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部分 |
1 | 未制作实体样板,未对样板进行验收,实体工艺较样板差距较大。 |
2 | 质量验收记录不真实,同类问题在不同层级检查验收中重复出现。 |
3 | 检测试验报告造假。 |
二、实体部分 |
(一)变电站工程 |
1 | 建筑物渗漏水。 |
2 | 清水混凝土表面二次抹面修饰、喷涂超过三处,或修补面积超过5%;混凝土表面气泡偏多、偏大,每平方米气泡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气泡最大直径大于5毫米,深度大于2毫米,呈现密集状。 |
3 | 变形缝设置不规范。围墙、女儿墙、散水、道路、电缆沟、踏步等本体或与其他建筑物交接处未设置变形缝,变形缝宽度、深度、填充、封闭不符合要求,预埋件与混凝土间未设置变形缝或变形缝未在混凝土浇筑时预留。 |
4 | 防火封堵不规范。电缆沟(电缆竖井)防火墙、电缆保护管管口、盘柜底部等部位未采取防火封堵措施,防火材料、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 |
5 | 蓄电池室内安装开关、插座,未设置进风口,屋面风机设置在蓄电池正上方,进风口与轴流风机位置设置不合理(偏近),蓄电池电缆引出线色标不正确。 |
6 | 充油(气)设备渗漏。 |
7 | 软母线压接管飞边、毛刺、弯曲度超标。 |
8 | GIS(HGIS)伸缩节螺栓未按要求松扣。 |
9 | 接地不规范。线路铁塔、构支架无接地或接地连接不可靠;一条接地线中串接两个及以上电气设备;接地体埋设深度或接地电阻实测值不符合设计要求。接地体采用焊接方式连接时,未采用搭接焊,或搭接面积不够;主变铁心、夹件引出线未直接接地;操作机构传动杆缺少接地跨接。 |
10 | 进站光缆引下线与构架磨碰,采取“三点接地”。 |
(二)线路工程 |
1 | 基础、保护帽表面二次抹面修饰、喷涂超过三处,或修补面积超过5%;混凝土表面气泡偏多、偏大,每平方米气泡面积大于20平方厘米,气泡最大直径大于5毫米,深度大于2毫米,呈现密集状。 |
2 | 塔脚板与基础顶面缝隙处理不规范。 |
3 | 地脚螺栓螺杆、螺帽不匹配,未紧固,未打毛,缺少垫板,双帽不平扣,未经验收便开展放线或者浇筑保护帽。 |
4 | 接地引下线未与保护帽、基础贴服,接地孔位置与接地连板型式不配套。 |
5 | 螺栓防松防盗装置漏装或安装不到位。 |
6 | 导地线压接管飞边、毛刺、弯曲度超标。 |
7 | 线路光缆引下线与塔材磨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