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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60%的婚姻正死于“无性婚姻”

 wupin 2020-08-06

最近,电视剧《三十而已》已经完美收官,不过今天我们要讲的可不是出轨小三,而是“无性婚姻”。

不知道看到电视剧的小伙伴们还记不记得这样一幕,就是钟晓芹和陈屿在饭桌前正说着怀孕的事情。

可是其中一句“反正一个月只有一次”引起了大家的热议。

结婚短短三年,虽然二人同睡一张床,但永远各盖各的被子,各玩各的手机。“一个月也只有一次的性生活。

如果说家庭暴力、出轨外遇、家庭琐事正在成为离婚的三大主流,

现实生活中,“无性婚姻”也正逐渐成为婚姻中的另一隐形杀手。

社会学家说:“夫妻间如果没有生理疾病或意外,却长达一个月以上没有默契的性生活,就是无性婚姻。”

毫无疑问,无性婚姻的痛戳中的是我们的现实。

但这个重要的原因却鲜有人提及。

(今日问题:大家都知道离婚是有原因的,今天我们讲到了因为无性而导致离婚的,那么除了这些,你们觉得什么样的婚姻是必须离的呢?)

中国性学会会长姜辉教授表示:“ 国内离婚案例中,60%以上是因为夫妻生活不和谐。

同时根据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 潘绥铭 教授2009年的调查显示:中国夫妻中, 无性婚姻占比25% 。到了2018年时,保守估计已经超过33%。

中国性学会、中华医学会男科分会在2015年联合发布的《中国公民幸福素养调查》显示:75%的人因情绪压力而无法获得高品质性生活,40%以上人群对于伴侣提出的性需求选择无视。

而根据谷歌搜索进行的统计,每个月都有21000人在搜索无性婚姻,搜索量远远超过了“不开心的婚姻”和“无爱婚姻”。

剧中虽然钟晓芹和陈屿二人以离婚收场的原因是各方各面的。

但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长期以来无论是语言上,还是身体上严重欠缺的互动,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部分。

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对于这方面很多人还是难以启齿的,我们律师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也曾遇到过因为“无性婚姻”而想要离婚的,可是在面对律师时,刚开始他们往往都不愿意主动说明,反而是在律师们慢慢的去了解主动去沟通之后,才会去说明真实情况。

我想这些也可能是因为中国以往的教育,让我们觉得这件事情我们不能很直白的去表示。

李银河也曾说过:“性在中国从来是可做而不可言的,是每个人内心阴暗角落中隐藏的‘肮脏’小秘密。”

但总的来说,性是一门科学,应该去科学看待,而不是总是掖着藏着。

在心理学上,有这样一个著名的观点:人的性欲不止是纯粹的性欲,它在人的层面上说,是转化关系,人格化关系的工具。

也就是说,性是男女情感关系的一座桥梁,是伴侣建立亲密关系的愿望和手段。

可倘若夫妻之间,连肢体接触都变成了一种奢望,又如何抵抗得了漫漫婚姻路。

就像日剧《昼颜》里,一向老实的纱和,和同样内向的北野裕一郎,最后都双双出了轨。

只因他们在各自的婚姻里,因为伴侣一味的忽视和冷漠,长期没有得到身体的满足。

所以总的来说婚姻还是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去经营的,如果只是一味的逃避婚姻中出现的问题,最后可能还是会走向离婚。

所以性在婚姻中重要吗?

答案是肯定的。

在美国纪录片《一周性爱改善实验》中,节目组邀请了10对夫妻参加实验。

在一周的时间内,无论白天发生什么、有没有吵架,晚上都要进行夫妻生活。

这听起来或许挺不浪漫的,但事实总是喜欢打人脸。

一周之后,10对夫妻的关系都有了不同的改善。

有的夫妻说在这一周的时间里,他们学会了更好的沟通,学会了换位思考。

有的夫妻学会了包容和体谅,感觉比以前更加了解对方、欣赏对方。

如果你觉得这样强制性的自己做不到,那就试试从每天的小事做起。

韩国视频《你变了,我们离婚吧》有这样一个桥段:夫妻俩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平淡日子,老公最终厌倦并提出了离婚。妻子同意了,只提了一个要求:“接下来的一个月,每天都要抱我,亲我,牵我的手,说我爱你。30天后,就离婚。”

最开始的时候,老公还挺不适应的。

但是慢慢的,他好像又找到了他们俩热恋时的那种感觉。

之前被他忽略掉的妻子对他的关心和爱,他又再一次深深地感受到了。

最后离了吗?

当然没有。

其实这也是我们婚姻律师愿意看到的,我们也并不想用离婚还是不离婚两个选项去框定当事人的问题,大家追求的,不过是对当事人而言的“完满结局”。

当然也不是说所有的婚姻没有性,就都走不下去了。也有夫妻在双方自愿并平等地对“无性”事实享有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了无性婚姻,这本身只是一种夫妻生活的个人选择。

但如果长期处于非自愿无性的状态,被拒绝一方会感到自尊感被破坏、降低自我评价、无法在婚姻当中感受到快乐,同时也会更多地考虑离婚。

那么一旦当事人真的最终还是要走向离婚的地步,那么就可能涉及一些问题,所以根据我们接触的一些案件,有些当事人提出过的问题,我们做了一个总结,关于无性婚姻大家可能会存在的问题。

1、无性婚姻可以申请婚姻无效吗?

部分无性婚姻可能涉及到一方具有性能力丧失等疾病,但并未事前告知婚姻另一方导致无性婚姻的问题。目前来说,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且针对婚姻效力认定的部分不适用调解。

一经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婚姻无效,那么婚姻将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只能称之为同居。

同居期间涉及到的财产,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2、无性婚姻可以要求赔偿吗?

现行规定中,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的,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无性婚姻本身不包括在这些法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理由当中,因此无法要求赔偿。

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双方协议分配,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因为自己在离婚当中没有过错,在诉讼中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适当照顾。

3、无性婚姻能否视为夫妻感情破裂

“无性婚姻”并没有被规定为“感情破裂”的情形。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了“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因此,“无性婚姻”是否能被看着是“感情破裂”,这就属于法官自由裁量的范畴。一般来说,法官在处理因“无性婚姻”起诉离婚的案件中,往往会依自由裁量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4、遭遇无性婚姻,法院能否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互相享有配偶权,包括另一方有与对方同居的义务,也包括夫妻间的性生活、共同寝食和相互扶助等权利。

一方没有任何理由拒绝尽夫妻间的性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性义务,甚至可以看成是一种精神虐待或家庭暴力(冷暴力)。

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无性生活的婚姻可以判决离婚,但早在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对旧法所做的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这种情况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只是离婚当事人对自己提起的诉讼主张必须向法院提交合法的证据。

无性婚姻的取证非常难,一般来说可以考虑从这么几个角度入手,取得证明对方有生理缺陷的证据,比如医疗机构的就诊记录,同时要证明就诊有一定时间段,难以治愈。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所以取证异常艰难。

同时无性婚姻也表现出了个体情况的复杂和多样,在司法实践中这样的公开案例也较为少见,一旦真的由于无性婚姻走到了离婚的一步,可以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最后,关于婚姻,大家还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在我们评论区下方留言,或者直接私信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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