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树森致卫荣光手札二通 (一) 方伯大人阁下【1】: 顷吴县丞廷康送来建修资福庙围墙图折,兹照责呈台览。查该处围墙共八十五丈八尺,做高一丈二尺,乱石砌脚,上用木架盖瓦,墙面搪粉,共计工料钱五又(百)卅三千零【2】,所估似当核实。尊意如以为可,请即饬局给札,令其估禀兴修,惟估价先经说明,按照实需数目,不必留局批折扣地步,应请谕令局中知照。此敬台安,树森肃上。附呈图折各一件,即詧(察)存。初七日。 (二) 静翁方伯大人阁下【3】: 查孝丰请撤周典史一件,并未通稿,兹将原稿送呈一阅,仍祈发还,此请台安。森顿首。廿八。【4】 严树森第六世裔孙严训朝恭录 二〇二〇年七月五日 注: 【1】方伯:古代诸侯领袖之称谓,谓为一方之长,后泛称地方长官,明清时用作对布政使的称呼。 【2】五又(百)卅三千零:清光绪末开铸铜元以前,币制为铸有年号的方孔圆形制钱,材质以铜为主,也有银钱,单位为文,一枚小平钱为一文,另有当五、当十等大钱、重宝等。壹千枚小钱为一贯(或缗)。 【3】静翁:卫荣光(1826—1890),字静澜,河南新乡人,咸丰二年(1852)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咸丰九年(1859),湖北巡抚胡林翼奏调卫荣光赴军。咸丰十一年胡林翼卒后,卫荣光于同治元年(1862)入都,补翰林院侍讲。同治二年授济东泰武临道,署山东盐运使、按察使。光绪元年(1875),授安徽按察使,迁浙江布政使,护理巡抚。十二年,调浙江巡抚,官终山西巡抚。以疾乞休。十六年,卒於家。 【4】手札书写年代分析:从严树森和卫荣光的宦迹简介可以看出,严、卫二公的共事交集时间发生在咸丰九年至同治元年。严树森于咸丰九年擢升湖北按察使,十年(1860)迁升湖北布政使,十年十月擢升河南巡抚并授提督衔,十一年(1861)十二月,因巡抚胡林翼卒,树森接任湖北巡抚。从手札称谓看,严公称卫公方伯(布政使),很可能是在严公擢升河南巡抚后,由卫公署理湖北布政使。故笔者推测认为:此二通手札应书写于严公到任湖北巡抚的同治元年(正月)、卫公离任回京任职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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