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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交警严查这类车,违者扣车、罚500!

 汽车那点事儿 2020-07-18

 

很多司机都讨厌电动自行车,

是有道理的!

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超速、越线···

每一个行为,

都足以让司机们瑟瑟发抖

但最近出台的这项新政策,

终于也让电动自行车主体验一把“瑟瑟发抖”了

近日,北京公布了《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条例》提出:11月1日后,电动自行车必须登记上牌,才能上路。

另外,根据新颁布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及今年5月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小易总结了几点:

1、电动自行车必须上牌,才能上路

公安部门会对登记上牌的车辆进行严格查验,不符合国家标准,不予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且无效的,不予登记;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满后,不上牌不得上路行驶!

小易约莫算了下,根据目前国家对电动车的标准看,新规出来三年后,至少有300多万辆超标电动自行车将被淘汰!

2、电动车违反规定,处罚堪比机动车

为何电动车能肆无忌惮、穿街走巷、横冲直撞?最大原因是:目前没有处罚机制!新规出台后,若电动车违法规定,其严格程度可以与机动车“媲美”了。

小易列举了一些,大家可以看看:

规定

1)驾驶拼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车辆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2)未悬挂号牌或者未随身携带行驶证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3)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4)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其他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

5)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6)不得逆行;不得有使用电子设备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驾驶人年满16周岁;不得搭载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

3、不符合国家标准,按机动车责任处罚

新征求意见对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25km/h、55kg以下、且具有脚踏功能超过该标准的认定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以后上路将按机动车责任处罚!

也就是说,新规出来后,若私家车撞了电动三轮,将会按照机动车的责任划定和赔付方式! 司机们再也不用担心“无论你有理无理,反正你大车你全责“的事情重现!

小结

看到这里,不知道大家有没老泪纵横,拍案叫好!这一刻终于来了!机动车车主再也不用受窝囊气了!目前,该政策在北京率先开展,但非北京的车主也不用担心,除北京外,福建、浙江等地也开始实施了这一管理条例,相信很快就能普及到全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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