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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古代历史上的郡主(下)

 诗婧画意 2020-07-18

在古代历史上辽金和宋朝的郡主制度有些区别和差异,但大体上都是根据唐代的制度发展而来的。辽金是古代的少数民族政权,在很多方面都会有意识的参考汉唐以来的制度和发展史,但也会结合本民族自己的特点。辽金时期的郡主制度基本上是根据唐代的制度,皇太子的女儿可以封为郡主;同时,辽代还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做出了一些细节的调整和变化,皇帝的孙女和皇帝的女儿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册封为郡主。

辽金时期的郡主

辽代的郡主一般授封给皇太子的女儿,但有时候也授予皇女。在辽圣宗时期,皇帝的八个女儿都被册封为郡主,其中崔八,“封南阳郡主,进封公主“,她后来嫁给了萧孝先。这种原因的出现与区分嫡子和庶子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在辽圣宗之前曾经出现过一例,就是辽景宗的一个渤海籍的妃子,她生育了一个女儿淑哥,但是没有正式的封号。实际上,淑哥的丈夫卢俊有正式的驸马都尉的封号,说明淑哥还是被册封为公主,很可能她的封号比起其他的公主要低一级。后来,淑哥公主与卢俊离婚后,仅仅过了四个月,她改嫁给了萧神奴(萧昭姑),这在《辽史》本纪中有着较为明确的记载。此外,辽代的一些亲王的女儿也被授予公主的封号。金代的郡主制度也是继承辽代的,但是在史料中出现的次数非常少,但是她们的服饰和礼仪与王妃的一样。金带宗室女子也有的被封为公主。据说,金章宗的生母出身于徒单氏家族,她的父亲徒单贞,“尚辽王宗幹女梁国公主“,就是说与完颜宗幹的女儿结婚,这也是宗室亲王的女儿被册封为公主的一个例子。

明代郡主

明代的郡主制度与前代相比,稍微有些变化,那就是:亲王的女儿被授封为郡主;郡王的女儿被授封为县主。根据当时的礼仪制度规定,郡王妃和郡主的轿子是一样的样式,“与皇妃凤轿同,第易凤为翟“,只不过把凤凰花纹换成翟(一种鸟的羽毛)。在明代,郡主的丈夫被封为仪宾,县主的丈夫被封为县主仪宾。根据《大明会典》记载,郡主的仪宾服饰,“钑花金带,胸背狮子“,礼服刺绣着狮子的花纹,使用镶嵌花纹的金带,非常美观华丽。郡主的丈夫都是选自王所治理的本地人,一般是出自平民阶层或者是低级官员的子孙。明太祖朱元璋的儿子朱权,后来被封为宁王,位于江西南昌。朱权的女儿南丰郡主早年嫁给了仪宾张雯为妻子,张雯是以前的都指挥佥事张祥的儿子。郡主和仪宾的儿子张应隆已经八岁了,可以袭封祖父的职位,明英宗同意了朱权的请求。据说,朱权的女儿玉山郡主病逝了,他亲自护送她的灵柩出城门,遭到了御史和其他官员的弹劾。明代的宗室成员,从起名到结婚都需要上报给皇帝请求批准,如果他们结婚缺少聘礼和财物也要请求明廷。据说,韩王朱征钋和姑母南郑郡主缺少结婚费用,“婚礼在迩“,结婚日期临近了,明廷就赐给了他纻丝八表里和一万贯钞。不少藩王在治理地方的时候,生活比较奢华,修建房屋和陵墓建筑没有停息过,导致“民疲财耗”,明廷为此规定房屋不到五十年的不允许修建。实际上,明代宗室所需要的费用是相当多的,唐王朱琼炟说,他的侄子新野王朱芝城和次子舞阳王朱芝北,以及鲁山和河内两位郡主的仪宾每年禄米折成钱钞,历来在南阳府支取,但是南阳府存留的数额很少。这件事情发给了户部,唐王请求在食盐钞内留下八万贯给他们,得到了明代宗的批准。一般而言,明代的郡主婚姻的选择是由亲王来负责的,主要是在本地的良家子中进行选择。如果不合适,他们就在卫所进行挑选,很多仪宾都是出自于卫所,卫所的职务是可以世袭的。据说,皇帝正式册封襄王朱瞻墡的长女为湘潭郡主,她嫁给了刘隆为妻子,然后刘隆就成为了仪宾。

清代郡主

清代的郡主授封者也是亲王的女儿,但在少数情况下,皇室所抚养的汉族女子也被封为郡主,如孔四贞。郡主的丈夫一般被授予额驸的称号。和硕諴亲王允祕的第七个女儿被封为郡主,嫁给了纳逊特古斯为妻子。据说在乾隆时期,皇帝授予和硕怡亲王的嫡长女为郡主,嫁给了科尔沁三等台吉敏珠尔多尔吉为妻子,他应该是属于蒙古科尔沁王室家族的成员。在清代时期,公主和郡主都会下嫁给蒙古王公贵族,远离自己的家乡,很多人就在丰美的草原上过此一生。清代的郡主一般被称呼为“和硕格格”。和硕格格的等级还是比较高的,她们可以使用黄金制作的器皿,“铛、茶筒、酒樽各一“,还可以使用碗盘各三个,酒杯和酒盏无数个。和硕格格的婚礼非常隆重,嫁妆也特别丰厚,出嫁之前,会赐给八套非常漂亮的服饰,包括金、银、花缀、妆缎、蟒缎、素缎、袍褂和裙。此外,还有金项圈、荷包、大簪三个、小簪三个、耳坠一幅、戒指八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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