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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私自在丰西放走骊山徒,是有计划和预谋的,他留下了5个破绽

 飞虎catzbc 2020-07-20

《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讲的就是汉高祖刘邦在一次执行公务中,在丰西私自放走了骊山徒的故事。可以说,在秦末动乱的时局里,刘邦的这个行为代表了他与秦王朝的公司决裂,也是他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关于汉高祖刘邦为什么要在丰西放走骊山徒的说法,历史学家一直认为刘邦害怕到时交不了差,要受严惩,并无其他政治目的。然而细心推敲,我们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丰西纵徒不是偶发事件,刘邦并非迫不得已才冒死犯难,透过些许蛛丝马迹,倒更像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活动。

公元前210,刘邦已经47岁,做亭长多年,老成持重,吏事干练,曾多次赴咸阳公干。押送徒夫乃其职守内之常事,以其才干、经验和社会阅历,可以把西行的路线、食宿、警卫等事项安排得非常妥当,而且刘邦以前从未出过差错。然而,这最后一次押送徒夫,却出现了一系列不应有的破绽。

在古代社会,服徭役、兵役是农民极不情愿的苦役,所以封建国家大都采取强制措施,以武装押送、看管。而刘邦这次西行之时,已经出现了公开的反秦活动,按照常理,更应加强护送的力量。 但在《史记》、《汉书》中,我们却没有看到相关记载,刘邦似乎没有配备应有的护送武装,或虽有武装,但根本就没有发挥作用。

《史记》说刘邦“夜乃解纵所送徒”,说明赴骊山的徒夫都被绳索绑缚了双手,即使夜间休息也不得放松,其行动受到极大限制,甚至连大小便都要报告,由押送人员松解绳索后才能方便。因此,徒夫在行进途中自己是很难挣脱绳索的,在严加看管的情况下,不可能出现大量逃亡。所以,“徒多道亡”是极不正常的。

沛县县城距丰邑六十里,至丰西泽也才七八十里且路途平坦,步行恰为一日之程,故徒夫逃亡和纵徒事件皆发生于出发第一天。长途押解,通常是刚出发时防范最严,后半程疲惫困顿时戒备松懈,事故也多于此时发生。而刘邦此次西行,居然在第一天就出现大量逃亡事件,这有违常理。

事件发生后,刘邦说跟县令报告也于事无补,这显然是一种推脱。首先,逃亡事件发生在本县辖境,输送骊山徒又是本县承担的任务,依照封建法律,沛县地方官对追捕逃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县令必然会全力配合,而决不敢有丝毫怠慢。其次,丰沛为刘邦的家乡,刘邦人地两熟,应当说办法还是比较多的。但刘邦既未向上报告,又未组织追捕,亦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这是严重的渎职失职,试问一个成熟历练的老亭长,怎么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呢?

最明显的一个漏洞是:宿营地的选择。徒夫上路后,最理想的宿营地应当是丰邑。一是丰邑壤沃野丰,能较好地解决队伍的食宿;二是丰邑城防坚固,能保障住宿安全;三是刘邦的家就在城内,且他有很多人脉资源,随时可以得到帮助。因此,无论从安全要求还是食宿条件论,丰邑都是最理想的宿营地。但刘邦却不选此最佳方案,反而把队伍带到荒无人烟、难以看管、食宿困难的丰西大泽露宿,其动机不能不令人怀疑。

那么为什么过去刘邦的押送人物就能平安无事,这一次押送却出现了这么多问题呢?有人说是因为刘邦这次太疏忽大意了。但是我觉得不是,押送骊山徒是关系身家性命和个人前途的大事,刘邦当然不会等闲视之。因此,对于这一系列反常行为,就只能有一种合乎情理的解释:即刘邦有意放松看管,为逃亡制造机会、提供方便,并使个别逃亡最终发展升级为集体逃亡。

那时候,秦朝法律严酷,实行连坐制,如对东郡陨石事件的处理。此事刚过一年,人们心理上的阴影尚未褪去,对纵徒的严重后果,刘邦当是非常清楚的:如若在丰邑纵徒,全城百姓将被株连,惨遭诛戮。所以他不在丰邑宿营,而是到荒无人烟的丰西大泽纵放民夫,这样就不会株连无辜,并且便于事后逃亡藏匿。显然,这些活动都是经过周密考虑、精心策划的。综上所述,丰西纵徒显然是一场有有预谋的活动,而非偶发事件。

刘邦为什么置身家性命和个人前途于不顾,而预谋纵徒?史书说:刘邦是“仁而爱人”,我们并不排除这一因素,但是这次丰西纵徒的爆发,我们认为刘邦的主观动机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结合刘邦的个人成长经历,就可以发现其中的端倪。

刘邦虽然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哥嫂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妻子吕雉带着子女在家种地,但他的志向却不在田园,而是致力于寻求政治上的出路。他在青年时代就整日出游,广交朋友,终于谋取到泗水亭长这一卑微吏职。但他并不甘心于亭长之位,在咸阳目睹了秦始皇出行的壮观场面,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感慨,说明刘邦由此萌生了建立帝王之业的鸿鹄之志。

主观动机的实施需要条件,这个条件就是个人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秦律严酷,参与谋反轻则杀头重则灭族,因此发动反秦活动必须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才能得到众人的同情、支持和参与。当时具有这一条件且为社会认可者,一是六国贵族,如韩之张良;二是公卿名将之后,如项梁、项羽父子;三是社会贤士,如张耳、陈余等。

而刘邦虽为亭长仍属社会下层,没有任何政治资本可恃。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刘邦游手好闲、贪好酒色,其行为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相左,自然不被看好。这样一个被视为“无赖”的酒色之徒,人们当然不会去跟他起兵造反。而纵放骊山徒则使人们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刘邦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黑暗中的希望,其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由此得到极大提升。

主观动机的实施更需要机遇。刘邦在秦末已年逾不惑,思想成熟,性格稳定,他深知实现反秦理想不能操之过急、鲁莽从事,所以一直在观察时变,审时度势,等待时机。

然自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起,秦开始经营岭南和河套,史书说“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阶级矛盾开始紧张。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又兴建阿房宫,并加紧了骊山墓工程,沉重的徭役赋税使人民苦不聊生,阶级矛盾因之趋于激化。而同年发生的“焚书坑儒”事件,则使社会矛盾全面激化。

秦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后,全国各地开始出现公开的反秦活动。人民的怨愤之情和反秦情绪,如同炽热的地火岩浆,在秦皇朝这座大厦下奔突汇聚,秦的统治已经出现了动摇的迹象。刘邦以其政治家特有的政治嗅觉,敏锐地觉察到秦皇朝大厦将倾,实现理想的时机已经到来了。

沛县县令这个时候委派刘邦押送骊山徒,就使刘邦骤然面临严峻的历史抉择:一是恪尽职守,但这必然会得罪丰沛的父老乡亲,等于把自己与行将灭亡的秦皇朝捆绑在一起,到头来只能落个同归于尽的下场,更谈不上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了。二是顺应潮流,顺从民愿,释放徒夫,与暴秦决裂。这虽然要冒极大的风险,但亦可最大程度地赢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

因此,押送骊山徒这趟凶险之旅,又暗伏玄机、祸福相倚,成为难得的历史机遇。刘邦毅然选择后者,果断地抓住这一机遇。此后他不动声色,暗中准备,精心策划,逐步实施,终于迈出了反秦大业的第一步。丰西纵徒后,刘邦的声望与日俱增,虽亡匿芒砀山泽之间,而其后丰沛起兵时又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推戴,都足以说明刘邦这一抉择的正确性。

我们看到仅有吕后一人为纵徒所累而被关进牢狱,并且还受到刘邦的朋友、狱吏任敖的保护,此案并未再牵连到其他人。

再从《高祖本纪》中吕后芒砀山寻夫的记载看,吕后享有人身自由,显然并未被治罪判刑。官府拘禁吕后只是做样子走过场,掩人耳目,堵人口舌,风头一过,随即放人。如此处置,说明纵徒大案已经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史书虽然没有关于营救过程的记载,但在沛县官场能够为刘邦化解这一风险的也只能是萧何、曹参、夏侯婴等人。

可以说,没有沛县官府中的朋友们幕前幕后的上下活动、左右奔走、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刘邦一家决不可能平安无事。

刘邦出身于一个自耕农民家庭,在民间他有更多的朋友,其中多为贩夫走卒之徒,但亦不乏王陵、雍齿之类的地方豪强。由于刘邦仁爱好施、睿智豁达且能屈己待人,故这些朋友亦多为侠肝义胆之士,他们能够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与刘邦患难与共,追随刘邦进行反秦活动。

比如,后来成为刘邦连襟的樊哙,《史记》本传言之确凿地称其“以屠狗为事,后与高祖俱隐。初从高祖起丰,攻下沛”;《汉书》本传则直言樊哙“与高祖俱隐于芒砀山泽间”。看来樊哙不仅参与了纵徒事件,还是刘邦联系丰沛、夺取丰沛的重要人物。

还有《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记载了当年随从刘邦在丰邑参加反秦首义,后来成为开国功臣而被封侯的一批人,这批民间的朋友是刘邦进行反秦活动的骨干力量。刘邦正是依靠他们,迈出了丰西纵徒一隐匿芒砀—夺取丰沛的反秦三部曲,成功地打出起兵反秦的大旗。

关于刘邦纵放骊山徒的原因,学界一直沿用《史记·高祖本纪>中“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的说法,即害怕交不了差要受严惩故而行之。但从实际情况考察,这一经典解释又存在一系列破绽。诸如:押送行动没有配备应有的护送武装;徒夫被绳索绑缚,自己很难挣脱;出发第一天就出现大量死亡事件;逃亡发生后,既不向上级报告,又不组织追捕,亦未采取补救措施;宿营地的选择存在明显失误等。

因此,从刘邦在秦末的一些活动来看,他具有纵徒举事的主观动机。经过他多年的苦心经营,已经形成了化解风险、实施预谋的潜在实力和条件。所以我认为:丰西纵徒应是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活动。

纵徒存在巨大风险,理想不能脱离现实,刘邦之所以敢于出此空前壮举,难道真的是因为一时冲动?我们认为事情并非如此简单,47岁的刘邦早就过了易于冲动的年龄。刘邦纵徒的胆量和底气来源于他经过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实施预谋、化解风险的潜在实力和条件。

《史记·高祖本纪》称刘邦:“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可知刘邦具有仁而爱人、乐施好善、豁达大度、乐于助人等品格。因此,他善于与人和谐相处,与社会各个阶层都保持着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官场更是如此。刘邦在沛县官场,与各级吏员关系密切,打成一片。正是有了这种和谐的氛围,刘邦才能做出一些惊人之举。

刘邦的这些朋友在沛县官府掌握一定的权力,能够在刘邦危困之时施以援手。比如县吏夏侯婴与刘邦的关系可以说是“两肋插刀”,当刘邦因误伤夏侯婴被人告发受到法律追究时,夏侯婴为保护刘邦,被严刑拷打,坐牢岁余,而无怨言。显然,这些人是一批值得信赖、可以托付的朋友。

纵徒事发后,这些朋友也确实为刘邦出了大力。按照秦朝法律,纵徒之罪株连九族亦不为过,但在整部《史记》中,我们看到仅有吕后一人为纵徒所累而被关进牢狱,并且还受到刘邦的朋友、狱吏任敖的保护,此案并未再牵连到其他人。

再从《高祖本纪》中吕后芒砀山寻夫的记载看,吕后享有人身自由,显然并未被治罪判刑。官府拘禁吕后只是做样子走过场,掩人耳目,堵人口舌,风头一过,随即放人。如此处置,说明纵徒大案已经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史书虽然没有关于营救过程的记载,但在沛县官场能够为刘邦化解这一风险的也只能是萧何、曹参、夏侯婴等人。

可以说,没有沛县官府中的朋友们幕前幕后的上下活动、左右奔走、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刘邦一家决不可能平安无事。

刘邦出身于一个自耕农民家庭,在民间他有更多的朋友,其中多为贩夫走卒之徒,但亦不乏王陵、雍齿之类的地方豪强。由于刘邦仁爱好施、睿智豁达且能屈己待人,故这些朋友亦多为侠肝义胆之士,他们能够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与刘邦患难与共,追随刘邦进行反秦活动。

比如,后来成为刘邦连襟的樊哙,《史记》本传言之确凿地称其“以屠狗为事,后与高祖俱隐。初从高祖起丰,攻下沛”;《汉书》本传则直言樊哙“与高祖俱隐于芒砀山泽间”。看来樊哙不仅参与了纵徒事件,还是刘邦联系丰沛、夺取丰沛的重要人物。

还有《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记载了当年随从刘邦在丰邑参加反秦首义,后来成为开国功臣而被封侯的一批人,这批民间的朋友是刘邦进行反秦活动的骨干力量。刘邦正是依靠他们,迈出了丰西纵徒一隐匿芒砀—夺取丰沛的反秦三部曲,成功地打出起兵反秦的大旗。

<p>《史记.高祖本纪》记载:“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到丰西泽中,止饮,夜乃解纵所送徒。”讲的就是汉高祖刘邦在一次执行公务中,在丰西私自放走了骊山徒的故事。可以说,在秦末动乱的时局里,刘邦的这个行为代表了他与秦王朝的公司决裂,也是他人生的一个重要转折点。</p><p>关于汉高祖刘邦为什么要在丰西放走骊山徒的说法,历史学家一直认为刘邦害怕到时交不了差,要受严惩,并无其他政治目的。然而细心推敲,我们发现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丰西纵徒不是偶发事件,刘邦并非迫不得已才冒死犯难,透过些许蛛丝马迹,倒更像是一场早有预谋的活动。</p>

<p>公元前210,刘邦已经47岁,做亭长多年,老成持重,吏事干练,曾多次赴咸阳公干。押送徒夫乃其职守内之常事,以其才干、经验和社会阅历,可以把西行的路线、食宿、警卫等事项安排得非常妥当,而且刘邦以前从未出过差错。然而,这最后一次押送徒夫,却出现了一系列不应有的破绽。</p><p>在古代社会,服徭役、兵役是农民极不情愿的苦役,所以封建国家大都采取强制措施,以武装押送、看管。而刘邦这次西行之时,已经出现了公开的反秦活动,按照常理,更应加强护送的力量。 但在《史记》、《汉书》中,我们却没有看到相关记载,刘邦似乎没有配备应有的护送武装,或虽有武装,但根本就没有发挥作用。</p><p>《史记》说刘邦“夜乃解纵所送徒”,说明赴骊山的徒夫都被绳索绑缚了双手,即使夜间休息也不得放松,其行动受到极大限制,甚至连大小便都要报告,由押送人员松解绳索后才能方便。因此,徒夫在行进途中自己是很难挣脱绳索的,在严加看管的情况下,不可能出现大量逃亡。所以,“徒多道亡”是极不正常的。</p><p>沛县县城距丰邑六十里,至丰西泽也才七八十里且路途平坦,步行恰为一日之程,故徒夫逃亡和纵徒事件皆发生于出发第一天。长途押解,通常是刚出发时防范最严,后半程疲惫困顿时戒备松懈,事故也多于此时发生。而刘邦此次西行,居然在第一天就出现大量逃亡事件,这有违常理。</p><p>事件发生后,刘邦说跟县令报告也于事无补,这显然是一种推脱。首先,逃亡事件发生在本县辖境,输送骊山徒又是本县承担的任务,依照封建法律,沛县地方官对追捕逃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县令必然会全力配合,而决不敢有丝毫怠慢。其次,丰沛为刘邦的家乡,刘邦人地两熟,应当说办法还是比较多的。但刘邦既未向上报告,又未组织追捕,亦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这是严重的渎职失职,试问一个成熟历练的老亭长,怎么可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呢?</p><p>最明显的一个漏洞是:宿营地的选择。徒夫上路后,最理想的宿营地应当是丰邑。一是丰邑壤沃野丰,能较好地解决队伍的食宿;二是丰邑城防坚固,能保障住宿安全;三是刘邦的家就在城内,且他有很多人脉资源,随时可以得到帮助。因此,无论从安全要求还是食宿条件论,丰邑都是最理想的宿营地。但刘邦却不选此最佳方案,反而把队伍带到荒无人烟、难以看管、食宿困难的丰西大泽露宿,其动机不能不令人怀疑。</p><p>那么为什么过去刘邦的押送人物就能平安无事,这一次押送却出现了这么多问题呢?有人说是因为刘邦这次太疏忽大意了。但是我觉得不是,押送骊山徒是关系身家性命和个人前途的大事,刘邦当然不会等闲视之。因此,对于这一系列反常行为,就只能有一种合乎情理的解释:即刘邦有意放松看管,为逃亡制造机会、提供方便,并使个别逃亡最终发展升级为集体逃亡。</p><p>那时候,秦朝法律严酷,实行连坐制,如对东郡陨石事件的处理。此事刚过一年,人们心理上的阴影尚未褪去,对纵徒的严重后果,刘邦当是非常清楚的:如若在丰邑纵徒,全城百姓将被株连,惨遭诛戮。所以他不在丰邑宿营,而是到荒无人烟的丰西大泽纵放民夫,这样就不会株连无辜,并且便于事后逃亡藏匿。显然,这些活动都是经过周密考虑、精心策划的。综上所述,丰西纵徒显然是一场有有预谋的活动,而非偶发事件。</p><p>刘邦为什么置身家性命和个人前途于不顾,而预谋纵徒?史书说:刘邦是“仁而爱人”,我们并不排除这一因素,但是这次丰西纵徒的爆发,我们认为刘邦的主观动机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结合刘邦的个人成长经历,就可以发现其中的端倪。</p><p>刘邦虽然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父母、哥嫂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妻子吕雉带着子女在家种地,但他的志向却不在田园,而是致力于寻求政治上的出路。他在青年时代就整日出游,广交朋友,终于谋取到泗水亭长这一卑微吏职。但他并不甘心于亭长之位,在咸阳目睹了秦始皇出行的壮观场面,情不自禁地发出了“大丈夫当如此也”的感慨,说明刘邦由此萌生了建立帝王之业的鸿鹄之志。</p><p>主观动机的实施需要条件,这个条件就是个人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秦律严酷,参与谋反轻则杀头重则灭族,因此发动反秦活动必须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才能得到众人的同情、支持和参与。当时具有这一条件且为社会认可者,一是六国贵族,如韩之张良;二是公卿名将之后,如项梁、项羽父子;三是社会贤士,如张耳、陈余等。</p><p>而刘邦虽为亭长仍属社会下层,没有任何政治资本可恃。在传统的农业社会中,刘邦游手好闲、贪好酒色,其行为与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相左,自然不被看好。这样一个被视为“无赖”的酒色之徒,人们当然不会去跟他起兵造反。而纵放骊山徒则使人们彻底改变了对他的看法,刘邦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黑暗中的希望,其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由此得到极大提升。</p>

<p>主观动机的实施更需要机遇。刘邦在秦末已年逾不惑,思想成熟,性格稳定,他深知实现反秦理想不能操之过急、鲁莽从事,所以一直在观察时变,审时度势,等待时机。</p><p>然自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起,秦开始经营岭南和河套,史书说“北有长城之役,南有五岭之戍,外内骚动,百姓罢敝”,阶级矛盾开始紧张。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又兴建阿房宫,并加紧了骊山墓工程,沉重的徭役赋税使人民苦不聊生,阶级矛盾因之趋于激化。而同年发生的“焚书坑儒”事件,则使社会矛盾全面激化。</p><p>秦始皇三十六年(前211)后,全国各地开始出现公开的反秦活动。人民的怨愤之情和反秦情绪,如同炽热的地火岩浆,在秦皇朝这座大厦下奔突汇聚,秦的统治已经出现了动摇的迹象。刘邦以其政治家特有的政治嗅觉,敏锐地觉察到秦皇朝大厦将倾,实现理想的时机已经到来了。</p><p>沛县县令这个时候委派刘邦押送骊山徒,就使刘邦骤然面临严峻的历史抉择:一是恪尽职守,但这必然会得罪丰沛的父老乡亲,等于把自己与行将灭亡的秦皇朝捆绑在一起,到头来只能落个同归于尽的下场,更谈不上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了。二是顺应潮流,顺从民愿,释放徒夫,与暴秦决裂。这虽然要冒极大的风险,但亦可最大程度地赢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p><p>因此,押送骊山徒这趟凶险之旅,又暗伏玄机、祸福相倚,成为难得的历史机遇。刘邦毅然选择后者,果断地抓住这一机遇。此后他不动声色,暗中准备,精心策划,逐步实施,终于迈出了反秦大业的第一步。丰西纵徒后,刘邦的声望与日俱增,虽亡匿芒砀山泽之间,而其后丰沛起兵时又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推戴,都足以说明刘邦这一抉择的正确性。</p>

<p>纵徒存在巨大风险,理想不能脱离现实,刘邦之所以敢于出此空前壮举,难道真的是因为一时冲动?我们认为事情并非如此简单,47岁的刘邦早就过了易于冲动的年龄。刘邦纵徒的胆量和底气来源于他经过多年苦心经营而形成的实施预谋、化解风险的潜在实力和条件。</p><p>《史记·高祖本纪》称刘邦:“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可知刘邦具有仁而爱人、乐施好善、豁达大度、乐于助人等品格。因此,他善于与人和谐相处,与社会各个阶层都保持着良好的人际关系,在官场更是如此。刘邦在沛县官场,与各级吏员关系密切,打成一片。正是有了这种和谐的氛围,刘邦才能做出一些惊人之举。</p><p>刘邦的这些朋友在沛县官府掌握一定的权力,能够在刘邦危困之时施以援手。比如县吏夏侯婴与刘邦的关系可以说是“两肋插刀”,当刘邦因误伤夏侯婴被人告发受到法律追究时,夏侯婴为保护刘邦,被严刑拷打,坐牢岁余,而无怨言。显然,这些人是一批值得信赖、可以托付的朋友。</p><p>纵徒事发后,这些朋友也确实为刘邦出了大力。按照秦朝法律,纵徒之罪株连九族亦不为过,但在整部《史记》中,我们看到仅有吕后一人为纵徒所累而被关进牢狱,并且还受到刘邦的朋友、狱吏任敖的保护,此案并未再牵连到其他人。</p><p>再从《高祖本纪》中吕后芒砀山寻夫的记载看,吕后享有人身自由,显然并未被治罪判刑。官府拘禁吕后只是做样子走过场,掩人耳目,堵人口舌,风头一过,随即放人。如此处置,说明纵徒大案已经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史书虽然没有关于营救过程的记载,但在沛县官场能够为刘邦化解这一风险的也只能是萧何、曹参、夏侯婴等人。</p><p>可以说,没有沛县官府中的朋友们幕前幕后的上下活动、左右奔走、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刘邦一家决不可能平安无事。</p>

<p>刘邦出身于一个自耕农民家庭,在民间他有更多的朋友,其中多为贩夫走卒之徒,但亦不乏王陵、雍齿之类的地方豪强。由于刘邦仁爱好施、睿智豁达且能屈己待人,故这些朋友亦多为侠肝义胆之士,他们能够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与刘邦患难与共,追随刘邦进行反秦活动。</p><p>比如,后来成为刘邦连襟的樊哙,《史记》本传言之确凿地称其“以屠狗为事,后与高祖俱隐。初从高祖起丰,攻下沛”;《汉书》本传则直言樊哙“与高祖俱隐于芒砀山泽间”。看来樊哙不仅参与了纵徒事件,还是刘邦联系丰沛、夺取丰沛的重要人物。</p><p>还有《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记载了当年随从刘邦在丰邑参加反秦首义,后来成为开国功臣而被封侯的一批人,这批民间的朋友是刘邦进行反秦活动的骨干力量。刘邦正是依靠他们,迈出了丰西纵徒一隐匿芒砀—夺取丰沛的反秦三部曲,成功地打出起兵反秦的大旗。</p>

<p>关于刘邦纵放骊山徒的原因,学界一直沿用《史记·高祖本纪>中“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的说法,即害怕交不了差要受严惩故而行之。但从实际情况考察,这一经典解释又存在一系列破绽。诸如:押送行动没有配备应有的护送武装;徒夫被绳索绑缚,自己很难挣脱;出发第一天就出现大量死亡事件;逃亡发生后,既不向上级报告,又不组织追捕,亦未采取补救措施;宿营地的选择存在明显失误等。</p><p>因此,从刘邦在秦末的一些活动来看,他具有纵徒举事的主观动机。经过他多年的苦心经营,已经形成了化解风险、实施预谋的潜在实力和条件。所以我认为:丰西纵徒应是一场有计划、有预谋的活动。</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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