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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杀令》

 舒溪河畔 2020-08-04

图片摘自网络与正文无关,版权原作者所有。

《网杀令》

作者:莫易

二十一世纪,随着互联网的全面覆盖,随着电脑和智能手机的全民普及,在给人们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无穷无尽的烦恼,更给社会带来层出不穷的危害。

家有儿女,自幼好学,从幼儿园到小学到初中,课内外作业从不用大人操心,总是做得又快又好又对,学习成绩也总是名列前茅,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和学校的表彰。家长看在眼里,喜在心上,对儿女的未来充满期待,充满希望。儿女要电脑就给买电脑,要手机就给买手机。哪怕节衣缩食,哪怕砸锅卖铁。

然而,一上高中,儿女的学习成绩就直线下降。儿女周末回来,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大半天、大半宿,问一百次,都说是在学习。

见孩子如此用功,人也瘦得要飘起来了,学习成绩还是下降。除了心痛,还是心痛。

待到高考放榜时,儿女名落孙山,或是仅够专科线,这才刨根问底究其原因,这才想起电脑和手机。

别说是电脑和手机惹的祸!

家有孩子上学,吵着说要在网上查资料,所以就买了手机或电脑。可是,突然有一天,满脸稚嫩的孩子就说看不清老师在黑板上写的字,赶紧带去验光。

不验不知道,一验吓一跳 :左眼270度,右眼300度,需要配戴眼镜。

据统计,我国当前有30%的小学生、60%的中学生和85%的大学生患有不同程度的近视。

现在的孩子,为什么近视率如此之高?

别说是电脑和手机惹的祸!

儿女学习成绩下降也好,孩子眼睛近视也罢,虽然都是长期盯电脑手机屏幕盯出来的恶果,但罪不在手机和电脑。

因为,要是打开手机或电脑,里面弹出来的净是寓教于乐的动漫,比如秦砖汉瓦唐诗宋词;比如勾三股四函数几何;比如单词语句语法时代;比如焦耳定律反应公式;比如仁、义、礼、智、信、温、良、恭、谦、让、忠、孝、廉、耻、勇等等。

试问,谁家儿女还会在电脑前通宵达旦、废寝忘食?谁家孩子还会抱着手机目不转睛、欲罢不能?

肯定不会。

既然不会,孩子的眼睛还会近视吗?

即便会,儿女的学习成绩还会下降吗?

但凡儿女在电脑前一坐就是大半夜,但凡孩子拿起手机就不肯放下。

那一定是,上瘾了。

对什么上瘾?

对网络游戏上瘾!

为什么会对网络游戏上瘾?

在现实生活中,孩子们只要有小伙伴跟他玩,不管玩什么游戏,即使玩跳绳跳屋,即使玩纸船飞机,都会玩得兴趣盎然,玩得兴致勃勃,玩得兴高采烈。他们会跳了又跳,看谁跳得久,看谁跳得多。他们会折了又拆、拆了又折,比谁折的飞机飞得高,比谁折的纸船漂得远。他们玩得不吃不喝,玩得天昏地暗。直到大人去叫,他们还意犹未尽、恋恋不舍。

是这样吗?!

所谓网络游戏,即以互联网为传输媒介,以游戏运营商服务器和用户计算机为处理终端,以游戏客户端软件为信息交互窗口的旨在实现娱乐、休闲、交流和取得虚拟成就的具有可持续性的个体性多人在线游戏。

现在的家庭,尤其是城市家庭,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即使多生一胎,也是相差七八上十岁。由于年龄悬殊,俩孩子根本玩不到一起。而父母为了生计,又不可能经常陪在孩子身边。所以大多数情况下,孩子是孤独的。

游戏、合群、成就,是孩子们的三大天性。而网络游戏正好具有这三个特性。可以说,运营商绝对是冲青少年群体开发网络游戏的。

当一个孩子在孤独中百无聊赖的时候,网络游戏既给孩子提供了游戏种类,又给孩子找来了三五伙伴,在玩游戏的过程中,还会有成就获得感。

这不就像现实生活中,一群孩子玩跳绳跳屋、玩纸船飞机一样吗?

他们能不兴趣盎然、兴致勃勃、兴高采烈吗?能不玩得不吃不喝、昏天黑地吗?

长此以往,他们能不对网络游戏从迷恋到沉溺再到上瘾吗?

如果网络游戏只是孩子们近视和学习成绩下降的元凶,还罪不容诛。

更有甚者:

2003年2月27日,某高校大一学生小唐,上午下课后,连午饭都顾不上吃,就直奔邻近校门口一家网吧上网打“CS"。在连续上网5小时后,突然感觉头痛,继而昏迷。

医院收治后,诊断为“脑死亡"。次日中午,小唐停止了呼吸。

2004年12月7日,天津13岁少年张小艺因玩网络游戏《魔兽世界》上瘾,登上了一栋24层高的楼顶。他双臂平伸、双脚交叉成飞天状,纵身一跃,向着东南方向的大海飞去,去追寻游戏中的大第安、泰兰德、复仇天神和守望者。

在他留下的4页遗书中,只字未提自己的亲人,写下的全是游戏世界的人物名字。最后落款,不是张小艺,而是“守望者"。

张小艺由于模仿游戏中的情景,而“飞"去了自己的生命。

2005年11月14日,安徽16岁少年胡兵因喝农药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过6天6夜的抢救,最后还是离开了这个世界。

在喝农药前,胡兵曾经离家出走11天。在抢救过程中,他跟父母道出了这11天的去向。

原来,痴迷网络游戏的他,为了一次性玩个痛快,偷偷在父亲包里拿了一千块钱。这次,他没有上容易被父母找到的县城网吧,而是去了一个离县城较远的乡镇,在乡镇网吧里连续玩了11天网络游戏。当身上的钱用光后,他想起了含辛茹苦的父母,在控制不住自己的网瘾与对父母愧疚的矛盾中,他喝下了农药。

2008年4月7日,深圳15岁少年周荣在家吃完母亲做的早餐后,声称去上学。

可是,他走的路线跟学校方向南辕北辙。出门大约5分钟后,周荣倒地猝死,死亡现场离社区一家网吧仅50米之隔。

经法医鉴定,周荣因长期沉迷网络游戏导致心脏病,系急性心肌梗塞死亡。

2009年11月11日,四川青年胡安各被执行枪决。沉湎网络游戏多年的胡安各大专毕业后一直没找到工作,他以做水产生意为由,向父母要了5万块本钱。

可是,胡安各并没做什么水产生意,3个月就把5万块钱全部花在了玩网络游戏上。由于担心父母查帐,他在食物中投毒,致使父母双双中毒身亡。

2014年9月11日,安徽合肥发生一起残忍杀人焚尸案,行凶者竟是两名在校学生。据二人供称:他们之所以杀死两个老人,完全是效仿网络游戏“杀人练胆",然后用酒精焚烧尸体,并在作案现场留下字迹。字迹所写的,系他们俩人在网络游戏中的名字。

2015年12月24日,四川眉山市8个迷恋网络游戏的青年,在虚拟世界杀得天昏地暗还嫌不过瘾,他们把目标转向一名有血有肉、活蹦乱跳的年仅14岁的初中生。直到这名初中生倒在血泊中,永远起不来。

2016年3月5日,重庆大沙坝区3名初一学生,在网吧通宵玩游戏后在铁轨上睡觉,其中两名被火车轧死。另一名死里逃生的学生,在亲眼目睹俩同伴被轧得血肉模糊的当天,仍然情不自禁地上网吧玩游戏。

2018年5月26日,北京崔各庄乡30多岁的男子阿进,突然晕厥在电脑前,经抢救无效死亡。阿进死前,已连续一个月泡在网吧,光打花游就花掉了一万多块钱。

2019年7月15日,福建莆田12岁男孩阿聪猝死电脑前。他沉溺于一款枪战游戏,每每一玩就是十多个小时。猝死前,不吃不喝不睡,连续玩了5个多小时。

初三学生小韦,原本品学兼优。自从迷恋上网络游戏后,学习成绩一落千丈。一边是父母想着他上重点高中的期望,一边是网吧里网络游戏的诱惑。在思想交织的矛盾中,小韦认为是网吧害得自己成绩下降,遂用匕首将网吧老板捅死。

四川简阳流浪少年赵钢被杀。其头颅被砸烂,尸体上还有几处刀伤,死状惨不忍睹。凶手很快被缉拿归案,杀害赵钢的是3名嗜好上网玩“杀人游戏“的中专生。他们杀人的动机,只是为了验证自己的“胆量有多大"。

河南平舆一名17岁男生被杀,警方迅速破案。据凶手交待,他之所以杀人,是为了实现网络游戏中的“武士“形象,他作案的手段,均来自网络游戏。

湖南邵东一位小学女老师被杀。3名凶手均系在校学生,最大的13岁,最小的11岁。他们先用棍棒击打女老师头部,然后用毛巾捂住女老师口鼻,直至其死亡。杀人后,他们搜走财物,直奔网吧玩游戏,直到警察来把他们带走。

北京一名初中生,趁爷爷奶奶睡觉偷钱去玩网络游戏时,被惊醒的奶奶发现,便拿莱刀将奶奶砍死,把爷爷砍成重伤。

山西一名高中生,为筹钱玩网络游戏,深夜潜入叔叔家,将叔叔一家五口杀害,其中一人身中60多刀。

江西唐亮自认为是所向无敌的网络游戏高手。在一款杀人游戏中碰上了另一位游戏玩家,玩来玩去,被对方杀死过23次。已经分不清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他,伙同朋友闯进对方宿舍,用水果刀将对方活活捅死。

武汉青年小张,30岁还没娶媳妇,却对网络游戏情有独钟,每天晚上不玩到凌晨一点不上床。这天下班后,连晚饭都顾不上吃就坐在了电脑前,在连续玩了6个小时后,突然感到头痛,然后昏倒在地。送医院检查,系动脉瘤破裂导致脑出血。经抢救,虽然捡回一条小命,却留下右侧偏瘫、口齿不清的后遗症。

这些触目惊心、痛心疾首的案例,仅仅是网络游戏危害的冰山一角。近二十年来,网络游戏导致的悲剧和惨案实在太多太多。多到年年有、月月有、天天有、时时有、到处有。

有因网络游戏上瘾而猝死的;

有因网络游戏上瘾而自杀的;

有因网络游戏上瘾而残废的;

有因网络游戏上瘾而偷盗的;

有因网络游戏上瘾而抢劫的;

有因网络游戏上瘾而杀人的。

在因网络游戏上瘾而发生的悲剧和惨案中,虽然也有成年人,但绝大多数,是青少年。

青少年处于成长期。他们不具备意志力和自控力,对网络游戏很容易上瘾。而一旦上瘾,就会深陷其中、不能自拔。

久坐、久视、熬夜、作息不规律、饱一顿饥一顿、方便不及时,这些都是网络游戏上瘾后的表现,更是身体健康的杀手。

这是导致网络游戏上瘾青少年伤残、猝死的直接原因。

网络游戏并非免费的午餐,安装客户端软件要花钱,支付在线服务要花钱,流量、充值要花钱,皮肤、道具要花钱。

这是导致网络游戏上瘾青少年偷盗、抢劫的直接原因。

那网络游戏上瘾青少年为什么会自杀,甚至杀人呢?

这就得问问网络游戏开发商为什么要编造血腥暴力、打打杀杀、死而复生的游戏了?

明知青少年心智不成熟,尚未形成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明知青少年缺乏社会阅历,更缺乏法律意识;明知青少年陷入虚拟世界,是非不分、真假难辨。

死而复生——这不是蛊惑青少年自杀吗?

打打杀杀——这不是引诱青少年打架斗殴吗?

血腥暴力——这不是唆使青少年杀人犯罪吗?

有人说,网络游戏是电子海洛因。

应该说,网络游戏更是青少年自杀、杀人的教唆犯。

二十年来,它荒废了多少孩子的学业,毁灭了多少孩子的前程,摧残了多少孩子的身心,摧毁了多少孩子的生命——不计其数。

二十年来,它吸去了多少家庭的血汗,破灭了多少家庭的希望,破坏了多少家庭的安宁,毁灭了多少家庭的幸福——数不胜数。

二十年来,它催生了多少明火执仗的抢劫案,制造了多少血淋淋的凶杀案,给个人、家庭、学校、社会和国家带来的危害——罄竹难书。

难道,还要让它继续为非作歹、为所欲为吗?

不!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网络游戏跟容易上瘾、摧残身心的毒品无异;跟吞噬钱财的吸血鬼无异;跟盗窃、抢劫的胁迫犯无异;跟自杀、杀人的教唆犯无异。

于情于理于法,都应该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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