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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1 每日一税】《必看实务:税收档案保管多久?10年,10年,10年!》

 每日一税 2020-08-04

【20160521    每日一税】

税收档案保管多久?10年,10年,10年!

         一、税收征管法规定保存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29条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 

  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存10年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第十四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具体保管时间见本办法附件1。


总结:纳税申报等涉税档案资料应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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