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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女性的书信内容和事迹(二)

 诗婧画意 2020-08-04

在中世纪历史上,不少上层社会的女性还参与土地的买卖和交易,其中就包括一些王后。在那个时代女性的书信中还透露出了一些土地、庄园、别墅交易的一些情况,这在当时也不在少数。按照中世纪的制度,不少王后可以允许参与政治事务的管理,甚至还涉及王国重要人员的任命。

管理事务和宗教的赞助

在古代历史上,东西方女性都有不同程度的参与政治和家族事务管理的权限,只不过因为传统和习俗不同,很多东方女性的重要事务就是抚养和教育子女,换句话说,就是相夫教子。即使是皇帝的妻子,她们的一生也很少参与管理政治事务,文件上也不会签署皇后的名字,这与西方传统社会有着明显的区别。英格兰国王亨利二世的妻子埃莉诺,在嫁给亨利之后,那时候他还不是国王身份,她接到了教皇阿纳斯塔修斯四世的一封信,信中主要是要求公爵夫人埃莉诺帮助她的丈夫亨利释放一名修道院院长,让他回到自己的修道院内。这封信还提到了这名修道院院长与诺曼底公爵亨利关系不和睦。经过了一些处理,这件事情还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允许修道院院长和平的回到修道院,以正常的方式担任他的职务“。据说,教皇阿纳斯塔修斯还给亨利的母亲玛蒂尔达(亨利一世的女儿)写了一封信,可见这件事情有些复杂。这件事情很可能是在1152年5月12日以后发生的,那时候埃莉诺被称呼为诺曼底公爵夫人。对于宗教事务,埃莉诺是非常热心的,经常的花费一些金钱和物品来献给教会,如有名的坎特伯雷大教堂。都灵和萨伏伊的公爵夫人阿德莱德请求授予吉多为米兰大主教,但是教皇在写给她的信中提到了这件事情,因为某些原因,吉多不可能被授予木兰大主教的职务,这就说明了当时中世纪的上层社会女性对于宗教事务是积极参与的。

  王后埃莉诺的画像,作于1858年

土地捐献和特殊的称呼

在书信的称谓上,在一般的情况下,教皇和其他的宗教人士会称呼某国的王后为“杰出的王后“,如教皇格里高利九世在信的第一行中,称呼波希米亚的王后康斯坦丝为“杰出的波希米亚王后“。在这封信中,教皇还提到了康斯坦丝的一笔相当丰厚的嫁妆,属于王国的领地,在中世纪时期,国王的女儿出嫁给某王国之前,他就会把很多封地授予公主作为嫁妆,但是也出现一些嫁妆无法付清的时候,如加斯科尼。康斯坦丝的嫁妆是由教皇所管理的,她提出她自己有对这些领地的权力,这得到了教皇的同意。康斯坦丝是匈牙利国王贝拉三世和王后艾格尼丝的女儿。1199年,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一世被迫与梅森的阿德莱德离婚,理由他们是近亲关系,这是中世纪贵族离婚的一个常见的原因,只要是血缘关系可以上溯到七代都有这种可能性,"consanguinity",本意就是血亲和同族,主要是源于财产和领地继承的目的。这个词语最早出现于拉丁文中,可能反映出上古时代一些氏族外婚制的一些特点。氏族外婚制在原始社会末期就已经出现了,不过到了早期的王朝时期,同族通婚的习俗一直很好的保持下来。后来,奥托卡一世与康斯坦丝结婚,这次婚姻中共有九个子女,应该来说还是很不错的婚姻。康斯坦丝和奥托卡一世还捐献了不少金钱和物品,在文件上都有她的名字。康斯坦丝名下的领地就有不少,她还授予修道院一些土地。在波希米亚国王温塞斯拉斯一世的一封信中,他称呼康斯坦丝为,“最安详的母亲康斯坦斯“。

  奥托卡一世和王后康斯坦丝的的土地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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