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了畜禽粪污能够合理规范化进行资源利用。 农业农村部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标准和要求。 首先明确:国家是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其次规范:主要是主体养殖户,对畜禽粪污必须要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 特别强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或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 养殖户主体可以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土流网招商合作 - 土流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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