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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应该如何学习法学?

 于律师资料库 2020-08-02


01

有选择的听课

大学不同于中学,大学老师的主要任务是科研,而授课对于他们来说只是次要的,尤其的本科生授课。一般而言,真正的学术大咖是不会教授本科生的,不是他们不行,而是本科生不行。

我曾经上过一名教授半学期的外国法制史,尽管只是选修课,教授也尽量用浅显的语言来讲可,但他讲课时是不是蹦出的学术名词仍让我一头雾水。还有很多老师习惯于研究生那种小班授课模式,但这种授课模式放在本科生这种动不动就近百人的班级里就显得有些水土不服了。此外还有很多老师上课只是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授课内容完全敷衍学生。因此,面对不同的授课,我们应当有不同的选择。

在大学,学术成就和授课水平都很高的老师很少,如果你有幸遇到一位,那么听他的课绝对是一种享受。我的一名室友平日里几乎所有课都逃,但唯独一名老师教授的刑法课他没有逃过,按照他的说法,那个老师确实交得很好,有必要听一听,后来在在其他专业课全部亮红牌的情况下,他的刑法得了80多分。

如果你遇到了授课水平很高,学术成就并不突出的老师,那对你来说听他的课也是一种享受。对本科阶段的来说,所学还是以基础掌握法律知识为主,老师的学术成就是否突出,你很难真切的感受到。老师讲授的知识你能完全掌握,就已经很不错了。

如果你遇到了学术成就突出,但授课方式你不喜欢的老师,我建议你先尝试着听几节课,如果能够跟得上老师的授课思路,逐渐适应了老师的授课方式,固然是最好的。如果你尽力了还是无法融入课堂,我建议你可以选择放弃,尝试自学,但一定要把自学无法解决的问题与老师交流。这类老师与你交流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就能够使你受益匪浅。如果只是埋头自学话,老师的学术成就不就被自己浪费了吗?就个人感觉而言,这类老师在私下交流时,往往能带给你不一样的感觉。

如果你遇到了讲课完全是敷衍的老师,那么这个时候你能选择的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放弃他。从他的讲课中,你很难学到有意义的东西。你可以选择逃课,这无可指责,只要别翻车就行了。但我并不鼓励逃课这种做法。

我建议你可以选择在其课上提前自学,比如说说当其讲授第三章内容时,你已经提前自学了第三章内容,并在不懂的地方做了标记,那样在其讲授第三章的内容时,你就可以在课堂上自学第四章,并且在其讲到自己标注的地方时进行听讲,其余时间继续自学,如果其没有讲到自己标注的问题,那么你就可以在课下去询问老师。一般情况下,老师都会进行解答的。

如果你遇到了连学生问题都不回答的老师,那我建议你可以去蹭别的老师的课,这种老师很难值得尊重。

02

 与老师交流


一名老师无论其学术成就多么高,在课堂上展现出来的往往是冰山一角,如果想要看到更多,就需要我们主动与老师进行交流。

在与老师交流之前,我们要明确自己的目的。很多人与老师交流往往只是想在老师面前刷存在感,希望老师可以记住自己,期末给个不错的成绩,这种做法从功利的角度来说,无可厚非,但终究是浪费了老师的时间和才华,尤其是当学生提问的是十分幼稚的问题,为了提问而提问时,对师生双方都是一种负担。

真正的师生交流应当是以互相学习为目的的。我们将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与老师交流,从老师那里得到答案或者得到解决问题的方法,而老师从我们这里得到了不一样的思路。师生交流时学生应当保持谦卑的态度,这是对老师的尊重,但双方实质上是处于平等地位的,是可以在交流中做到教学相长的。学生在与老师交流时不要把自己放得过低,否则无法彻底得接近问题的真相。

我建议你在听课或自学后,有不懂的知识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与老师进行交流。老师没有必要局限于任课老师,你可以从不同的老师解答中体会到不同的思路。对老师给出的答案也没有必要坚信或盲从,老师更多时候只是给你指出了一条解决问题的思路,而非绝对真理。切忌为了提问而提问,为了交流而交流,那样并不能给你带来什么有益的帮助。

03

 多读书


大学本科阶段学校的授课更多的是以教授学生基本掌握法律知识为目标,不管学院的培养方案里说的多么天花乱坠,事实就是,单单靠老师课堂上教授的那些知识,只能应付考试,根本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卓越法律人才”。

当前的本科教学往往是以理论为主,但这个理论教学也存在一定的问题。诸如教材内容观点争辩太少、只接受主流观点、问题探究深度不够、理论研究脱离时代等。即便将指定教材通读百遍,倒背如流,也不过是一家之言,自己充其量只是一个复读机而已,很难有自己的观点。因此,我建议你在大学阶段尽可能的阅读书籍,最好的专业学术书籍,这些书籍我在之前有过推荐,你可以去看看。

有人告诉我说,这些专业学术书籍自己读起来很吃力,我能理解,因为我初读时也是这种感受,但是如果你想要成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人,那么这个过程是你必须要经历的,指定教材只是让我们初窥法学,想要继续精进,阅读学术著作是最好的选择。

除了本专业学术书籍外,你也可以选择阅读其他专业领域的书籍,这完全凭你自身的兴趣。比如你如果未来打算在民商法领域工作,那么你就可以阅读一些经济学、商学方面的书籍,这些书籍我的往期文章里也有推荐,各位可以去翻翻历史文章。

04

有选择的听讲座


刑法大拿张明楷曾说过“我从来不主张法学生去听讲座”,是不是意味着法学生听讲座真的毫无用处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听讲座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把听讲座的目的分为以下几方面:凑次数达到学校要求或混学分;瞻仰业界大拿;解答心中困惑,见识多样观点。前两种目的中讲座的内容并不是最重要的,有没有讲座以及主讲人腕儿够不够答才是最重要的。而最后一种目的才涉及到讲座的内容层面。

张明楷教授虽然说过“我从来不主张法学生去听讲座”的惊人话语,其完整表达如下:

“最要坚持的是——多看书。我觉得听讲座对学生而言不是一个很好的学习方法,我从来不主张学生东奔西跑去听讲座。
日本的本科生基本不听讲座,德国的本科生也不会到处听讲座。因为讲座的内容一般不是那么体系化的东西,要讲一个逻辑严谨的内容,听众会很累的。
很多同学听讲座主要是凑凑热闹,实际上也没学到太多东西。再说了,如果是真的值得公开发表的内容,讲座人在讲座之前或之后都会发表论文,你们阅读论文的时间要比听讲座的时间要短得多,而且论文看不懂的地方可以反复看,讲座时哪句话听不懂就听不懂了,不能反复听。”

很明显,张明楷的这句所谓的惊人语录是标题党的功劳,这段话的主旨应该是“与读书相比,在自己没有提前预习相关内容的,没有明确目的的前提下听讲座是不值得提倡的”。

这样看来,听讲座并非没有用处,关键是如果去听。我的建议是有选择的去听,对于某些为了完成要求或任务的讲座当然可以应付过去,但是对于自己感兴趣的讲座或者对自己有意义的讲座,一定要认真对待。在听讲座之前,尽可能地阅读主讲人的相关学术著作,这些在知网上很容易找到,以便在听讲座时可以跟得上主讲人的思路。此外,事后对讲座内容也要进行梳理整理,确保自己可以学到实实在在的知识。

05

参加与专业有关的活动


法学院校和综合院校的法学院会举办很多与法学专业有关的活动,这对我们增强法学实践经验是很有帮助的。一般各大院校都会举办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法条竞赛等法学活动,我建议你最好参加一些此类的活动。此外,某些院校有法律服务中心等法律援助机构如果你的专业知识足够的话,最好加入类似的法律援助机构,在一个个真实的法律案例中检验自己的所学,提升自己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水平。

社会上也会定期举办一些与法学专业相关的赛事,如理律杯、国际模拟刑庭、法律英语翻译大赛等,如果自己有能力的话,可以考虑参加,这对自己以后的发展是很有帮助的。

06

学以致用


法学无论学的多么好,到最后终归是要回应现实的,即便是法理学,也是要以现实为基础进行构建的。作为一名法学生,我建议你逐渐养成法律思维,学会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评判社会热点,尝试着用法律工具去解决现实中的问题。或许一开始你会感觉自己的所作所为很幼稚,但你的每一次思考,每一次应用,都会反哺你的理论学习,让你在法学之路上走得更远。

你可以同其他法学生一起,用法律的思维分析社会上发生的时事热点,尝试用法律工具解决社会存在的相关问题,虽然现在我们的讨论无法改变世界,但却可以改变自己的认知,让自己越来越像一名法律人。

法念君安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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