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财税 包头立信财税 2020-06-16
TO MEET IS TO TOUCH,TO MISS TO BEAUTIFUL 问题背景: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日渐壮大,部分企业主在经营几个年度之后开始有了再设立几家分支机构的扩大经营的想法,此时摆在企业经营者面前有两个选择,一是成立分公司、二是投资一家子公司,那么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到底有何主要区别呢?今日立信来给大家做一个详细解读。 立信要点解读: 一、设立手续差别 子公司: 在法律上是完全独立的公司,既是独立的核算主体,同样也是独立纳税的纳税主体。也就是子公司要有完整的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手续。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 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仍需要在经营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只是手续较为简单,无需实收资本,由总部出资设立即可。任何分公司都没有注册资本的概念,分公司营业执照只有负责人,没有法人。 二、纳税区别 子公司: 独立的法律主体,独立从事经营活动,也是独立的会计主体和完全独立的纳税主体,单独在经营注册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和所得税。 虽然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也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在经营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属于单独的增值税纳税主体。特殊情况,除非经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单独批准由总机构汇总缴纳的除外。 增值税上,分公司和子公司一样,都是单独纳税;所得税上,子公司所得税无须汇总缴纳,子公司当期的亏损只能自行弥补。分公司须汇总缴纳(跨省:分配比例缴纳,同省:总部统一缴纳),分公司当期亏损可以在总部合并弥补。 三、风险承担 子公司: 子公司作为独立法律主体,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财产,承担独立的民事责任和民事义务;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律主体,如果分公司出现经营风险,总部承担全部责任。 四、资质资格差别 子公司: 作为独立法律主体,也同样是独立的融资平台,可自行同金融机构和投资机构取得融资;对于一些行业受政府监管必须取得经营资质的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子公司必须重新取得资质,不可以使用母公司的经营资质。 不是独立法律主体,不能独立对外融资,必须在总部公司平台才可取得资金;在经营资质方面,分公司可以直接使用总部企业的资质即可,不需要重新申请,因此,对于一些特殊行业,例如建筑业基本没有设立子公司的,而是以分公司和项目部的模式经营。 E N D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