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商氏宗亲会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顾问和八大部(即财务部、监督部、商务部、族谱部、教务部、礼仪部、会务部、联谊部) 1、会长 会长对外代表本会,对内领导和协调本会全面工作。
副会长协调会长工作,会长缺席时,有副会长依次代其职务,并对自己区域内商氏进行组织和领导工作。
主持管理宗亲会的内部日常工作,会务安排,负责各部门的分工协作。 4、顾问 在各自分会利用其威信、影响力、号召力,发挥资源和人脉等优势,联络各地区宗亲,指导、帮助各地分会长积极开展各项有益于宗亲会团结、发展、壮大的工作,为光复中华商氏伟业、为中华商氏宗亲会稳步健康快速发展建功立业。
主理宗亲会的资金管理工作,对会务、捐赠以及收支情况及时汇报会长和秘书长等。
对各个部门以及宗亲不正行为给予纠正,督查文明礼仪之风。
带领商氏宗亲共同走上发家致富的道路,提供优势信息,有利服务商氏族人的共同发展。招商引资,挖掘海外投资潜力,使我们的商氏宗亲事业更上一层楼。
研究关于商氏来源和各分支派系的族谱,逐渐把我们的商氏分支更好的联系起来,做到本地村庄与村庄,县市与县市,乃至整个省的联络宗亲关系,最后完成错综复杂的全国乃至整个世界的商氏的宗亲结构明析化。
对本商氏族人在德智体方面进行优良传统宣传教育,对关于商氏族人的传统文化和习俗进行深化研究等等。
研究并执行商氏特有的习俗礼仪。
负责的各类大小会议的后勤工作,以及相关节目的安排等等。
联系一切还没联系到的商氏支系,进一步把有商氏聚居的地方都发现、联系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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