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加大“四强空管”建设力度,强化技术手段支撑,提高空管运行效率,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民航局将推进ADS-B管制运行列入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10月18日,湖南监管局率先在中南地区召开辖区ADS-B空管运行推进会,总结前期成果,协调布置后期推进完成ADS-B空管运行相关事宜。 什么是ADS-B 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是一种监视技术,即航空器通过广播模式的数据链,自动提供由机载导航设备和定位系统生成的数据,包括航空器识别、四维定位以及其他相关的附加数据。 地面和其他航空器可以接收此数据,并用于各种用途,如在无雷达覆盖地区提供ATC监视,机场场面监视以及未来空-空监视等应用服务。 ADS-B数据链 我国首先考虑 使用1090 ES 作为数据链路技术。 ADS-B数据链有以下三种: Mode S 1090 ES: 国际民航组织规定使用的国际通用的数据链 。 UAT:美国为满足自身发达的通用航空的发展需要,为ADS-B技术量身订做的一种满足空地及空空广播需求的数据链 。 VDL MODE 4:模式4甚高频数据链。 ADS-B空管运行类别 ADS-B空管运行类别有:ADS-B监视、ADS-B管制、雷达与ADS-B管制融合运行三类。 ADS-B监视 以程序管制为基础,通过ADS-B提升对飞行动态的掌握和监视;间隔、穿越标准以及陆空通话用语,全部按照程序管制现有标准实施;不具备ADS-B运行能力的航空器在该区域运行没有限制;实施ADS-B监视后满足《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章》降低仪表飞行水平间隔的条件。 ADS-B管制 在不具备雷达管制的情况下,以ADS-B为监视信号源,提供监视管制服务;人员培训、设备要求、间隔标准和管制方式按照《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管制运行规程》 (AC-93-TM-2011-01)实施。 雷达与ADS-B管制融合运行 雷达和ADS-B管制融合运行:在具备雷达管制的条件下,雷达和ADS-B监视信号融合形成综合航迹,提供雷达管制服务; 当雷达和ADS-B 融合使用时,采用批复的最小雷达间隔标准;当ADS-B 信号单独使用时,经批复的ADS-B 管制空域,最小水平间隔不得小于10 公里;当雷达与ADS-B 混合使用时,管制间隔使用批准的雷达间隔和ADS-B 间隔标准中较大值。对在该区域运行的航空器机载设备ADS-B能力未提出额外要求。 注意 2020年12月31后,除执行搜寻救援、医疗救助、抢险救灾任务的飞行活动外,不具备ADS-B运行能力的飞行活动,未经民航局特殊豁免,不得进入实施ADS-B管制的空域,但仅在低空空域活动的通用航空可在征得相应管制单位的同意后进入。 ADS-B空管运行计划 2019年10月10日 1.不具备雷达管制条件的各进近管制区实施ADS-B管制; 2.全国8400米(含)以上高空不具备雷达管制条件的各管制区实施ADS-B管制; 3.全国8400米(含)以上高空具备雷达管制条件的各管制区实施雷达和ADS-B管制融合运行。 2020年12月31日 1.全国高空、中低空和进近管制区,不具备雷达管制条件的实施ADS-B管制,具备雷达管制条件的实施雷达和ADS-B管制融合运行; 2.全部运输机场塔台安装ADS-B设备,显示航空器飞行动态; 3.在低空空域中,进一步扩大ADS-B监视设施设备的建设和应用,提升对通用航空服务和监视的能力; 4.在具备条件的区域试点使用ADS-B IN技术,提高运行效率,拓展飞行情报服务的方式和种类。 ADS-B运行应用优点 对于机场和管制 ADS-B地面站建设成本低,精度高,更新速度快(1秒1次)。在无雷达区减小航空器的间隔标准,优化航路设置,提高空域容量。在雷达覆盖的区域,地面监视同时使用雷达和ADS-B OUT作为监视信息源,可以缩小雷达覆盖边缘区域内航空器的最小间隔标准。同时使用ADS-B OUT或者综合使用ADS-B和其他监视数据源,为机场的地面交通监控和防止跑道侵入等提供监视信息,提高塔台人员的情景意识。 对于航空公司 ADS-B的优点表现在安全、效益和容量三个方面:1.保持或改善航空工业现有的安全标准;2.极大地提高了ATC系统监视数据的精度,这会帮助ATC了解飞机间的实际间隔,帮助飞机机动到最佳运行高度,允许飞行员向ATC请求并接收改变到更高,燃油效率更佳的巡航高度。3.高精度和报告频率的增加可以大幅消减飞机的间隔要求,提高空中交通管制系统的容量。 对于航空器驾驶员 随着ADS-B技术的发展,将在飞机逐渐应用ADS-B IN的功能,这样一来飞行员可以在驾驶舱显示器中实时的掌握外界的情况,包含在地面机场跑道的状况(相当于更加详细更远距离的TCAS功能)极大地增强了飞行人员的情境意识,提升安全水平,提高运行效率。 实施ADS-B空管运行步骤 ADS-B监视实施步骤 相关设备应当通过局方的行业验收并开放备案 评估ADS-B在相关管制范围的信号覆盖情况 具有相关的执照设备维护人员 更改NAIP/AIP里面的相关内容 ADS-B管制实施2个步骤 第一步:成立进近管制室或设立进近岗位 人员方面:足够数量符合资质要求的管制人员 设备配备:需要增加VHF设备,并申请请进近管制频率 申请划设进近管制空域(向地区空管局申请—建议不超越现有的塔台管制范围) 编写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 向局方申请进近程序签注 制定运行手册—确定运行方案 修订完善与相邻管制区的协议 管制员附加培训—内部考核 安全评估—仿真验证(第三方主导) 向民航局申请设立进近管制室需要进行仿真验证,设立岗位不需要 局方正式运行前检查 原始资料生效后正式运行 第二步:实施ADS-B管制 筹备 1.人员资质:管制员参加ADS-B基础培训,取得合格证 ;管制员参加ADS-B执照考试获得签注(经历要求) ;技保人员参加监视类执照考试 ;管制员数量(考虑连续执勤时间规定)。 2.设备:建成ADS-B地面站及配套的空管自动化系统 ;台址批复、台址备案、设备安装、设备校验、投产开放备案;设备满足ADS-B管制运行规程相关要求 lGNSS完好性检测。 3.最低监视引导高度图的制作:通信、监视覆盖情况;制作最低监视引导高度图;因地形产生的问题。 报批 上报监管局,并逐级报至管理局、民航局批复。 运行前 准备 1.情报资料上报:按照共同生效日,至少在资料生效前80天前将资料送达一级航行情报中心。 2.手册编写:管制根据实施细则编写管制运行手册;技保完善相关作业文件。 3.签订协议:必要时与相关管制单位重新签订协议。 4.函告:在资料生效前函告相关管制单位、航司。 5.制定运行方案 6.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实施细则、安全评估、运行方案、管制运行手册,模拟机培训。 批准 运行 准备就绪后,由机场向局方提出运行申请--局方组织专项检查,具备运行条件的同意运行。 运行 1.实施ADS-B管制试运行:按照实施方案、管制运行手册实施ADS-B管制。 2.申请正式运行:变更管制方式三个月至一年,申请正式运行。 雷达与ADS-B管制融合运行 设备准备及评估 设备通过行业验收、开放备案;ADS-B信号接入自动化系统;完成信号覆盖以及稳定性、可用性和完好性分析。 人员培训 管制员:完成ADS-B管制差异化附加培训。 电信人员:完成ADS-B地面站、数据中心和自动化系统接入方面的培训。 增加执照类别签注 管制员:要完成ADS-B特殊技能签注。 电信人员:ADS-B地面站维护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类别签注。 确定管制间隔标准 雷达和ADS-B融合使用时采用批复的最小雷达间隔标准;ADS-B信号单独使用时最小水平间隔10KM。 确定管制运行程序 实施ADS-B管制运行的范围、管制方式及管制间隔;管制席工作程序:航空器接收、识别、指挥、监控、标记、移交等环节;ADS-B应急处置程序以及ADS-B陆空通话用语等。 开展安全评估 按照《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开展安全评估,并向局方备案。 发布航行资料 设备通过行业验收、开放备案;ADS-B信号接入自动化系统;完成信号覆盖以及稳定性、可用性和完好性分析。 · end · 采编 | 刘鑫、张恒 编辑 | 白语 中南悦读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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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navwea > 《A专业通信 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