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通行规则】 ![]() 行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在交叉路口、车行道等地点散发宣传品、兜售商品或乞讨; 2.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 3.不得在车行道上等候车辆或招呼营运车辆; 4.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时,不得浏览电子设备; 5.不得穿越、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 【安全带及儿童安全座椅使用】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规范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 驾驶机动车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儿童时,倡导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等约束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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