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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载三】 认知马连良的十三扇门:第四扇门:戏剧美学

 cxag 2020-07-23

第四扇门:戏剧美学

   京剧的美学特征是什么?很多人会说是“写意”。
   这一观点下的“写意”有两种表现:其一,一桌二椅、马鞭船桨、龙套、服装等所代表的象征性;其二,表演程式上的虚拟性,所谓“哭不能真哭,笑不能真笑”之属,最多至“身份”而止,“身份”之下,角色的内心情感、举止行为的表现则以“歌舞并重,传神写意”为最高境界。这一观点视“写意”为中国戏曲的“传统”,凡是以此为表演法则的便是“典范”和“圭臬”,任何“写实”的手法都被看成是违反或破坏“传统”的行为。
   马连良对这种“传统”的理解,有其“新颖独特”的一面。
   1938年底,他与吴幻荪共同发起了“1939年京剧艺术化运动”。
   在一篇署名文章里,他说“人多谓国剧是象征化,究竟应当怎样的象征呢?这就有好多人解答不出了。我听见有些人家说:怎样象征化,这答案简单的很,就是动作处要合于舞学唯美主义,真是一语中的”。他对“象征化”的认识是唯“美”。他说过,美的东西能够“令人一望即可以增长精神、发扬志气” ,所以他的扮相、唱腔、身段、服装、道具、舞台装置都从一个“美”字出发。美可以是“写意”的美,更可以是“写实”的美。比如服装,他说“鄙人之对服装加以改革者,其大端诚不外乎求美观起见,然亦附有两种条件:一为‘近真’,一为‘复古’,而其间之‘复古’者,有时亦即‘近真’”。对他而言,凡是美的,不妨碍舞台表演的,他都会采用,并不执拗于“唯写意化”的风格教条。
   他在表演上更有一个令今人吃惊的观点。
   有人问他在演戏的时候,是怎样去抓住观众心理的,他说要“真动心”。
   何谓“真动心”?他说“即以台上之古人为真我是也”,并进一步阐述说“这不外乎要揣测戏里的剧情和角色,就着戏里的表情,真挚的发挥出自己的表情来,哭是真哭,笑是真笑,就像身临其境一般,那么观众没有不受感动的了”。
   这不就是所谓西方戏剧里的“内心表演”和“体验人物”嘛。
   他还说“真动心”是为戏中人而动心,“非为一己之表演好坏而动心”,如果“心中先盘算于我之此种动心,面上是否带形,则其所动之心,先已不诚,纵能勉强装作许多张致,亦必‘假门假事’矣”。这种“假门假事”式的表演,他称之为“假动心”。
   他的这种表演理念和“写意”法则是背道而驰的,这是他独创的吗?不是!类似的表演理念在田桂凤、程继先那里同样存在。
   “任何戏之任何脚,必能于演戏时,无搬演者之我,而仅有戏中人之某某也。此种工夫,谈何容易,要在演者之能否深心研究,体悟一切为断耳。”——田桂凤如是说。
   “凡演戏之人,一自命演戏,已无是观。原此事必须忘我,始能尽量发挥,一颦一笑,无不与戏中之情沆瀣为一,然后其所表演者方无矫揉造作之弊。”——程继先如是说。
   看来这的确是中国戏曲的一项传统,在鼓吹“写意”的同时被忽视、弱化的“写实”传统。当然被忽视和弱化还有其他许多的表演(做工)技巧,比如洒狗血、逼脸、血彩等等。这些为再现“真实”而特有的传统技术在乡土派演员的身上更具有传承性,而在京朝派那里,随着“雅化”而推崇“写意”的同时,逐渐被抛弃了,当然还有后人畏难的惰性问题。
   以往对中国戏曲美学特征的总结,是紧紧盯着“雅化”的上层——京朝派得出的,没有从中国戏曲的整体(海洋派、乡土派)出发,粗暴地否定了“底层”戏班的表演技术和风格,一切以“写意传神”为标准,一切“真实”的表达法均被视破坏“传统”。如此偏颇的考量,结果是不令人满意的。从而使得中国戏曲的表演法则被牢牢地局限在“写意”或“歌舞”之一端,不仅束缚了演员的手脚和思想,更严重窒息了中国戏曲如何面对时代挑战而自我更新、修复、创新的机体。所以面对困境时候,要对“毫无疑问”的“传统”进行反思,因为传统是多元的,我们继承的未必是最正确和最优秀的。
   马连良在讲表演要“真动心”、“非和观众过电不可”的同时,还特意指出这种表演法不但是一项技术,更是一种功夫。
   他说京剧和话剧不同,“闻外国之女演员,有时演剧过悲,致不能完了而即闭幕,此在乐剧则不可能”,这是因为“人之精神肉体,往往不能合一”,所以“必须精神与肉体合一,此乃曾用幼工所致,所谓‘习伏于神’也。否则,因此而使精神受重力之刺激,则难以继续演完矣”。这就是中国传统的内心表演法,深具民族性。
   张大千说:“中西绘画不应有太大的距离。”
   潘天寿说:“中西绘画应该拉大距离。”
   按照徐建融的阐述,这两句看似矛盾的话结合起来理解为:中西绘画在造型(塑造形象-写实传神)上没有什么很大区别,但中国画是用自己独特的传统技法和工具来完成的。
   中国画如此,中国戏曲同样如此。
   中西戏剧在真实展现人性情感、人类生活方面没有很大的区别,而中国戏曲是用自己独特的传统技术和功夫来完成的,马连良所讲“习伏于神”的幼工就是,上面所讲的洒狗血、逼脸、血彩也是,《十三妹》里的骑驴、《花田错》里的做鞋、《拾玉镯》里的喂鸡更是。
   前述第一种写意,我认为更恰当的措辞是“工具性写意”。
   这是戏剧表演受舞台、环境、成本等因素制约的必然结果,并非只有中国戏曲才具此特征。任何舞台表演艺术,都不能百分之百地再现真实的场景,都需要一些“工具性写意”手段的介入,帮助演员完成“故事”的表演性叙述,这是舞台艺术的共性,只不过文化背景、审美情趣、具体环境、经济实力的不同,各自对“工具”的选择及利用程度有所区别而已。
   对于第二种,我个人认为这是中国民间戏曲深受明代后期以来“文人化”思潮影响而“雅化”的特征,与文人画、古琴、昆曲所呈现出来的精神、风格、现象有着一质性,这只是中国戏曲所谓“传统”的一元。单纯强调“写意”,个人认为是错误的,甚至是有害的。
   马连良推崇“美”,讲求“真”,其出发点或叫承载体则是“善”。
   他说过这样的话:戏剧实具有潜在的感化力,故演者不可偏重艺术美的成分,而置风俗世道于不顾,必期于世道人心,不无裨益,则编新剧者,不可不三致意焉。所以他选择排演的本戏,既有精彩的技术(艺术美),又重视剧本内容(意义),他认为,在“科学昌明,文化猛进”的时代,不必墨守成规,对于一些“毫无无意义”的内容,也应该予以修正——他的确是个“言行一致”的“向善”者。
   马连良说研究艺术的三个原则是“真善美”,其艺术上的种种作为,正是秉承“真善美”原则的结果,所以,“真”“善”“美”是马派艺术的美学特征。

   (3)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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