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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很豪迈的一首诗,苦读42年终于“有官做”,最后14字家喻户晓

 江山携手 2020-08-05

【引觞漫谈】

古代农业社会,人的生活也同大自然一样,四季分明。

春夏是一年的开始和成熟,人们也在不断的努力当中,学生学习,游子出远门,留在家中的就努力事农桑。

秋天代表着收获和团聚

冬天则是一年中难得的闲暇片刻。忙完了农活,加上天气也冷,于是一家人围坐在家里的火炉边上,闲话很多,可以一直聊。许多人的一辈子也是如此,忙忙碌碌,奔波操劳了一辈子,只有退休以后的几年里,才能真正的安静下来,与自己对话,享受喜欢的生活。

然而,在唐朝的一个秋天,这个本该家家团圆的季节里,却有人在离别,还是笑着离别的。

【临其诗境】

这个人就是李白,离别的背景也是李白人生中很重要的一段经历的开始,那就是天子赐诏,诏李白进京。

许多人觉得李白是诗仙,就是为作诗,推动唐诗发展而生的。其实李白自己的愿望,与大多数的盛唐人没有什么不同,“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这就是李白的志向了。

看着其实挺像儒家的,毕竟身处唐朝,在宗教文化方面都很宽容,一个人可以同时接触儒道释的理念,这也是唐朝的伟大之处。

李白临进京之时,在家中也开开心心的写下了一首名篇,一起来看看吧。

【经典原文】

南陵别儿童入京

唐代:李白

白酒新熟山中归,黄鸡啄黍秋正肥。

呼童烹鸡酌白酒,儿女嬉笑牵人衣。

高歌取醉欲自慰,起舞落日争光辉。

游说万乘苦不早,著鞭跨马涉远道。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

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条分缕析】

这首诗的题目很清楚,在南陵,要辞别家中的孩子,远去长安了,诗的内容,也就承接题目而来。

第一句写时值秋天的丰收与喜庆,选择了“白酒新熟”和“黄鸡啄黍”两个特征加以描述,在白酒新熟的季节里,我从山中归来,看到黄鸡啄食着粮食,养的肥肥胖胖迎接秋天。

这两个意象在第二句中就都得到了应用,呼唤儿女,把鸡给我做熟了,把酒给我倒上,儿童嘻嘻哈哈,欢笑着牵着我的衣服。

前两句写的很美,一派田园生活的祥和,题目里的别情也还没有出现。然而这酒一喝,情绪上来,离别的事情就慢慢浮现眼前了。

高歌、痛饮,希望能够安慰自己的灵魂,对着夕阳西下,起舞,想要与落日争辉。这两句不知道大家怎样解读,我个人的理解是第一句里,李白没有实现自己的志向,即使高歌痛饮也无法掩饰心中的失落,而第二句中情绪明显激昂了起来,或许是怀才不遇的激愤,或许是得到诏书入京的开怀。

第二种可能更大一些,因为下文就说到了远行的事情。在皇帝面前进言,可惜的是已经晚了许多,那么多珍贵的时间都被浪费掉,接下来的路程就要快马加鞭,恨不得一天就到达京城,得到皇帝的重用,一展胸中所学。

仰天大笑着走出门去,我怎么可能会是那种一直低贱平凡的人呢?

这两句诗,只能说是很“李白”,没什么形容词可以形容这样的天真,这样的自信,这样的豪气潇洒。

情感在整首诗中慢慢堆叠,层次递进,终于在结尾处达到了高潮。

【顾无说】

许多人只是觉得最后一句诗很帅气,很潇洒,却不了解这首诗对于李白的意义。

诏书入京城,这是李白苦等几十年的机会,实现理想的机会。

李白想做官,却不能参加科举,于是他隐居,四处结交,甚至两段婚姻也都掺杂着政治上的因素。如今终于可以入京做官,李白的激动自然可想而知。

在这些方面,李白也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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