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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曝光:“撞了我就得赔我!”这样的执法值得在全国推广吗?

 少雍说交通 2020-07-18

驾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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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车撞了我,我给他道歉?

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过路口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后,在交警面前如是说。

很快交警进行了责任认定,电动车负全责,但是骑电动车的女子认为自己被车撞,不仅没有得到赔偿竟然还要赔汽车的损失,更加不依不饶,竟然阻挡交警,坐在了警车车前!


这是发生在张家口市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故,但当事人执拗的逻辑,却让人笑不出来,甚至不寒而栗。

“谁对不起谁?”

电动车作为一种方便实用的交通工具,已经成为很多人短距离出行的首选,放眼每座城市的街头,电动车都随处可见。

很多车友总是对一些电动车的随意驾驶耿耿于怀,其实源自一句俗语,认为开小车的司机是“铁包肉”,电动车司机是“肉包铁”,一旦发生碰撞,后者非死即伤,往往付出惨痛的代价。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动车属于“弱势群体”,也确实可以理直气壮地自称“弱势”,因此发生了碰撞就应该给予倾斜性的保护。

但他们又是道路上的强势群体,抢道、逆行、违规斜穿,依仗体积小、速度快、横行霸道如入无人之境,俨然是马路一害。

红灯?那是什么?我的世界,唯我独尊!

在这起案例中,白色小车绿灯正常直行,电动车从待转区的夹缝中横穿马路撞在小车车头,路权当然在小车这方。本来道个歉,甚至都不用赔偿汽车的损失就没事了,现在惨了,得行政拘留了!

“我弱我有理”不能成为违法的挡箭牌

撞了我就得赔我!?

没有一部法律写着要关照“弱势群体”,也没有一部法律写着只保护“弱势群体”。法律之所以被人尊重、被人信任,在于正义、在于公平。

无论是“强势”还是“弱势”,不偏不倚,不拋弃不放弃,在必要时伸出有力援手,惩恶扬善正是法律正义和公平的体现。

法律是所有人的武器,他保护的是所有公民的合法权益,无论强弱,只分曲直。

“弱势”不代表天生正义,不代表始终站在道德的高地,更不代表就有“闹”的资本,“弱势”不能当作违法的挡箭牌,理直气壮地去要求特殊待遇和逃避责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强势”者要严格执法,对“弱势”者同样要严格执法。只有法律给予每位公民平等的尊重和保护,这个社会才有继续前行的动力。

法律就应该被严格执行,为交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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