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考前最后26天,再把《经济法基础》25个必考点过一遍!

 瑞海836 2020-08-03

【必考点1】法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

自然人

中国公民、外国公民、无国籍人

法人组织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合作经济

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

机构

国家

内容

权利和义务

客体

自然物

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人造物

建筑、机器、各种产品

货币及有价证券

人身、人格

非物质财富

知识产品

作品、发明、外观设计、商标、书籍、图册、录音录像

荣誉产品

荣誉称号、奖章、奖品

行为

积极行为

消极行为

【必考点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VS 自然人刑事责任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8 周岁

16 周岁≤未成年人﹤18 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 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 周岁的未成年人

≧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具体情况

是否负刑事责任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

×

14 周岁≤ 未成年人﹤16 周岁

触犯法定的 8 种罪行

(杀伤奸抢毒火爆投)

√,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除 8 种以外的其他罪行

×

16 周岁≤未成年人﹤18 周岁

√,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5 周岁

故意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过失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精神病人

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

×,应当责令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医疗

精神正常时犯罪

【必考点3】仲裁 VS 民事诉讼


经济仲裁

民事诉讼

前提条件

存在有效书面仲裁协议

无仲裁协议



仲裁协议无效

放弃仲裁协议

适用范

人身关系纠纷

×

劳动争议纠纷

×

行政争议纠纷

×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

审级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文书生效时间

裁决书:作出生效

一审判决:超过上诉期未上诉

生效

管辖

由当事人选定仲裁委员会,

不适用级别或地域管辖

严格的级别和地域管辖制度

是否公开审理

原则上不公开审理

原则上公开审理

强制执行机关

人民法院

【必考点4】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

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

3 年

20 年

中止(想去不能去)

中断


(1)不可抗力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


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

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

控制


(5)其他


【必考点5】行政复议程序

适用

具体行政行为

必经复议

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以及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

托征收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

前提条件

(1)已提起行政诉讼并受理,不得申请

(2)对征税行为不服,先缴纳税款或提供担保

(3)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不服,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

可以停止执行的特殊情况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3)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合理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对被申请

人的要求

(1)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2)未举证则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撤回

(1)申请人在决定作出前撤回,经同意可撤回

(2)撤回后不得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决定类型

主决定

决定维持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

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

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适用依据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从决定

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决定撤销或确认违法的

(2)原则上不得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基本相同

【必考点6】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

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

税务行政处罚: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必考点7】会计档案保管

期限

10 年

月度、季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

30 年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永久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特殊

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 5 年

鉴定

(1)鉴定工作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

(2)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形成鉴定意见书

(3)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可以销毁,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  他未了事项的会计凭证不得销毁

销毁

(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单位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会计管理机构负责人、档案管理机构经办  人、会计管理机构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监销

(1)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销毁工作,并与会计管理机构共同派员监

(2)监销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3)电子会计档案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会计管理机构和信息系统管理机构共同派 员监销

【必考点8】会计人员及会计岗位设置

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

(1)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多岗一人

(2)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  的登记工作

(3)会计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会计专业职务

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与单位负责人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  配偶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3)与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

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的,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会计工作交接

监交

  1.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
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后 续 管理
  1. 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簿,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2.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
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必考点9】各类具体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
账户名称
主要用途
注意事项
基本存款账户
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
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只能开立一个
一般存款账户
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
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可办理现金缴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
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需要支取现金的,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
分行批准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
证金、信托基金
不得支取现金
粮棉油收购资金、住房基金、社
会保障基金、党团工会经费
支取现金按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必须由基本户转入,不得办理现金收付
收入汇缴资金
只收不付,不得支取
业务支出资金
只付不收
临时存款账户
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
注册验资、临时任务
不得超过 2 年
用于验资只收不付
零余额账户
使用政府性资金
只设一个
个人

Ⅰ类户
Ⅱ类户
Ⅲ类户
开立
银行柜面
自助机具
经现场核
验身份√
电子渠道
×
存款
账户余额不得超过 2000 元
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
×
消费和缴费支付
限额
限额
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
限额
限额
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
经确认、限额
经确认、限额
存取现金
经确认、限额
×
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
×


【必考点10】票据权利
付款请求权
见票即付的汇票
出票日起 1 个月
远期商业汇票
到期日起 10 日
银行本票
出票日起 2 个月
支票
出票日起 10 日
追索权
到期前追索
(1)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4)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追索对象
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
追索顺序
不分先后,可同时向多人追索
追索金额
(1)被拒绝付款的票据金额或已清偿的全部金额
(2)至清偿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3)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必考点11】票据行为
背书
种类
转让背书
非转让背书
委托收款背书
质押背书
记载事项
必须记载事项
背书人签章
可以补记事项
被背书人名称
相对记载事项
背书日期
粘单
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
附条件背书
条件无效
部分背书
无效背书
限制背书
(1)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
(2)其后手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


责任
承兑
付款人承兑汇票不能附有条件,承兑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
保证
保证不得附条件,附条件的,不影响对保证的票据责任
【必考点12】商业汇票
分类
承兑人不同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电子商业汇票(100 万以上鼓
励使用,300 万以上强制使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财务公司)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使用范围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具有真实交易,个人不能使用
付款期限
纸质
不超过 6 个月
电子
不超过 1 年
承兑
见票即付
无需提示承兑
定日或出票后定期付款
到期日前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之日起 1 个月内
提示付款
自汇票到期日起 10 日
银行承兑汇票
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前将票款足额交存开户行,未能足额交 存票款,承兑银行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对尚未支付的金额
按照每天 0.5‰计收利息
商业承兑汇票
付款人开户行收到票据,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通知银行
付款。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 付款项通知书”
贴现
条件
(1)票据未到期
(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
(3)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利息
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 1 日的利息计算
异地纸质商业汇票,另加 3 天的划款日期
纸 质 票 据电子化
登记
票据市场基础设施(上海票据交易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情形
承兑、质押、保证、贴现
注意
(1)纸质票面信息与登记信息不一致,以纸质票面信息为准
(2)纸质票据贴现后不再以纸质形式进行交易
【必考点13】支票
分类
转账支票
只转账
现金支票
只现金
普通支票
Both,划线支票只转账,不现金
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各种款项结算
出票
(1)申请人必须使用本名,提交身份证明,预留签名和印鉴
(2)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3)出票人可以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付款
(1)提示付款期自出票日起 10 日
(2)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3)付款人在见票当日足额付款
空头发票
(1)签发金额超过实有金额,付款银行有权拒付
(2)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 5%但不低于 1000 元的罚款
(3)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 2%的赔偿金
【必考点14】信用卡
申领
申领单位卡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使用规定
(1)
(2)
(3)
(4)
ATM 取现,每卡每日不超过 1 万元
柜面取现转账,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议约定 发卡机构可自主确定是否提供现金充值服务
发卡机构不得将卡内预借现金额度划转至其他信用卡
免 息 期 和
最低还款
(1)
(2)
非现金交易可以享受免息期和最低还款额
条件和标准由发卡银行确定
透支利率
上限:万分之五
下限:万分之五的 0.7 倍
违 约 金 和服务费
(1)
(2)
(3)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不得收取超限费
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不得计收利息
提示义务
(1)发卡机构在协议中显著方式提示信用卡利率标准和计结息方式
(2)调整信用卡利率标准的,至少提前 45 个自然日通知持卡人
【必考点15】其他结算方式
汇兑
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
注意
汇款回单是受理汇款的依据,收账通知是款项确已入账的凭据
托收承付
适用范围
收付款单位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或符合条件城乡所有制工业
企业的异地收付款项
注意
(1)结算金额起点 1 万元,新华书店 1000 元
(2)必须是商品交易款项,代销、寄销、赊销不得办理
(3)累计 3 次收不回或无理拒付,暂停办理
委托收款
适用范围
同城异地均可使用,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
单等办理款项结算
注意
(1)必须记载收付款人开户行名称
(2)未开户的个人为收款人,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预付卡

记名预付卡
不记名预付卡
实名制
实名
一次性购买 1 万元以上
资金限额
单 张 限 额 不 得 超 过
5000 元
单张限额不得超过 1000 元
是否可挂失
可挂失
不挂失
有效期
不得设置有效期
  1. 有效期不得低于 3 年
  2. 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可通过延期、激活、换卡等方式继续使用

使用规定
(1)不具有透支功能
(2)不得使用信用卡购买,不得使用信用卡充值
(3)单位一次性购买 5000 元以上,个人一次性购买 5 万元以上,
一次性充值 5000 元以上的,不得使用现金
(4)在发卡机构拓展签约的特约商户中使用,不得购买交换非本发卡机构发行的预付卡
(5)卡内资金不得向银行账户或非本发卡机构开立的网络支付
账户转移
【必考点16】增值税征税范围
销售货物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有偿,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的对象为货物
原料及主要材料由委托方提供,受托方只提供辅料和加工劳务
进口货物
出口货物一般实行零税率
销售服务
交融运输服务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
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的湿租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通话,出租出售带宽、波长
增值电信服务
短信、彩信,电子数据和互联网接入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
安装服务:包括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气安装 其他建筑服务:钻井、拆除、平整、绿化、疏浚、爆破等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金融商品转让
特殊:融资性售后回租
现代服务
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
租赁服务:建筑物、飞机车辆等广告位出租属经营租赁, 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属不动产经营租赁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
销 售 无 形 资产
自然资源使用权包括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和取水权
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  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肖像权、冠名权、网络虚拟道具、域名等
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时一并转让土地使用权,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必考点17】增值税视同销售
代销双方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销售代销货物
统一核算、
异地移送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
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用于对内
(无购进)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分赠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视 同 销 售服务、无形资 产 或 者
不动产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
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
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必考点18】特殊销售方式销售额的确定
商业折扣
(1)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按冲减后的销售额征收
(2)将折扣额另开发票或在同一张发票备注栏中分别注明的,折扣额
不得冲减销售额
销售折让或退回
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扣减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同期售价,不扣减旧货收购价
(2)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价款
以物易物
双方均应作购销处理
还本销售
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直销
(1)企业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通过直销员销售货物: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包装物押金
(1)一般货物+啤酒、黄酒:单独核算未过期(1 年内)不并入销售额
(2)啤酒、黄酒以外的酒:均在收取当期并入销售额征税
混合销售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按“主业”缴纳增值税。
兼营行为
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括销售货物和劳务,又包括销售服务、无形
资产或者不动产,并且这些业务不同时发生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必考点19】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
当期销项税额
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or 含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注意:
不动产分年抵扣 60%、40%
购进农产品的计算抵扣不得抵扣:
(1)用于不产生销项项目
(2)非正常损失
(3)个人消费类(贷款服务)
注意:
价外费用(含税) 视同销售
特殊销售业务
简易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
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or 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进口环节
进口非应税消费品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税率
扣缴计税方法
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视同销售
非应税消费品
成本×(1+成本利润率)×适用增值税税率
无自己和他人
同期同类售价
应税消费品(从价)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适
用增值税税率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抵扣过
含税售价÷(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一般纳税人未抵扣
含税售价÷(1+3%)×2%
小规模纳税人
【必考点20】消费税税目
应税消费品
注意事项
卷烟(复合计税)
批发环节加征
雪茄烟、烟丝

啤酒、黄酒(从量定额)
包装物押金
白酒、其他酒
酒精、调味料酒不征
高档化妆品
包括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上妆卸妆油彩不征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铂钻
零售环节征收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鞭炮、焰火

体育用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
成品油(从量定额)
包括润滑油

摩托车


小汽车
乘用车、中轻型商务客车
电动沙滩雪地卡丁高尔夫车不征
超豪华小汽车≧130 万
零售环节加征
高尔夫球及球具
球、杆、包、头、身、把
没有其他球
高档手表
≧10000

游艇


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制”“一次性”
实木地板

只地板
电池

部分免征
涂料

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 420 克/升免征
【必考点21】消费税的计算
税率形式
适用税目
计税公式
注意
从价定率
除从量、复合以外的
销售额×比例税率
自产自用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
费)÷(1-比例税率)
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收回的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复合计税
卷烟、白酒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特殊计算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
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数量征收消费税
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
同类应税消费品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
包装物押金
非酒类产品
收取时押金不并入销售额
但因逾期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押金应缴纳消费税
啤酒、黄酒以外的酒类产品
无论是否返还,均在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纳税
啤酒、黄酒
从量定额,包装物押金不征税
金银首饰
以旧换新(翻新改造)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全部价款
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
全额征税
连同包装物销售
包装物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必考点22】自产、委托加工及购进应税消费品处理
自产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移送时不征收消费税
终端应税消费品出厂销售时按规定征
收消费税
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移送时征收消费税
终端产品出厂销售时不征收消费税
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
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移送时征收消费税(按移送使用数量缴税)
委托加工
( 按收回的数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
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
方计税价格出售
不再缴纳消费税
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
需缴税,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
的消费税
进口
报关进口时缴纳(海关核定数量)
外购
(包括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
准予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
不包括酒、摩托车、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
跨税目不能抵扣
征税环节不同不能抵扣
【必考点23】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VS 免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不应列入征税范围的收入
应列入征税范围,只是国家出于特殊考虑给
予税收优惠,在一定时候可能恢复征税
对应的费用、折旧、摊销不得税前扣除
一般可以税前扣除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
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1)国债利息收入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收益)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特定收入
【必考点2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 VS 不得扣除项目
成本
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及其他耗费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行政、刑事责任)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非广告性质)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的支出
费用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税金
不得扣除
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计入税金及附
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

加当期扣除
地产开发企业)、出口关税、城


建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


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发生当期计入
车辆购置税、契税、进口关税、

相 关 资 产 成
耕地占用税、不得抵扣的增值税

本,在以后各


期分摊扣除

损失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盘

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

坏账损失,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

失以及其他损失
其 他
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支出

【必考点25】企业所得税有限额的税前扣除项目
工资薪金

全部
合理的
职工福利费
工资薪金总额
14%

工会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
2%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
8%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基本社会保险

全部
五险一金
补充社会保险
工资总额
5%
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分别
商业保险
因公出差
全部
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特殊工种
全部
只限特殊工种
业务招待费
发生额
60%
筹建期按 60%计入企业筹办费
销售收入
5‰
营业收入(包括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
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销售收入
15%
30%(化妆品、医药、饮料)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筹建期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烟草企业不得扣除
公益性捐赠
利润总额
12%
超过部分准予以后 3 年内扣除
利息费用
向金融企业
全部

非金融企业
部分
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来源:会计职称考试,会计部落,由高顿初级会计职称整理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