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贡是清代朝廷实行的一项重要制度。清朝初年,吉林是清皇室的祭品、用品的重要供应地。朝廷内务府在吉林专门设置采捕贡品的派出机构“打牲乌拉总管衙门”,负责清皇室贡品的采捕、储藏、运送等事项,当时全国流传“南有江宁织造,北有打牲乌拉”之说,每年所进送的贡品都由吉林将军下设的各地副都统衙门进行办理。 当时由吉林纳贡的主要物品有:鳇鱼、人参、貂皮、东珠、兽肉、谷麦、蜂蜜等,高峰时期的贡品达到几千种。 1683年清朝军队为征讨罗刹(俄罗斯),在行军路线上的五常拉林设置官仓,俗称“拉林仓”。1725年,设拉林协领,1744年设拉林副都统衙门,隶属吉林将军管辖,1768年建拉林城。拉林地区大规模土地开发,始于1744年设拉林副都统衙门后,迁往拉林地区的京旗移民已有750人,共设24个旗,每旗分3个屯。1814年,吉林将军富俊亲往拉林、双城堡勘察荒地,并上奏《拉林试垦章程》,请求往拉林、双城堡移拨京旗。至1827年,拉林又移来京旗487户。至此拉林、双城、阿勒楚喀(阿城)遂成为松花江南的三大重镇,而拉林是最早设立的副都统衙门,管辖包括今哈尔滨的大片地区,当时哈尔滨一些官府事项均由拉林审批。 当时哈尔滨一带水泊、沼泽、河流纵横交错,草木繁盛,松花江江水丰沛,盛产鲟鱼、鳇鱼和各种细鳞鱼。据档案记载,1763年有一户从山西太原府太谷县搬居五常拉林的王姓人家,从“闲散满洲”手里承领了松花江上游自烟墩砬子起,下游至阿什河下口止这一段水域的官网,奉打贡鱼,并按年交纳课税京钱480吊,以此津贴作为贴补供养拉林八旗24屯满洲子弟之资。 到了王姓孙辈王尚德这一代,明确记载开始在哈尔滨地方打渔。1866年网户王尚德禀称:“窃因网户自道光二年(1822年)间江水涨发,冬网碍难捕打。当经报明衙门,饬令于罗金、报马、哈尔滨等处设立鱼圈,修造鱼船,着夏秋捕鱼上圈,备输贡鲜”。那时松花江里盛产鲤鱼、白鱼、鳇鱼,肉肥而味美,为松花江之特产;其中鳇鱼头粗与身相等,大的长二三丈,重达千余斤,为纳贡之必品。 捕捞鳇鱼十分不容易,使用的是特制的大网。每次捕鳇鱼都要去十几个人,但不是每次都有所获,常常是兴师动众而出却空手而归。鳇鱼性情比较温顺,对捕到的大鳇鱼,为了防止它万一冲撞,不准乱拉鱼网,要慢慢地稳住鳇鱼,再选派水性极好的水手,从船上顺着鱼网悄悄地潜到鳇鱼旁边,给它带上笼套,再把笼套系在网绳上。这样,大鳇鱼就不容易冲破鱼网跑掉。 捕到鳇鱼后,为了保证它的存活,渔夫们事先在松花江岸建造长约1000米、宽约500米的鳇鱼圈,江边有通水口,设有栅栏,放养鳇鱼。鳇鱼圈旁,盖有渔房,派人轮流看守、照料。等到冬季上冻时再破冰,将放养的鳇鱼取出放到天然大冰箱慢慢冻死,然后将鱼包裹好抬到平板牛车上,按指定时间、地点送往五常拉林副都统衙门。 经过拉林副都统衙门副都统的检验合格后,再通过朝廷驿路送到吉林衙门或者直接送往京城。 运送鳇鱼的车子一般都要插上一面黄旗,表示给皇帝专送的,沿途各地官员必须迎护,所遇车马要给鳇鱼车让道,任何人不能破坏一片鱼鳞,必须保证鱼的完好无损。鳇鱼必须在每年的除夕之前送到京城,绝对不能耽误皇帝正月初一的祭祀用。只有鳇鱼安全送到,才算完成了一年的鳇鱼进贡任务。 ![]()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拉林副都统衙门撤销,改为拉林协领后,纳贡的任务由阿勒楚喀副都统衙门负责。这项工作一直延续到清末,哈尔滨网场才停止了鳇鱼的纳贡。 ![]() ![]() 转自:秋实之声 感谢国伟老师为家乡五常所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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