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笔钱刚刚“落地” 它↓就↓是 失业补助金 这是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重要举措 快来看看这笔钱能不能帮到你吧~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之一: ①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我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 (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②2020年3月至12月,在我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即领取最后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且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注:2020年2月(含)以前以及2021年1月(含)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不属政策实施范围。) 向上滑动查看举例说明 一、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王2019年9月参保后停保, 2019年10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6个月(2019.10-2020.3)。可以申领。 2.小陈2020年2月参保后停保,2020年3月起计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11个月(2020.3-2021.1)。不能申领。 二、举例说明2020年3至12月期间停保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是否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1.小钟2020年2月参保缴费后减员, 2月有缴费, 3月无缴费。不能申领。 2.小刘2020年3月减员, 2月有缴费, 3月无缴费。 可以申领。 三、举例说明2020年3月至本市发文之日符合条件的能否补发失业补助金。 申领时为参保就业状态的,除审核停保减员动作是否发生在2020年3月至本市文件印发之日期间外,还需审核相应时间段是否存在未缴费的月份。 小马3月份停保,3月、4月、5月未缴费,6月重新参保就业,可领取3、4、5月的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满1年及以上(含外地转入年限,下同),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可按规定的标准同时享受价格临时补贴。 缴费时间计算 👉失业人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如在外地有缴费年限,可先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再申请失业补助金。发放期间不办理转入转出。不得跨统筹区领取。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 需提交资料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身份证明原件; ②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申领时限 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办理渠道 ①线上办理: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登录粤省事、广东人社APP、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平台申领。 线上办理操作演示 一、通过“粤省事”小程序申领 来源:佛山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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