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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是野性的呼唤,更是灵魂深处对自由的向往!

 心理咨询曹怀宁 2020-07-10

文/卢育涛(经作者授权发布),原标题《吾心何处是归路》

合上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书中那一幕幕的场景如电影画面般在我的脑海循环播放。我细细品味,不禁惊呼:这哪里是写家狗变成野狼的故事,这分明铺就了一条精神回归自由之路啊!

试想一下,小说的开始情节是这样的:一只在家中作为看门狗和牧羊犬的狗首领——巴克,因为环境的变化(发现金矿需要狗)和人性的自利(园丁为了生存而偷卖狗),它的命运从此发生了转变。再没有庄园舒适的安乐窝,它经过不同人的转手和品尝了棍子的强大后,离开了温暖的南方。

这正如大多数在顺风顺水的环境中成长的一代人,在家是父母的掌中宝,在校是学生中的佼佼者,自诩为温室中的花朵,不知人间疾苦为何物。陡然间,进入大学的集体生活,朝夕相处的勾心斗角令人心寒。踏入社会的人际关系,争名逐利的残酷现实扑面而来。

小说为主角构造的氛围开始陌生,不再是单一的环境,而出现了各种类型的角色:在旅途中,精通冰上行走的佩诺特和有一半印第安人的血统的弗朗索瓦斯购买了巴克,只要服从命令,他们总体而言还算处事公平,毕竟一路上离不开狗群的帮助。可同行的几条狗的性格就大相径庭了。科莉也和巴克一样,来自舒适的环境,在她试图与其他狗成为朋友时,就被如狼般的狗群撕裂了。很快成为牺牲品的科莉,让巴克第一次见识到野蛮暴力的生存法则。另一条狗——斯皮兹——阴险狡诈,脸上总是挂着笑容,即使在偷巴克食物与落井下石攻击科莉时也带着微笑。当然,小说在困途中也安排了点滴温暖:弗朗索瓦斯为巴克做鞋子,并救巴克幸免于群狗和斯皮兹的袭击,性情温和的贝利也教会巴克挖洞睡觉。

这便是我们在进入社会后最先不解的一个现象:人善被人欺,恶人当道,小人横行。我们总以为世界是友善的,但事实是:碰到与自己利益无关时,人们往往摆出道德审判者的姿态,高高在上。而当与自己利益休戚相关时,自私嘴脸中显露着斤斤计较的智慧,为了蝇头小利甚至不惜拳脚相加。从小习得的“温良恭俭让”,变成自己不断忍让退缩的心理安慰。可是这等“阿Q精神”,早已无法麻木内心的痛苦。

小说中的巴克开始认识他未来的环境,虽然一切都令他既惊恐又新奇:第一次看到雪、从未感受到的寒冷、还有残酷的生存法则。幸而聪明的巴克很快开始适应环境:他学会了如何拉雪橇、学会吃各种咬得动的食物、学会挖雪洞睡觉、学会用脚破冰取水、学会快速进食以免被其他狗夺去盘中餐、也学会如何不被主人发现情况下偷食。光适应了环境只是野外生存的基础,巴克一众人和狗遭到了饥饿难耐的印第安狗群的袭击,食物损失一半,5条狗受伤,而斯皮兹还趁机咬了巴克一口。这种种的挑战,开始逐渐磨练巴克的意志,性格愈发坚忍,它的野性与身体一起逐日壮大。终于,巴克与身为头狗的斯皮兹爆发恶战,斯皮兹倒下了,而丛林中倒下的狗只会葬身于其他狗群之下。巴克作为优秀的领导,无可非议地成为了新的头狗。

当我们在社会上摸爬滚打数年后,终于主动地或被动地适应了那些合理的与不合理的各种潜规则。正当我们以为立稳脚跟,从此就可以凭借自以为圆滑的面具和厚实的心理防御机制面对人生长河时,挑战才出人意外却又早有征兆的降临在我们的生活中。要么是职场上因更重能力的上司更替而使得自己的溜须拍马一再碰壁,要么是家庭中因孩子坠地而使原先就充满隔阂的夫妻关系在婆媳问题面前天崩地裂。

总之,潜伏多年的种种隐患如火山爆发似的接连冒泡破裂,所谓成长的历练在此时在拉开序幕。一直以为最艰难的总是当下,却发现人生从来不曾有最艰难,只会有更艰难。唯一还值得庆幸的是:所有打不倒你的都将使你变得更强大,所有打倒你的也并没将你彻底击垮。只有那些真正内心强大的人,才能够在检视惨痛的教训后,以成熟的心态、丰沛的能量、雄厚的实力,迈过生活的道道门槛。

当然,小说中还为巴克一路艰险的旅途安排了令人玩味的种种角色:冷漠的戴夫和喜欢独来独往的索拉克斯,这两只没有朋友、没有兴趣、没有纷争的狗,只对拉雪橇感到乐此不疲。他们教巴克如何拉雪橇,也因巴克耽误了工作而不忘狠狠教训它。令人动容的是,戴夫在极度虚弱的情况下,仍冒着违逆主人命令的风险,要坚持工作,甚至在临终前为了一享头狗位置的滋味,而耗尽生命。如果狗是愚忠,那么人更显愚昧。当巴克被易手给哈尔和查尔斯这两个对北方艰苦生活毫无经验的人时,险些陪同丧命。他们带了过多的行李,又不会破冰,手足无措,只会鞭打不是雪橇犬的狗群。查尔斯的妻子、哈尔的姐姐——玛尔赛蒂,徒有愚蠢的同情心,不忍见狗挨打,可是完全不了解狗的数量不足的实情,竟对狗说出“你为什么不使劲拉呢——这样没有人会打你了”的可笑话。他们只会为不得不抛下以减轻负担的行李和帐篷哭喊,却不懂得合理分配时间和少得可怜的食物。当挫折和沮丧袭来时,吵成一团的他们才发现,14条狗牺牲到只剩5条了。于是,当他们不听劝阻、坚持从薄冰上过河时,除了巴克在好心人桑顿的保护下免于一难,其余的雪橇、狗、人再没了踪影,也退出了小说的视野。

咋一看觉得不可思议,细细观察却发现这种人在身边比比皆是。长期以来接受“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教育的人,将事业作为自身的唯一价值来源,对身边的人和事毫不感兴趣,甚至对于自身的喜怒也不予问津。封锁情感、忽略情绪,甘心让自己完完全全成为社会运转的螺丝钉。唯一能够使他们内心激动的,只有来自踏上权力、地位或荣誉的瞬间。

若上述之人多少有些贡献,那么无知的人则更具有杀伤力和危害性。他们以自我为中心,愚昧却固执,自卑又自大,自以为毫无逻辑的诡辩是智慧的语言,无理取闹是其惯常的把戏,怪罪的手指永远伸向他人,所有的温情与积极的思索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下饭的段子。他们在生活中横冲直撞,他们在社会中默不作声,他们终将化作岁月长河的砂砾,不留下一丝痕迹。

小说的高潮出现在天性善待动物的桑顿出现,为巴克带来了好时光。巴克得到了久违休息,有伙伴嬉戏,并且学会了爱人。巴克甚至因为担心桑顿时也会像佩诺特和弗朗索瓦斯一样消失,于是他常常会在夜里醒来溜到帐篷里去看看他是否还在儿。其中令我难过的是,桑顿也有天真的残忍。为了测试巴克是否会遵从他的任何命令,竟下令让巴克跳下河水,又有一次,以巴克的力气作为赌注为其获胜。但巴克早已成了桑顿忠心的保护神,还救下过他的性命。

这一段的美好描写,让我相信“痛苦成为财富”的真谛,那是历经风雨后的彩虹,品咂人生百态后的恬静。爱,是一种能力。它需要对自身性格的深刻认识,它需要对世间人性的精准辨析。它既不是盲目的冲动,也不是图回报的交易。它是内心能量与情感的升华,是与万事万物平和相处的动力源泉。我很不喜欢爱被当做考验或炫耀,那渗透着高高在上的占有欲,尊重、信任、理解,是爱的平等前提。

小说的结局将作者的立意昭然若揭:桑顿带着巴克,踏上了寻找金矿的旅途,并最终看到铺满湖底的金子。但不幸的是,他们的营地遭到了印第安人的袭击,除了巴克由于捕猎幸免于难,其余的人和狗都死在羽箭之下。夜晚,狼群想要吃尸体,巴克凭借自己的强壮、敏捷和聪明击退了他们,而狼群向这位了不起的英雄致敬,巴克终于跟随野性的呼唤走进了森林。他成为了那片金子湖泊山谷中号令群狼的狼。

这是一种精神上的大团圆,也是最终回归自由怀抱的胜利!当我们在经历了人世间的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五阴炽盛、求不得以后,我们开始思考,我们究竟是谁,我们要去向何处。小说家杰克·伦敦让狗终于成为了狼,走向充满野性呼唤的森林,正是充满了对自我探求的渴望——让自己成为真正的自己。

为何我们总得不到快乐?因为我们沉迷于种种编织而成的虚幻美梦,却将最真实的自己和唯一真实的生活,置之不理。为何我们把自己当成了工具?因为我们只需要一种为达成标准而进行的辛苦劳作、一场企图改造不完美自己的苦役,一次谋求得到某种奖励的努力。我们总是在不停地花时间,努力弥补事实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即行动和观念之间的鸿沟。可我们脑海中只充满目的与结果,从未喊停,从未审视自己行动的动机。

没有内心的洞察,就不会产生改变——也就是“做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小说的主角——巴克是如何在野性的呼唤下一步步走向自我的。

“当他醒过来的时候,……蓦地,他感到了恐惧——一种野兽被抓住而无从脱身的恐惧。咆哮着,他用身体撞击着积雪。”——初始,他对自己不曾有过的本性感到恐惧。

“他变得更加强壮、威猛,嗅觉和视觉也比以前更发达了。从某种意义上说,他逐渐地恢复野性,像以前的野狗一样穿梭在丛林中捕食。对他来说,学会像狼一样厮杀易如反掌,因为这是与他血脉相通的本性。晚上,当他仰首望月,凄厉地长嗥时,他记起来他的祖先。”——而后,他开始适应,这种野性提供了生存的保障。

“但是巴克的本性了生了变化。如今他已经在北方呆了很久,他几乎变成了一条野狗。……而他的梦中则充满了野兽的影子——狗,狼狗,还在野狼。他们似乎在丛林里向他呼唤,有时巴克想离开火堆回应那呼唤。但是每当他跃入丛林时,对桑顿的热爱又将他拉了回来。”——当真我开始出现,这种野性的召唤再也无法从他的脑海消失。

“一天晚上他从睡梦中醒来,又听到那呼唤,长长的嗥叫。他跑进森林,追随着那呼声,来到了林子间的一片空地上。在那儿,蹲坐着一头狼,仰首望天。……他们在森林中跑了数个小时,巴克又是想起了他梦中的世界,在那里他和他的同类,穿过一座古老的森林。……在他奔跑在森林里的时候,他的金褐色的皮毛闪着健康的光泽。他探索着森林中每一处的神秘,每一种气味,每一声声响。”——逐渐认识真实自己的过程中,他感到新奇、感到自由,找到了久违的归属感。

“在夏天的时候,山谷里只有一个探访者:一头高大金褐色的狼,比任何一头狼都高大。……在漫长的冬夜,他带领狼专利号在月光下跑过,同他们一起在夜晚呼喊着,在一个更有生气的世界里唱着歌。”——没有了束缚,他清晰地感受着自己向前迈出的步伐和脚底传来的踏实,触目所及的风景便得更加生机勃勃。

为何我们人反不及动物,在沉浮中难以找到真实的自己?我想大概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我们规则太多。我们在外界的各式教育下,掌握了大量的准则,这些标准替代了我们内在的情绪和感受,让我们只依据此而生活。二、我们害怕无知。一方面我们崇尚智力,追求各种标准答案,另一方面却对生活的难题逃避思索,以免发现自己的无知。三、我们急于求成。我们既无法延迟满足,又为了让“内心的父母”满意,于是回避自身的喜恶,寻求“正确的”反应,成为了习以为常的行为。

归根到底,是因为人的两大天性——懒惰和逃避。懒惰,则不愿想。逃避,则害怕改变。因此,人们最容易的就是按原先想法过活,其次是迷恋权威,最难是自我觉知。只要情况还没糟到令人崩溃、再也无法苟且,人总会选择较轻松愉快的方式维持自己的生活。反观动物在自然界的适者生存、逃无可逃,只好对自己残酷,老鹰拔毛断喙而重生、凤凰投身烈火而涅槃,我想更值得人类学习。

这样一则类似《动物庄园》的充满隐喻似的故事,让人读来欲罢不能。记得杰克·伦敦的另一小说《白牙》,描写了狼驯化为狗的故事,而这篇《野性的呼唤》,则是书写了狗回归狼的传说。两相比较,我更迷恋后者。这不仅仅是野性的呼唤,这是灵魂深处对自由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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