英语等语言根本就没资格给植物起学名。从这个意义上说,植物中文名的命名不是必需的科研工作,甚至你说它根本不是科研工作,也不算特别过分。

  但另一方面,拉丁文的学名毕竟不方便日常交流。即使在科学共同体(特别是非分类学界人士)里面,人们在交流时往往也不爱用学名,广大公众就更不会习惯这样一套看上去特别冗长怪异的名称系统了。所以从科学交流和传播的角度来看,植物俗名的命名,仍然有其意义和必要性,算是扩展的分类学工作。

  这就是植物中文名命名的尴尬状况——不是纯粹的科研工作,但又和科研沾点边,需要有人来关注。愿意研究这个课题的人,在我看来都是勇士,因为一方面无法在现行科研评价体系中获得学术成就,另一方面又要承受各种批评和鄙视。这也让我们对这些年来的中文名命名工作提出了比较高的要求——至少在我们自己看来,这必须是用了很大力气做的、符合学术规范的多学科交叉研究工作,是对得起自己良心的工作。

 

植物中文名和植物学名的相同之处

  既然要在植物学名之外,再建立一套植物中文名系统,那么首先我们就要清楚,植物中文名系统应该遵循什么样的基本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与植物学名命名的基本原则有什么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以下所述几条原则,就是我们在植物分类学界前辈建立的命名传统基础之上,结合十几年来的实践所做的总结。

  先说相同之处。

 

1. 植物中文名应该解决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问题。

  任何语言的植物名称,只要想构成系统,就必须做到一物一名、一名一物,不能出现同物异名(synonymy)和异物同名(homonymy)问题(当然实现这一点有个重要的前提,就是先得有一个确定的分类系统,其中的分类群都有清晰的界定)。对学名来说,整整一部《国际植物、菌物和藻类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for plants, fungi and algae, 缩写为ICN),归根结底就是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植物中文名系统当然也必须如此,一个分类群应该有唯一一个中文“正名(接受名),其他的都是别名,而且这些中文正名彼此不能重名

【例一】有一种从北美作为观赏植物引入中国、后来在许多省区逸生的植物,学名Coreopsis tinctoria,早已有中文名“两色金鸡菊。近年来,该植物突然被开发为保健饮品,商家为其另外起名雪菊天山雪菊,说它是来自雪山的珍稀植物,却隐瞒了它实际上是外来入侵植物的事实。两色金鸡菊”“雪菊”“天山雪菊由此就构成同物异名。为了做到一物一名,我们仍然选择两色金鸡菊作为其中文正名。

【例二】在《中国植物志》上,有两种植物都叫扁桃,一种是蔷薇科的Prunus dulcis (= Amygdalus dulcis),另一种是漆树科的Mangifera persiciformis,结果造成了异物同名。虽然这两种植物都比较常见,但蔷薇科的扁桃是更重要的经济作物(所谓大杏仁”“巴旦木,就是扁桃的种仁),由此又派生出扁桃腺”“扁桃腈等其他学科的术语,所以我们决定把扁桃这个中文名给它;漆树科的扁桃则改为天桃木,是《中国植物志》中收录的广西地方名之一。

 

2. 种的中文名应该尽量采用双名法

  林奈建立的植物学名系统有一个基本特色,就是属以下的分类群学名都由两个或三个词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第二、三个词叫加词(epithet)。其中,种的学名一定由两个词构成,即属名+种加词。比如银杏的学名是Ginkgo biloba,由两个词构成,其中Ginkgo是属名,biloba是种加词。这就是所谓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

  仅就种而言,其中文名也应该尽量像学名一样,采用双名法命名;这样的中文名,经常可以方便地由学名翻译而来。比如Dendrobium是石斛属,其下的Dendrobium aphyllum兜唇石斛,而Dendrobium crystallinum晶帽石斛,这两个种中文名的“石斛是属中文名中的专名部分,而兜唇”“晶帽这样的修饰语就相当于中文种加词。当然,因为中文和拉丁文语法不同,在这种双名法的种中文名中,修饰语位于属中文专名前面,而不是后面。

【例三】杜鹃花科杜鹃花属的Rhododendron delavayi,民间俗称“马缨花。《中国植物志》根据这一名称,用双名法为该种拟名马缨杜鹃马缨是修饰语,杜鹃是属中文专名(按传统略去“花字),我们也采用了这个中文名。

 

3. 植物中文名应该尽量遵循“模式命名法。

  植物学名之所以能做到强制性的规范,有一个很重要的方法,叫模式(type)命名法。所谓模式,在大多数时候是一份标本;绝大多数学名,都是锚定在模式标本之上的。如果这份标本所代表的个体被归入了某个分类群,那么它便把锚定其上的学名带到了这个分类群里面,而让这个学名有了成为这个分类群的正确名称的潜在资格。所以ICN开宗明义说道:分类学类群名称的应用,由命名模式方法确定。

  比如,稻Oryza sativa这个学名,锚定在达西(Duthie)采于印度的一份模式标本之上,该标本现藏于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这份标本所属的种的学名,因此就叫Oryza sativa。不仅如此,稻属Oryza这个学名,通过指定Oryza sativa作为种名模式,也间接地锚定在这份标本之上,所以假如稻属有一个种(比如Oryza parviflora)被转移到了这份标本所不在的另一个属,那么它就不能再用Oryza开头的学名,而必须改名。

  模式命名法对属以上分类群的命名尤其重要,因为很多门、纲、目、科的学名都是以属名为基础构成的,属的模式就是这些门、纲、目、科的模式。比如蔷薇科(Rosaceae)以蔷薇属(Rosa)为基名,蔷薇属就是蔷薇科的模式属(也就是说,蔷薇属的模式就是蔷薇科的模式)。菊目(Asterales)以紫菀属(Aster)为基名,紫菀属就是菊目的模式属(也即紫菀属的模式就是菊目的模式)。

  在植物中文名中,也应该尽量贯彻模式命名法。我们采用的具体方法是这样的:首先,尽量在一个属中确定一个种(最好在学名系统中也是模式种),作为该属的基名种,其中文名就是属中文名中的专名部分,不加任何修饰语(这一点与学名不同);比如在桑属(Morus)中,桑(Morus alba)就是基名种;在角盘兰属(Herminium)中,角盘兰(Herminium monorchis)就是基名种。

  然后,一方面,该属中其他种的中文名尽量按上述双名法命名,比如黑桑(Morus nigra)、裂瓣角盘兰(Herminium alaschanicum)。另一方面,移出该属的种,如果还用双名法命名,那就不应该再用原来的属中文专名。比如厚唇角盘兰(Herminium carnosilabre)现已移出角盘兰属,归入舌唇兰属(Platanthera),中文名就不能再叫厚唇角盘兰;因为舌唇兰属中已经有了厚唇舌唇兰这个中文名,指代另一个分类群,所以厚唇角盘兰需要改名为云南舌唇兰

【例四】再如一种很常见的菊科植物Crepidiastrum sonchifolium,在《北京植物志》中归在苦荬菜属(Ixeris),叫抱茎苦荬菜;在《中国植物志》中,它在小苦荬属(Ixeridium),叫抱茎小苦荬;在Flora of China中,它才依据分子结果转移至假还阳参属(Crepidiastrum),而改名为“尖裂假还阳参”。虽然一种常见植物竟然有这样多的中文名,难免令人觉得混乱,但因为它们都用双名法命名,那么在这个其实比较少见的例子中,也只能根据这个种具体所在的属,分别选用相应的中文名作为正名。

 

植物中文名和植物学名的不同之处

  说过了相同之处,再说不同之处。

 

4. 植物中文名应该尽量保持稳定。

  虽然植物的学名也要求尽量保持稳定,没有充分的理由就不要变动,但是植物中文名应该比学名更稳定,因为它的使用范围更广,受众更多,贸然变化往往会造成很大混乱。

  在中国,《中国植物志》是广为人知的全国性志书,也是业内公认的权威资料。《中国植物志》采用的植物中文名,也大都经过老一辈分类学家的认真审订,所以如果没有明显问题,就不应该轻易改动。为了在学名系统因为分类修订发生变化的时候还能保持其中分类群的中文名不变,我们采用了好几种方法,在这里先说一下与植物中文基名有关的问题。

  植物中文基名(就是不加修饰语的菊、桑、桃、梨之类)往往来自传统植物中文名,在民间已经与实物建立了悠久的对应关系,因此这些中文基名应该直接和分类群挂钩,而不能通过学名的中介,先与学名挂钩,再间接与分类群挂钩。很多植物分类学界人士过于看重中文名和学名的对应关系,在分类系统变动时往往把中文基名和学名强行绑定,结果导致中文基名与其传统所指的分类群脱钩,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例五】黄栌是中国的常见树种。北京著名景观香山红叶,赏的主要就是黄栌的秋叶。在《中国植物志》上,黄栌所属的种Cotinus coggygria中文名叫黄栌,这没有问题。但是该志书在这个种下划分了变种,并且管中国不产的变种Cotinus coggygria var. coggygria黄栌,香山红叶所属的变种Cotinus coggygria var. cinerea红叶,结果明明是地道中国植物的黄栌,按照《中国植物志》的处理竟然成了中国不产的植物,未免有点荒谬!

  之所以会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因为“黄栌”作为一个来自民间的中文基名(黄栌属Cotinus即以此命名),应该直接和分类群挂钩(也就是直接和Cotinus coggygria var. cinerea这个变种挂钩),而不是先强行与Cotinus coggygria绑定,靠这个学名做为中介才间接与其下的分类群挂钩。

【例六】鹅观草是中国东部常见禾本科植物,这也是一个来自民间的传统中文名,首见于明代《救荒野谱》。鹅观草是小麦属的近缘种,其分类地位在历史上有过多次变更,在《中国植物志》中学名是Roegneria kamojiRoegneria也因此叫鹅观草属

  在Flora of China中,鹅观草学名修订为Elymus kamoji,中文名本来照旧即可。但该志书非要把其中文名改为柯孟披碱草,结果好端端的鹅观草一名彻底消失,变成了这样一个不伦不类的中文名,令人难以理解。

  根据分子研究,鹅观草可能应该归入另一个Campeiostachys属。在这种情况下,根据中文基名与分类群直接挂钩的原则,应该做到属随种定,管Campeiostachys鹅观草属,而Roegneria另起中文名(多识植物百科拟名为异鹅观草属)。当然这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但它保证了鹅观草名实关系的稳定指代。

【例七】1937年陈嵘的《中国树木分类学》中,青篱竹是国产竹子Arundinaria amabilis的中文名,Arundinaria也因此叫“青篱竹属。后来经过分类修订,Arundinaria成为只分布于美洲的属,其中的中国种(包括青篱竹在内)移入矢竹属Pseudosasa。在这种情况下,Arundinaria显然不能再叫青篱竹属,因为不能把一个中国根本不产的属用中国植物命名。

  鉴此,《中国植物志》把Arundinaria改名为北美箭竹属Arundinarieae改名为北美箭竹族。但分类学界有的学者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处理,仍然按照旧名管Arundinaria叫青篱竹属,Arundinarieae叫青篱竹族,这是不合适的。

【例八】“金合欢”一名出自清代《台湾府志》,历史悠久;其所指的种的学名,按《中国植物志》的分类处理是Acacia farnesiana。在有机化学上有金合欢烯farnesene)、金合欢基farnesyl)等名称,都是来自这种植物。它所在的属Acacia也因此叫金合欢属

  然而,传统上定义的Acacia是多系群,需要拆分为多个属。经过修订之后,金合欢归入Vachellia属,学名成为Vachellia farnesiana。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该做到属随种定,管Vachellia金合欢属,而给Acacia另起名相思树属这样做还有一个好处:Vachellia的绝大多数种类产非洲(多达100种),是非洲“稀树草原”的重要组成成分,我们平时常说的“非洲大草原上的金合欢树”,就是指拆分后的Vachellia属种类。所以,无论是Vachellia farnesiana这个种,还是Vachellia这个属,“金合欢”一名都是最恰当的选择。

  2020年,国内有一篇论文做了新的处理,把金合欢属这个中文名给了从广义Acacia拆出的另一个属Senegalia,管Vachellia鸭皂树属Vachellia farnesiana鸭皂树,不仅制造了新的混乱,而且导致“金合欢”这个常用植物中文名竟然彻底从中文名系统中消失了。这样的处理令人遗憾。

【例九】在被子植物中,有一些海洋水生植物,也就是所谓海草(sea grass),习惯上以命名,如大叶藻属Zostera、丝粉藻属Cymodocea、二药藻属Halodule等。有一些研究海草的学者,认为只能用来给低等植物命名,不宜给被子植物命名,觉得海草的名字中带“藻”字会影响它们作为高等植物的归属感,便把这些属中的都改为,于是丝粉藻属成了丝粉草属,二药藻属成了二药草属,大叶藻属因为“大叶”两字名不副实(而且“大叶草属”会与另一个大叶草属Gunnera重名),而改为鳗草属

  然而,植物中文名中本来就经常有跨大类群的命名,比如广义蕨类也可以叫(“井栏边草”)或石松),被子植物也可以叫(“苦苣苔)或花水藓),至于叫、叫、叫而与真正的柳树、兰花、竹子几乎没有亲缘关系的情况就更常见了。这在其他语言的植物俗名中也是如此(比如英文中石松是clubmoss,但石松并不是藓类moss)。研究苦苣苔科的学者并没有嫌弃名字中带有较“低等”的“苔”字,研究裸子植物的学者也没有指摘较“低等”的石松和卷柏冒用了真正松、柏的名字。因此将海生被子植物的名字中的“藻”改为“草”完全没有必要,我们不予接受。

【例十】有一位笔名叫武秀之的植物爱好者,认为目前的植物中文名系统不够“科学,于是另起炉灶,提出了“植物中文学名系统,在其中创造了一套非常整齐的中文名体系,其中科中文名都是两个字,属中文名都是三个字,种中文名都是四个字,而且所有中文名都与拉丁学名一一对应。比如Rosaceae(蔷薇科),在这个系统中叫棠科;其下的Rosa(蔷薇属)叫月棠属Pyrus(梨属)叫梨棠属Prunus(李属)叫华棠属;李属中的桃Prunus persica轩辕华棠,杏Prunus armeniaca孔子华棠,李Prunus salicina老子华棠,梅Prunus mume天香华棠,等等。

  这个植物中文学名系统故意摒弃了绝大多数现成的植物中文名,为了追求整饬,不惜为已有中文名的植物创造大量新的中文名,并广泛使用生僻字(如芠科、柦科、菻科等),完全违背了尽量保持植物中文名稳定的基本原则。武秀之对植物中文名研究很感兴趣,这可以说难能可贵,但是他拒绝把他的聪明才智用在合乎传统的中文名选拟上,导致我们无法合作,我对此也觉得无奈。

 

5. 植物中文名不能机械地遵守优先权。

  对于学名来说,优先权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强制性规范。所谓优先权原则,就是当一个分类群有几个名称可选择时,通常只用其中发表最早的那个。这一方面以硬性的方法确保了一个分类群在具体的分类系统中只有一个正确名称,另一方面也是对最早命名的科学家的尊重。

  植物中文名也经常遵守优先权。比如禾本科的Kengyilia,学名纪念的是中国分类学家耿以礼(字仲彬)。该属的发表人颜济、杨俊良用耿先生的字,为它起了中文名仲彬草属。然而在Flora of China上,该属中文名却被改为以礼草属,不仅造成了一个多余的别名,而且因为是常用虚词,以礼草属一名还可能让不熟悉禾本科分类的读者理解错误,以为这个属的中文名是礼草属。在这个时候,就应该遵守优先权,仍将该属称为仲彬草属

  然而,植物中文名毕竟要供日常使用,如果过于生僻、怪异,或是有描述错误,或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不宜使用,那就应该更改,而不能机械遵守优先权,执意使用更早见诸文献的名字。

【例十一】栽培大豆是人工驯化的植物,其野生种为Glycine soja,在中国广布。这个种通称野大豆,此名通俗易懂,又合乎双名法命名(修饰词+属中文专名大豆),本来最适合作为该种的中文正名。但是《中国植物志》作者弃此名不顾,强行采用了明代《救荒本草》一书中的名称“[豆劳](方括号内两字应合为一字)。[豆劳]这个字生僻到了一般输入法难以输入、甚至在电脑程序中都无法正常显示的程度,这样的名称就算出现得早,又何必使用呢!

【例十二】马铃薯Solanum tuberosum是极为重要的农作物,在中国现在已经视为稻、玉米、小麦之后的第四主粮。虽然它在中国各地有多种地方名(如洋芋、洋山芋、山药蛋、薯仔等),但马铃薯土豆是各地都公认的普通名。因为前者更书面化,用它作为这个种的中文正名是最合适的。但《中国植物志》对这些中文名一概不用,而是从清末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中找出阳芋这个日常生活中几乎无人使用的名字(虽然与洋芋同音,用的却是而不是),作为这个种的正名,令人费解。

【例十三】《中国植物志》有管唇兰属Tuberolabium。这个中文名是属名的误译。属名实际上由tuber(肿块)和labium(唇)构成,指该属唇瓣中裂片前端增厚,如同肿块。拟名人误把tubero-看成了tubo-,以为是的意思,实际上该属唇瓣根本就不呈管状。因此,我们用该属的台湾中文名红头兰属代替了管唇兰属这个错误的拟名。

 

植物中文名选拟的分类学界传统

  上面已经介绍了植物中文名与植物学名选拟原则之间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我想再强调一遍:这些植物中文名选拟的原则,不是我们的原创,而是我们所继承的植物分类学界的命名传统。如果你像我们一样,把《中国植物志》这部权威志书中的所有植物中文名都录成数据库,反复琢磨品味,那也不难总结出类似的规则。

  除了从《中国植物志》这个巨大的名称语料库中自行总结传统之外,实际上在195412月,中国科学院就已经出版了一部专著叫《种子植物名称》,由中国科学院编译局编订。该书在“序例”中明确提出了植物中文名的一套选拟原则,其中很多后来都贯彻在《中国植物志》植物中文名的选拟中。

  我已经把这篇序例全文录入了多识植物百科网站(点击本文末尾的阅读原文可见)。上文提到的5条原则,在序例中就都有论述。比如“序例第一条就是:尽量采取旧有的、通用的、大众化的名称;但其中有张冠李戴,或易于混淆的,则就其同物异名中重新选用其他名称,或另拟新名称……。而这正是我们上面的第五条原则:植物中文名不能机械地遵守优先权。再如序例第十条说:本编基本上采用模式命名法规(type code)的精神。各级类别的名称尽量固定于一代表属或一代表种上,如‘椴科Tiliaceae’、‘椴属Tilia’、‘椴Tilia tuan’;……这显然就是我们上面的第三条原则:植物中文名应该尽量遵循“模式”命名法

  下面,我就再介绍几条在序例中已有提及、我们继续发扬光大的植物中文名选拟方法。

 

1. 避用音译。

  “序例第四条说:新拟名称不拘泥于拉丁原文的字源或涵义,亦不拘泥于植物的特征;但尽量避免音译,或用古僻难懂的字,如‘棰桉木Triumfetta[原文误拼为Triumfella’,或‘[木疌][木克]Sinojackia’等。

  事实上,避用音译可以说是中国植物中文名命名传统中的最大特色之一,而明显有别于动物、菌物、细菌和病毒的命名。翻遍《中国植物志》,可以看到属中文名中的纯音译名确实寥寥无几,比如上面的Triumfetta,在《中国植物志》中已改叫刺蒴麻属,而Sinojackia也已改叫秤锤树属

  不仅如此,《中国植物志》对于大量以国外人名作为种加词的种,也基本都避免用×氏来拟名。这除了出于避用音译的考虑之外,还因为这些名称大都是国外学者发表的,纪念的常常是外国植物学家、来华采集的外国采集家以至与植物学关系不大的外国人,在前三十年的政治氛围中,这样的名称不仅有鼓吹个人主义之嫌,而且体现了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资源的压榨和剥削。平心而论,在今天看来,这样的理由其实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而且,就算不考虑这种政治正确,用“×之类人名音译为植物命名,除了能够表明这个名称的赠与性之外,并不能提供其他任何有用信息。如果回避音译,用能够体现植物特征的方法命名,那就可以在有限的字数中尽可能传达较大的信息量。因此,即使对于以人名命名的欧洲植物来说,如果能有更好的拟名方法,我们往往也回避音译。

【例十四】烟草属的Nicotiana quadrivalvis,在网上查到有中文拟名夸德瑞伍氏烟草,纯属胡扯。只要懂一点拉丁文,就应该知道种加词quadrivalvis意为具四爿的,指其蒴果四室,成熟时裂为四爿,根本就不是人名,既不应音译,更不能用字。

【例十五】《植物分类学报》(英文期刊Journal of Systematics and Evolution的前身)是1949年之后中国最负盛名的植物分类学专业期刊。该刊1951年出版的第1卷第1期上的第一篇文章,由中国著名植物分类学家胡先骕撰写,其中发表了木兰科新属Parakmeria,取名为“拟[木克]枺丽木属”,为纯音译名。后来在《中国植物志》中,其中文名被改为“拟单性木兰属”。

【例十六】《中国植物志》第68卷出版于1963年,其中还有大量以“×命名的植物中文名,在《中国植物志》中是少见的例外。这些中文名在之后的其他工具书(如《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和一些地方植物志)中大都已经修改,如哀氏马先蒿改为“囊盔马先蒿谬氏马先蒿改为卷喙马先蒿大卫氏马先蒿改为“扭盔马先蒿等。这些修改后的名称明显更有信息量,应予采用。

 

2. 保证植物中文名的区分度和独占性。

  “序例第六条说:凡沿用名称中两名称同音、同源或相近似,容易混乱者,尽量避免,例如‘波罗(Ananas)’与‘波罗蜜(Artocarpus)’、‘山柑(Capparis)’与‘山柑仔(Glycosmis)’、‘海桐(Calophyllum)’与‘海桐花(Pittosporum)’等;……”第七条说:凡名称过于空泛者,尽量避免,例如‘山竹子’、‘山藤’等。

  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这两条说的基本是一回事,就是应该用一定的冗余度redundancy),换取名称之间的区分度。对于冗余的意义,语言学上有个常举的例子。17世纪的苏格兰学者乔治·达尔加诺(George Dalgarno)认为自然语言缺乏系统性,语音与词义之间毫无对应关系,于是设计了一种人工语言,试图在其中建立一套构词很有秩序的词汇。在他设计的这种语言中,所有表示具体事物的名词都以n开头;第二个字母用e代表植物;第三个字母用b代表可食(所以表示所有可食用植物的单词都以neb开头);第四个字母用a代表蔬菜、用e代表水果……这样一来,洋葱就成了nebapa,大蒜是nebape,韭葱是nebapi,草莓是nebesa,树莓是nebese,葡萄是nebesi……

  很显然,这种词汇是用不开的,因为这些名称之间过于相似(也就是缺乏冗余度),缺乏区分度,不仅内容空泛,而且容易混淆。不幸的是,在植物分类学上,一些植物中文名也有这类问题。比如我常举的两组例子,一个是尖药花、尖蕊花、尖叶木、尖花藤、尖头花、尖子木、尖子藤,这类平铺直叙的拟名,仿佛绕口令一样,几乎就是少数几个字的排列组合;另一个是“火炬树、火炬花、火把树、火把花、火焰树、火焰花、火焰草”,看上去都用了“火炬”“火把”“火焰”之类作为比喻,有一点生动性,但同一类比喻用得太多,也仍然缺乏区分度。

  因此,我们在选拟植物中文名时,特别注意了用字上的丰富性,有意选用一些并非特别生僻古奥、但在植物中文名中出现不多的字。我们还注意到,一些传统植物名称之所以用字不俗,是因为没有采用直白式描述,而是用了比喻、借代、夸张、拟人等修辞手法,从而拓宽了用字范围。因此,虽然我们也有意用了类似的修辞手法给不少国外植物拟名,但根本动机并不是为了附庸风雅,而是为了增加植物中文名的冗余度,从而增加它们之间的区分度。

  从“序例避免空泛的原则出发,我们还发展出了“独占性exclusiveness)的概念。所谓独占性,是指植物中文名应该尽量体现植物的独特性状,使这个名字尽量只适用于这个分类群,而不适用于其他分类群。如果一个名字过于空泛(比如“序例所举的“山竹子”“山藤),那么它就可以套用在很多分类群上,把它专用于任何特定的分类群都会引发这样的疑问:凭什么只有这个分类群用这个名字?凭什么就不是别的分类群用这个名字?独占性的概念,为植物中文名的拟定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拟名者充分了解分类群的性状,尽量找出最便于鉴定的杀手锏特征,来为这个分类群拟出“只能用在它身上的独占式中文名。

【例十七】“岳在植物中文名中使用不多,因此我们有意在国外植物拟名中多用这个字,表示高山之意,特别是用来给安第斯山脉的高山和亚高山植物命名,如岳剪草属(Hypseochloa)、岳藨草属(Oreobolopsis)、岳鸢花属(Hesperoxiphion)、岳春芹属(Oreoxis)、岳石荠属(Mancoa)等。如果用这个极为常见的字代替,则这些中文名的区分度会大为下降。

【例十八】“冕在植物中文名中几乎没有使用,但它是常用字,与义近,因此很适合用来表示植物体上不是花冠的环状物(比如副冠),如冕药兰属(Calymmanthera)、裂冕花属(Schizostephanus)、冕盘木属(Diplokeleba)、冕璃草属(Afrotysonia)、无冕水仙(Narcissus humilis)等。

【例十九】以下是一些用修辞手法扩充植物中文名用字范围、增加名称区分度和独占性的名字:

  眼镜荠(Dithyrea californica):“荠为十字花科中短角果类的半通名。该属短角果开裂为两个果爿,状如眼镜,英文名为spectacle pod,故据英文直译。

  蝉翼芥(Anelsonia eurycarpa):“芥”为十字花科中长角果类的半通名。该属长角果成熟后果爿脱落,留下中央薄而白色的假隔膜,形态独特。如果用白描法拟为薄膜芥之类,则不免用字平庸;而用比喻法拟为蝉翼芥,则可增大名称的区分度。而且蝉翼在植物中文名中也曾有应用(远志科有蝉翼藤属Securidaca),有先例可循。

  鹫杯花(Aristolochia holostylis):此名为植物爱好者郑杰所拟。该种现归马兜铃属,但曾独立为Holostylis属,故不用双名法命名,而是另起中文基名。其花杯状,内面形态似腐肉,吸引蝇类传粉,故用植物中文名中罕见的字来暗示(兀鹫为食腐猛禽)。

  彼岸藤(Cydista aequinoctialis):其种加词意为分日(春分和秋分)的,指植株可在春季和秋季两次开花。虽然拟为春秋藤已有足够的区分度,但彼岸藤用字更特别,且更能表明其春秋开花的习性(在日文植物名中,彼岸明确意为春分开花的秋分开花的,如彼岸樱在春分前后开花,彼岸花在秋分前后开花),还可以兼指该种产于太平洋彼岸的南美洲,故最终选用了“彼岸藤

 

3. 用“小属定名法为大属中的种命名。

  “序第十三条是:“凡较大的属别中,同时有数种类型常见而应加以分别的,……予以不同名称,以为将来分类命名的方便,例如‘排草属Lysimachia’下,列举排草Lysimachia foenum-graecum过路黄Lysimachia christinae珍珠菜Lysimachia pentapetala等。如此,以后命名者对黄花蔓生种类可命名为某某过路黄,对白花种类可命名为某某珍珠菜。

  我们认为,这是中国植物分类学界前辈提出的一条极为实用、但遭到了后辈学者普遍忽视的重要原则。这条原则的主要意义有二,第一是增加大属内部种中文名的区分度,但更重要的是第二点:有利于保持植物中文名的稳定性。

  “序例作者非常具有前瞻性,意识到Lysimachia这个大属(现名珍珠菜属)在后世的分类修订中很有可能拆分,而这恰恰就是分子研究所表明的现实情况。如果当初没有为珍珠菜属下各种不同类型分别拟名,而都用双名法叫“××珍珠菜,那么这个属拆分之后,势必会造成大量种中文名的变化。但正因为当初已经有意识地为其中的不同类型分别拟名,所以当珍珠菜属必须分拆时,新属可以非常自然地分别叫过路黄属、香草属、球尾花属、黄连花属等,而其下的种的中文名也可以丝毫不变。即使有人想要采取归拢派(lumper)的方法,不是分拆珍珠菜属,而是把其他属也并进来,那么其中各种的中文名(包括并进来的属下各种的中文名)也仍然可以丝毫不变。

  因此,我们把这种方法称为小属定名法”——对于大属,假定它已经按分裂派(splitter)的处理拆分成了许多小属(最好是单系),然后为各个小属及其下的种单独拟名。这样的种中文名可以同时兼容该属归并和拆分的不同分类处理情况,从而保证了中文名的稳定性。

【例二十】兰科的卡特兰属(Cattleya),经过分子系统学研究之后,转入了许多原属蕾丽兰属(Laelia)的种,还并入了贞兰属(Sophronitis)。我们并没有把这些种全部改名或新拟名为“××卡特兰,而是运用小属定名法,给一些亚属和组拟定了巴丽兰、洪丽兰、细丽兰、石丽兰等专门的名字,同时保留了“贞兰”这一名字。这样拟定的种中文名不仅适用于它们全归入广义卡特兰属的情况,也适用于这些属下分类群都独立成小属的情况(比如石丽兰系Cattleya ser. Parviflora在某些国外学者那里就可能独立为石丽兰属Hoffmannseggella)。

【例二十一】在《中国植物志》中,蹄盖蕨科的双盖蕨属(Diplazium)与短肠蕨属(Allantodia)和菜蕨属(Callipteris)分立。分子研究表明,短肠蕨属和菜蕨属均嵌在双盖蕨属里,应该并入双盖蕨属。在这种“完整吞并的情况下,原来中文名称为“××短肠蕨“××菜蕨的种,大可不必改名。但Flora of China竟把它们全改成了“××双盖蕨,特别是菜蕨这样一个简洁明快的中文名被改成食用双盖蕨,并不妥当。

 

4. 把藻类和化石纳入全盘考虑

  前面所介绍的拟名方法,主要针对的是有胚植物(也叫陆生植物或高等植物)。但是有胚植物也只是植物界的一部分。按照当下的界定,植物界还包括绿藻、红藻、灰藻和隐藻,还有其他一些已经不再归入植物界的藻类(如蓝藻、褐藻、金藻、黄藻、硅藻、甲藻、裸藻等),既然其学名仍然受着ICN的管辖,那么其中文名也应该纳入我们的考虑范围。不仅如此,我们还要考虑化石分类群,为它们留出名称空间。

  藻类学界习惯直译属学名作为中文名,很多常用词根都有固定译法。那么对于尚无中文名的属名,也应该继续遵循这样的传统,尽量直译属学名,而不要像维管植物拟名那样任意发挥。

  因为很多化石标本只是花粉、叶片或枝条,经常无法确定它们属于什么大类群,所以这些化石分类群的中文名经常采取“×ד×ד××的形式,为此就要有意在现生植物中文名中避用这些形式的名称,以免给化石分类群的拟名带来麻烦。

【例二十二】2020年,华大基因联合国外学者,测定了Prasinoderma属绿藻的基因序列,发现它在绿色植物中是基部分支,由此建立了新门Prasinodermatophyta(在论文中被误拼为Prasinodermophyta)。在介绍这一成果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中,华大基因为这个新门拟名华藻门,理由是该论文的研究工作主要由中国科学家完成,我们认为极为不妥。

  “华藻门这个中文名,抛开了Prasinoderma这个属学名任意发挥,违反了藻类学界的拟名传统。事实上,构成这个学名的prasino-derma都是藻类属名中的常见词根,而且都有固定译法:prasino-译为(如Prasinophyceae葱绿藻纲),derma译为(如Cyanoderma蓝皮藻属Heteroderma异皮藻属等)。因此,Prasinoderma应拟名为葱皮藻属

  此外,Prasinoderma是由日本学者在西太平洋公海中最早发现的,体现了日本作为海洋生物研究大国的一流水平。用“华藻给这样一个分类群命名,未免令人尴尬。

 

有限的创新

  行文至此,我想我们已经用充分的例子说明,我们选拟植物中文名的绝大多数原则,都来自以吴征镒、秦仁昌、刘慎谔、汤彦承等先生为代表的前辈们对规范中文名所做的贡献,以及王锦秀等学者所做的进一步深化的工作,我们只是继续加以发扬扩展而已。当然,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我们也能在选拟植物中文名时做出一点有限的创新。我想再举最后一个方法,尽快结束这篇已经远远超过一万字的文章。

  植物中文名是专业汉语词汇,是汉语词汇的一个子集。所以,植物中文名应该得到适用于整个汉语的规范的订正。换句话说,适用于所有汉语词汇的规范,是植物中文名选拟原则的上位法,而下位法是不应该违反上位法的。

  《现代汉语词典》就是一部重要的现代汉语规范工具书。一些不符合现代汉语词典规范的植物中文名,应该按照这部上位法加以订正。

【例二十三】我们之所以坚持用灯芯草”“木樨”“黄芪鼠曲草这样的中文名,而不用《中国植物志》上的灯心草”“木犀”“黄耆鼠麴草,就是因为前者是《现代汉语词典》明文给出的正写。在植物形态学术语中,攀援也应该规范为攀缘

 

我们当下的进展

  到我写这篇文章的20207月,多识植物百科网站将要迎来四周年。我们的世界维管植物科属名录整理工作和同时进行的世界维管植物科属中文名选拟工作,也已经近于尾声。目前,石松植物、蕨类植物和裸子植物已经完成了全部科属名称的整理和中文名选拟,而被子植物也只剩最后7个科(菊科、兰科、豆科、茜草科、禾本科、夹竹桃科和野牡丹科),预计在2020年底之前可以初步整理完毕。此外,苔藓类和藻类的分类系统整理和科属中文名选拟工作也已开始。

  尽管已经取得了这样的进展,我们也只不过整理到了属一级。在种一级上,还有大量国外分类群(甚至一些国内新记录的分类群)没有中文名。我们没有精力完成这么多的拟名工作,所以现在把我们采用的方法初步梳理出来,希望可以为需要拟定种中文名的分类学和园艺学界人士提供有益参考。也欢迎大家把拟定的新名称告诉我们,让我们可以把它们及时更新到几个大型数据库中。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