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JGJ/T470-2019条文解释

 吴TAO 2020-07-1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JGJ/T 470-2019


条文说明
编制说明

    《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JGJ/T 470-2019,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11月29日以第305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国内大量的建筑防护栏杆工程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抗水平荷载性能、抗垂直荷载性能、抗软重物体撞击性能、抗硬物撞击性能、抗风压性能、抗水平反复荷载性能和防护栏杆间隙等重要验证试验,取得了大量重要技术参数。
    为了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1 总则

1.0.2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防护栏杆和施工时的临时栏杆,本标准适用于为永久设施的防护栏杆。

2 术语

2.0.1 对人体起安全防护作用,包括防止人从高处坠落和防止人撞击不安全物体。

2.0.6 正装式防护栏杆的定义参照了行业标准《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 342-2012的有关规定,正装式防护栏杆示意见图1。


图1 正装式防护栏杆示意
1-扶手;2-立柱;3-栏板;l-立柱间距;h-防护栏杆高度

2.0.7 侧装式防护栏杆的定义参照了行业标准《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 342-2012的有关规定,侧装式防护栏杆示意见图2。


图2 侧装式防护栏杆示意
1-扶手;2-立柱;3-栏板;l-立柱间距;h-防护栏杆高度

2.0.2、2.0.8、2.0.9 可踏面的定义与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的有关规定一致,防护栏杆高度的定义与行业标准《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 342-2012的有关规定一致;行业标准《建筑用玻璃与金属护栏》JG/T 342-2012中防护高度的定义是:“扶手上表面至可踏面的最小竖向高度”,目前大量防护栏杆的栏板高于扶手或是没有扶手,栏板也可以起到防护作用,因此本定义防护栏杆防护高度为:“可踏面至扶手上表面或至栏板顶部两者中的较大高度”。可踏面、防护栏杆高度和防护高度示意见图3。


图3 可踏面、防护栏杆高度和防护高度示意
1-扶手;2-立柱;3-栏板;4-可踏面;a-底部高度;b-底部宽度;h-防护栏杆高度;H-防护栏杆防护高度

3 材料

3.0.1 室内防护栏杆通常用于楼梯、中庭、消防通道、幕墙围护、落地窗围护等部位。上述部位防护栏杆在紧急条件下的使用安全非常重要,在火灾情况下,应能够在足够长的时间内保障人们的安全需求,因此要重视防护栏杆的防火性能。

3.0.2 行业标准《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第7.2.5条第1款规定:“栏板玻璃应使用符合本规程表7.1.1-1规定的夹层玻璃”。因此本条规定防护栏杆用玻璃应采用夹层玻璃。防护栏杆用玻璃应进行边缘处理,主要作用是避免玻璃破碎、边角伤及他人,同时增加了玻璃美观度。

3.0.3 不锈钢具有较强的抗腐蚀能力,可直接使用在不同环境下。对于常用于防护栏杆的碳钢和铝合金等金属材料,为避免产生腐蚀或老化,碳钢应进行热浸镀锌、铬电镀、电泳涂漆、氟碳喷涂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应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聚酯粉末喷涂、氟碳喷涂等表面处理。

3.0.6 本条规定的两道表面处理层为:一道底层防腐防锈底漆,用于充分保护金属;两道面漆,用于防止底漆被破坏,并起到装饰作用。

4 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5 立柱、扶手的最小厚度,主要是参照了现行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中关于立柱、横梁最小壁厚的规定。钢材防腐蚀能力较低,因此对钢材最小厚度加以控制,有利于提高防护栏杆的耐久性。

4.1.9 为防止室外金属防护栏杆遭受雷击,避免因雷击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室外金属防护栏杆应进行防雷设计,防雷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规定。

4.2 建筑设计

4.2.1 防护栏杆的防护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以夹角不大于15°为垂直。本标准中,可踏部位指的是部件或部位的水平宽度使人员会下意识踩踏的地方,如栏杆底部有宽度不小于0.22m,且高度不大于0.45m的可踏部位,防护高度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4.2.2 实体栏板为不透空的栏板,半实体栏板下半部分应为实体栏板,上半部分可透空。

4.2.3 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本条内容规定了对建筑防护栏杆进行建筑设计时,应注意的事项:
    1 为防止发生儿童坠落事故,在此类少年儿童可独自活动的场所,垂直栏杆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110m。栏杆应采用防止攀登的构造,如不宜做横向花饰或构件;如果设置,则横向构件(花饰)顶面到可踏部位顶面的水平距离必须大于600m且垂直距离必须大于700m,防止儿童从可踏面横跨后攀爬翻越。当采用穿孔类栏板设计时,所有装饰孔不应使手指、手、头等人体部位通过且会造成卡住现象。
    2 按现行的无障碍标准规定,无障碍坡道、台阶的栏杆均应设双层扶手,若下层扶手的设置高度过低,易造成少年儿童攀爬损伤。
    3 为防止儿童顺着防护栏杆扶手攀滑发生意外事故,首先应避免防护栏杆设计中存在可供少年儿童攀登至扶手面的装饰物、栏杆花饰或横向栏杆构件;同时也可适当考虑在不影响扶手面连续性的前提下,在扶手顶面设置难以嬉戏滑行的构件。

4.3 结构设计

4.3.1 参照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和《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的有关规定,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及竖向荷载参考表见表1。

表1 主要荷载参考表(kN/m)

4.3.2 参照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规定: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标准值不应小于1.0kN,因此规定水平集中力宜取1.5kN。

4.3.4 栏杆结构在设计荷载作用下的位移限值为30mm,30mm为防护栏杆整体最大变形。

4.3.9 机械锚栓、化学锚栓和植筋为后锚固件,设计计算、施工和质量检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的相关规定。

4.3.11 窗、幕墙均不可承受检修荷载,因此窗和幕墙的防护栏杆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牢固连接,不应只固定于窗或幕墙上。幕墙的防护栏杆如要固定于立柱上,应进行检修荷载验算。

4.4 性能和检测要求

4.4.1 按国家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的规定,中小学防护栏杆水平荷载应取1.5kN/m,其他场所防护栏杆水平荷载按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的规定取1.0kN/m。

4.4.1~4.4.6 防护栏杆损坏是指出现栏板破裂、连接部位松弛或脱落、构件折弯变形等现象。

5 加工制作

5.1 一般规定

5.1.1 防护栏杆根据建筑图和结构图进行设计,而主体结构施工存在一定的误差,当主体结构误差超出防护栏杆设计的允许值时,防护栏杆必须做相应调整以消化、吸收主体结构的误差。因此,在防护栏杆加工制作前,应对已建主体结构进行复测。

5.1.3 防护栏杆构件的加工精度直接影响到防护栏杆系统的安装质量,因此应严格控制防护栏杆构件的加工精度。

5.1.4 本条规定是为了避免防护栏杆构件加工问题对人体造成伤害,同时也为了保证防护栏杆质量和美观。

5.2 金属构件

5.2.2 平板型预埋件的加工精度要求与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的有关规定一致。

5.2.3、5.2.4 钢构件、铝合金构件加工中,螺丝孔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 铆钉用通孔》GB/T 152.1、《紧固件 沉头螺钉用沉孔》GB/T 152.2、《紧固件 圆柱头用沉孔》GB/T 152.3的有关规定,并符合设计要求。

5.2.5、5.2.6 金属构件之间的焊接质量是防护栏杆系统安全性能中的关键环节。钢构件、铝合金构件的焊接均有相关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为保证焊接质量,钢构件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相关规定,铝合金构件之间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及铝合金弧焊推荐工艺》GB/T 22086的相关规定。

5.3 玻璃

5.3.1 本条规定参照了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中全玻幕墙玻璃和点支承玻璃的加工要求。

5.3.2 夹层玻璃、点支承玻璃的加工精度与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的有关规定一致。

5.4 木质材料构件

5.4.1、5.4.2 木质防护栏杆是一种常见的防护栏杆类型,木质材料的加工方式、连接方式、防腐防虫措施均与金属材料不同,为保证木质防护栏杆的施工质量,本条参照了国家现行标准《木结构设计标准》GB 5000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防腐木结构用金属连接件》JG/T 489对木质材料构件的加工作出的具体要求。

6 安装施工

6.1 一般规定

6.1.1 防护栏杆施工图中应明确规定防护栏杆构件及附件的材料品种、规格、色泽和性能。构件的尺寸、形状不符合设计要求时,会严重影响防护栏杆的安装质量,不得使用。

6.1.2 施工方案是项目管理和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防护栏杆施工应有施工方案。

6.1.5 主体结构、预埋件及预留槽口应满足防护栏杆安装的基本要求,防护栏杆安装前,应对主体结构、预埋件及预留槽口的施工质量进行了解、验收。主体结构、预埋件及预留槽口应与建筑结构设计相符,当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采取补救措施。

6.1.7 测量放线是防护栏杆安装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基础,本条内容强调了进行测量放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 防护栏杆分格轴线、控制线的测量应与主体结构测量相配合,并应及时将发现的主体结构施工误差反映给防护栏杆设计人员,对防护栏杆的分格进行调整;
    2 为使不同楼层防护栏杆的进出位置保持一致,应对安装防护栏杆的主体结构层间进出位置进行测量、监控;
    3 为确保防护栏杆的安装质量,应定期对防护栏杆的安装定位基准进行校核。

6.1.9 由于多工种交叉作业和施工环境较差,容易污染或损坏防护栏杆半成品、成品,应对半成品、成品采取保护措施。

6.1.10 焊接施工时,掉落的焊接熔渣(焊渣)温度非常高,很容易烧伤铝合金型材的表面处理层和碳钢型材表面的涂层以及面板保护膜,应采取措施进行防护。烧焊后,应对钢型材表面进行检查。发现碳钢型材表面有灼伤时,应清理干净并进行防腐蚀处理;发现不锈钢型材表面有灼伤时,应及时清理,防止熔渣中的铁生锈,产生锈点、锈斑,影响表面质量。

6.2 预埋件、后锚固件及连接件

6.2.2 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中,对防护栏杆工程中常用的膨胀型锚栓、扩底型锚栓、化学锚栓和植筋的施工进行了详细规定,按照该标准进行施工,能保证后锚固连接的可靠性。

6.3 金属防护栏杆

6.3.2 为防止钢管扶手内壁产生腐蚀,钢管扶手端部应采用可靠的措施封闭。

6.5 玻璃栏板

6.5.3 扶手焊接安装时,用挡板对玻璃进行防护以免焊接火花飞溅损坏玻璃栏板。

6.5.4 栏板驳接头与玻璃之间的衬垫和衬套是为了避免金属与玻璃产生刚性接触,从而导致玻璃碎裂,因此衬垫和衬套的安装非常重要,均应安装到位。

7 工程验收

7.1 一般规定

7.1.2 工程验收分为资料验收和工程现场验收。防护栏杆工程验收资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本条列出了防护栏杆工程验收时,应提交的基本验收资料范围。

7.1.3 防护栏杆完工之后,有不少部位或节点被隐蔽,在工程验收时无法观察、检测,而这些部位或节点的施工质量又至关重要,直接影响防护栏杆的安全性能,应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工程验收时,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进行审核、检查。
    防护栏杆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施工并及时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应马上返工,自检合格后应会同当地质监站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做好记录,参加检验的人员应在隐蔽验收记录上签名。

7.1.5 抗水平荷载性能、抗垂直荷载性能、抗硬物撞击性能、抗风压性能、抗水平反复荷载性能和防护栏杆间隙检测均可进行现场检测或实验室检测。参照常规材料检测中3个试件为1组的概念,规定防护栏杆检测数量不少于3个。

7.2 主控项目

7.2.1~7.2.6 这些条文中规定的各项质量要求,直接关系到防护栏杆的使用安全和耐久性,应严格控制。

8 维护

8.0.1 不锈钢材质防护栏杆具有较强的抗腐蚀能力,耐久性较强,其他材质防护栏杆易发生腐蚀、锈蚀等情况。现行相关标准中,对建筑防护栏杆的设计使用年限尚无明确规定,因此本条规定除不锈钢以外的其他材质防护栏杆应注明设计使用年限。

8.0.3 据统计竣工验收后3年~5年,防护栏杆及其部件会开始出现一些锈蚀、腐蚀、松动、损坏等问题,特别是使用者不规范的使用行为,更会加速以上问题的发生,如不及时检查、处理,将导致防护栏杆损坏的快速发展甚至造成安全隐患。所以,防护栏杆竣工后定期对防护栏杆及部件进行全面检查与维修是必要的。
    对防护栏杆的定期检查以及日常使用与维护,这里仅是给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具体事项与操作应按《建筑防护栏杆使用维护说明书》进行。

8.0.6 风灾可吹坏防护栏杆,地震造成防护栏杆扭曲变形,火灾造成防护栏杆被烧毁,从而造成安全隐患,所以防护栏杆遭遇以上灾害后必须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破坏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