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交通事故引起纠纷, 最终导致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对这样一起案件 依法提起公诉。 2020年4月7日●● 葛某骑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忽然 “滴滴”司机李某驾驶轿车,靠边停车准备放乘客下车,葛某因刹车不及摔倒,随后交警到场处理事故。司机李某因为第一次遭遇交通事故,有些不知所措,于是就打电话叫来两个朋友张某和马某帮忙。 经交警调解,最后李某赔偿葛某人民币600元。事故处理完之后,葛某骑车离开。不久,张某和马某合骑一辆电动自行车追上葛某。坐在后座的张某用脚蹬了葛某,葛某摔倒在地,后葛某站起来,张某下车追着葛某边骂边打,用拳头打其头部面部,葛某当场鼻子流血。在一旁的马某见状,害怕事态严重,赶紧拉着张某上车逃跑了。 4月8日民警根据线索将张某、马某抓获。经讯问,二人当场承认打人的违法行为。经鉴定,葛某因外伤致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构成轻微伤。宝山公安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张某刑事拘留。 Q 为何处理完交通事故后还要将对方打一顿?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定 /// 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对张某判处拘役五个月。 本案中张某听闻李某有事便“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为朋友鸣愤决不能失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否则'江湖义气”既害人也害己。 编辑:盛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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