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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严禁在人事招录晋级考试中徇私舞弊

 厚德载福F 2020-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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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在人事招录晋级考试中徇私舞弊

刑法

★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依法定罪处罚。

公务员法

★第一百零六条第(一)、(三)、(五)项规定,对不按照编制限额、职数或者任职资格条件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聘任和晋升的;对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务员录用、调任、转任、聘任、晋升以及考核、奖惩的;对在录用、公开遴选等工作中发生泄露试题、违反考场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开、公正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领导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调整、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对“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开除党籍。

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和各种考试录取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由于它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和前途,这些环节容易产生腐败。一些党员干部受利益驱动,借工作之便或职务影响,作弊、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泄露考试秘密、徇私舞弊、谋取个人利益,这些行为既有失人事工作和教育工作的公正,又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引以为戒。这里要注意的是:

➤所谓“违反有关规定”,主要是指违反有关干部、劳动、人事招考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

➤所谓“弄虚作假”,一般是指以虚构、谎报、隐瞒、伪造事实的手段,欺骗组织,取得上述人事利益的行为。

➤所谓“考试录取工作”,既包括国家统一组织的各类考试、录取工作,如全国高考,也包括各类学校所举办的各种国民教育的考试,如学校招收新生的考试、校内各种考试、专项选拔考试等,还包括企业等单位组织的招聘选拔考试、在职干部职工的业务考试。

➤所谓“考场作弊”,主要是指监考人员在考场上向考生告知答案,允许考生抄答案或者考生之间互相抄答案,或者为其提供掩护等行为。

➤所谓“违规录取”,主要是指违反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录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或者使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录用等。

1.此条针对的是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组织人事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

2.如果在上述行为中又收受他人财物,则属于受贿行为,处理时纪法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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