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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观察:教育需不需要惩戒?(下)

 荣辉有约 2020-08-02

(图片源自网络)

荣辉教育观察

在前面:也许问题根本不是教育是否需要惩戒的问题,而是如何惩戒的问题。那么,相关部门,你们赶紧立法啊!聪明的,你们还在等什么?难道,还觉得当学校教育不够尴尬和糟糕么?

教育观察:教育需不需要惩戒?(下)

(接上文)

教育惩戒,在中国由来已久。不说其他,“戒尺”就是最好的说明。不是说“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么?如果一不小心,真的养出一个不孝的子孙、不成器的孩子,但又不至于无药可救,怎么办呢?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尤其是大户人家,有身份有地位,更见不得子女做出一些忤逆之事。若是做了,有法可依,家法伺候。简而言之,重者必然一个字:打。打多少,打哪里,都有讲究。一边打,一边还不忘训斥:叫你***,叫你***!让你对不起历祖历宗!让你对不起历祖历宗!听到没有,他有提到“历祖历宗”。是故,是个人都可以推断出来,这样的事儿早不新鲜,真的是代代相传,见证整个中国文明的不断变迁。

执行家法的器械很多,有棍子,有藤条,也有尺子。但作用无外乎就是惩戒。吃一堑,长一智。古人的思考,通过责罚,印象方才深刻。伤在身,记在心,践于行,如此方能有所改善。家庭如此,学校莫不如是。公学也好,私塾也罢,氛围基本一致:但凡以下犯上者,但凡学术不端者,但凡屡教不改者,或打,或罚。即便拜师学艺,不管门派行业,也是规矩多多,讲究多多。但有违犯,轻则责罚,重则直接逐出师门,永世断绝关系。总之,绝不姑息养奸。莫怪,这方面早有古训:“人之初,性本恶。”荀子的话,什么意思呢?人的本性,最初都是恶的,所以需要后天教化。教而不听,怎么办?惩戒。

其实,非只中国,教育惩戒这事儿在国外也是一直影响深远。

譬如说英国。英国法律明确规定允许家长体罚孩子,学校也有许多体罚学生的规矩。一些贵族学校,甚至以培养学生吃苦为乐,以坚定其意志,让学生在恶劣的天气里只穿短裤上学、活动,坚持冷水浴,不准盖过暖的被子,冬天也必须开窗就寝。《2006教育与督学法》明文规定,老师有权通过身体接触管束不守规矩的学生。甚至,这部法律还把老师这一权力适用范围从校内延伸至校外。学生犯错,教师惩戒的方法有哪些呢?依据犯错情节不同,可分别给予室外立正反思、罚写作文、周末不让回家、让校长惩戒停学等如果无故旷课,不仅会受到严厉批评,还将对其父母处以5000英镑以下的罚款。一些公立学校,甚至还设有惩戒室。学生错误严重,将在惩戒室接受处罚。英国教育学者认为,从广义上理解教育,让学生在特定的情形中对自己所犯的错误进行反思,让他承担自己行为的后果,这本身就是一种教育。

譬如说美国美国的教育惩戒体系十分完备。为使学校教育功正常发挥,美国各级各类学校都有一套明确详细的规章制度,有一套供本校学生遵守的行为准则。学生必须确认学校规章制度,承认学校教职工的权威并接受其指导。学生任何违章违规,或不执行学校教职工的合情合理要求,均被视为违纪行为,必须接受惩戒。相对较轻的惩戒行为包括:给家长打电话;罚站(包括在教室罚站和在教师办公室罚站);不让参加课外活动罚早到校或晚离校;勒令离开教室10分钟或30分钟(在美国,教师对学生处罚的最高权限就是勒令学生离开教室30分钟);罚星期六来学校读书这是一种仅次于不能来校上课的惩戒这种一般教育惩戒有明确的针对性,主要针对的学生违纪行为是:扰乱课堂秩序,在校作弊,迟到,不做家庭作业,拒绝服从教职工的指导,乱扔杂物,使用水枪,没到法定年龄(16周岁)或没有驾驶执照驾车到学校,未学校允许擅自不到校上课,等等。

另一种特殊教育惩戒,主要包含了许多非常用或非通行做法。比如:体罚、停课、开除等。直到今天,类似的允许学校体罚学生的法律规定依然存在于美国许多州的学校法中。除马萨诸塞和新泽西等少数州的法律明令禁止学校体罚学生以外,在美国的其他许多州,学校体罚学生是合法的,老师“适当”地打学生也是允许的。美国有的私立学校曾以惩戒学生严厉而出名,其体罚不亚于中国的私塾。对于学生因轻视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学校可以禁止学生多少天上学(上限是10天)。这种行为主要包括:行为有损于学校的学术风气;行为使同学、教师、校领导处于危险当中;损坏学校财物;损坏私有财物;拥有、携带武器或危险的器械;享用和拥有烟草;拥有、购买、享用、转移麻醉剂、酒精饮料、毒品和仿制毒品;拥有淫秽物品;赌博;偷盗;违反穿着规定;勒索;较严重地违反老师、代课老师、教学辅助人员、校车司机、校长和其他学校员工的指导;携带毒品及用具到学校或学校的活动中来。如果停课也未能见成效,学校有权开除学生其对象是多次或或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抑或具有严重破坏性、存在犯罪事实的学生。开除包括开除1/4个学期、开除一个学期、开除一年或者永远开除。对于一些有破坏性的学生,也可勒令学生从目前就读的学校转到另一个愿意接纳或有特殊教育手段的专门学校中就读。

譬如说韩国和新加坡。这是两个至今保留有“鞭笞”教育惩戒行为的国家。在新加坡,教师不可以体罚学生,但校长和德育主任可以。学生如果犯下严重错误,校长和德育主任可以适度地体罚学生,包括公开鞭打学生。新加坡各大中小学校校长都有一条长鞭,有的还是家长送的。新加坡法律规定:学校校长和分管德育的主任可以鞭打学生的屁股(女学生除外)。此外,校长可以授权老师鞭打。违章违纪情节严重的学生,学校则可以直接开除。韩国《教育处罚法》,则直接明确允许学校及教师可用戒尺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惩戒。小学、初中生,用直径1厘米、长度不超过50厘米的木棍。对高中生,木棍直径可在1.5厘米左右,长度不超过60厘米。男生打臀部,女生打大腿部。实施体罚时,初中生和高中生不超过10下,小学生不超过5下,程度以不在学生身体上留下伤痕为准。

另外,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教育惩戒也有据可查。譬如日本,虽法律禁止体罚,但实际操作中一直普遍使用。而且正重新考虑容许学校施行体罚,以管教不遵守纪律的学生,保障教师安全。譬如澳大利亚,一些公立学校设立有警戒室,学生违反校规校纪,会被请至警戒室,由专职教师依照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惩戒,赔礼道歉、写检查,最严重是开除。如果再不起作用,就会勒令转至特殊学校。譬如泰国,2000年11月虽然宣布禁止在学校施行传统体罚——鞭笞,但2002年年初,新教育部长却认为体罚取消后,学生更加桀骜不驯,为使学生“规规矩矩”,建议恢复鞭笞。而在中国台湾地区,教育行政部门虽有禁止体罚的规定,但又提出对学生可进行“暂时性疼痛的管教”……

巧的是,我的两个初中学生移民加拿大,他们反馈回来的信息是:学生在校违章违纪,家长则会被约谈,教师有罚学生做俯卧撑或是跑步体罚行为。学生犯错情形严重或是恶劣,有可能被停课在家自学,甚至开除。

一句话,教育惩戒古今中外亘古有之,尽管随着社会向前发展,时代在向前进步,部分国家或地区曾有禁止,但又不断恢复或处在恢复时期。所以去而复返,是因为无数大量事实证明,教育惩戒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遗憾的是,今天吾辈因诸多法规,却是谈虎色变。尽管 2009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中有明确提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但所谓“适当方式”“批评教育”,具体为何,以及如果批评教育无法见效又怎么办,规定却只字未提。于是,因有关部门明知应有为而不作为,兼之无良媒体有意放大个体恶性事件和个别家庭“小提大作”,众多教师出于自保便不得不选择对学生轻批评、疏管教,不得不选择对教育责任的放弃和严重弱化。

关于教育,陶行知先生有句很好的话:千教万教教做真人,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教育是什么?归根结底,是培养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人。这其中,赏识固然重要,但惩戒却也不能少。否则,犹如一架原本维持平衡的天平,任何一端有失偏颇,必然导致天平的不平衡。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真教育。惩戒的缺乏,必然导致孩子理性的匮乏、规则与纪律意识淡漠、耐挫力和忍耐性不足,以及自省自律习惯的难以养成,并进而影响孩子责任感的培养和未来发展的社会化。

也许问题根本不是是否需要惩戒的问题,而是如何惩戒的问题。那么,亲爱的相关部门,你们赶紧的立法啊。奥黛利·赫本说:你放弃了童年,你就放弃了生命。我们一直说孩子是祖国的未来,那么,还在犹豫什么?为了国家的未来,为了孩子的健康发展,为了无数家庭能够心安,也为了广大教师不再蒙受不白之冤,赶快行动起来,给惩戒一个合法的名份,让大家拥有一套切实可行的具体惩戒方案吧。

聪明的,你还在等什么?难道,你还觉得今天的教育不够尴尬和糟糕么?

2019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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