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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考察:为什么“消费者”总是女性?

 123xyz123 2020-08-08

仔细回顾一下我们所接受的文化观念,我们会发现当下所乐此不疲的消费行为依然存在着性别分化,消费者的形象常常以女性的身份出现:三五成群在光怪陆离的商场里游荡的是女性、广告中面对商品欣喜若狂“故作姿态”的是女性(相反男性却被塑造得冷静而克制,这一点以后会谈到)、抱怨伴侣不会逛街的是女性、因为购物而被苛责为虚荣浮躁的也多为女性……相反,男性则与工作联系在一起(父母辈:男孩子一定要事业有成,女孩子就随便了),而“会逛街”的男性和“闺蜜”这种具有性别含义的称号联系在一起。那么这些观念都是从何而来?

一、工作与消费的性别分工

凡勃伦(Thorstein B Veblen)在《有闲阶级论》中认为,消费并不只是为了获得生活所需,更多的是为了夸示自身所引以为豪的某些符号:经济实力、品味、身材等。消费作为夸示性的社会行为甚至可以追溯到茹毛饮血的远古时代。上等阶层的男性负责消费女性所生产的劳动产品,以宣示勇猛、尊严和特权;对于作为下等阶层的女性,消费仅仅只是维持其生存和劳动的手段。因此在消费品中也呈现了阶层的分化:女性和下等阶层男性只能消费生活必需品,不得消费奢侈品、上等食物和饮料——特别刺激品和酒。这也是造成女性被限制饮酒的历史因素。当然酒并不只是因为昂贵的价格才成为特权的象征,它还代表着生命的肆意挥霍和宣泄,这种挥霍只有特权阶层才能享有。因此约翰·博格(John Berger)一针见血地指出,“喝酒”是为了不让人们觉得自己是温顺和中庸之辈,即便真的不好喝也要假装喝得津津有味。

文化考察:为什么“消费者”总是女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夸示性的消费逐渐发展为“有闲阶级”的专利。有闲阶级不仅通过奢侈品的消费来夸示(有钱),而且还发展出各种文化活动(有闲):品评佳肴、熟稔礼仪(包括衣着得体)、运动、舞蹈、写作等……当然如果要炫富,最好的方式就是让别人代理消费和代理有闲,代理者则充当金主的附庸。大家也猜到,代理者成员包括金主的妻子,当然还有其他群体,比如没落绅士。后来这些没落绅士穿上制服,专职为金主提供服务(如管家、作战、狩猎),妻子留了下来,成为展示锦衣华服、缛礼烦仪的木偶。

文化考察:为什么“消费者”总是女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的中间阶级逐渐扩大。这些中间阶层由于环境逼迫和工作忙碌无心假装有闲,但为了让家庭能在无尽的比较中显得更体面,妻子承担起有闲的职责,比如购置美观的家具和得体的衣服。至此,(西方)社会便形成了消费和工作的二分,女性负责消费购物,男性则负责工作。

二、购物与性欲

消费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传统的百货公司和购物中心。二者在实际的运营和组织形式方面略有区别,但本质上差异不大——皆为现代城市供以消费休闲的视觉宫殿。19世纪开始,“消费的城市景观”不断发展,奢靡逐渐民主化,女性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女性不仅是百货公司的常客,还被百货公司确立为时尚的权威:在消费阶层,女性被赋予了“有闲”的地位,她们从杂志、商店、电影等方面获取灵感来为时尚指标编码(The Shopping Experience,1997,p56-91)。

文化考察:为什么“消费者”总是女性?

与此同时,精明的设计者不仅有意识地把百货公司建造得极尽奢华与舒适,也不余遗力延伸自身的景观空间,购物、展览、博物馆、公园、电影院,甚至还有充满异国情调的“他者”文化:印度舞蹈、阿拉伯商品、土耳其宫殿(Selfridges百货公司)。这样又便于女性集中在一个地方闲逛,减少疲劳。其次,百货公司配备大量的女性雇员,在接待上尽量照顾到每一位“闲逛的女人(flaneuse)”。

文化考察:为什么“消费者”总是女性?

让社会观察者焦虑的是,百货公司会模糊阶层区分、纵容“不正当的邂逅”。百货公司也有意识地将自身打造为优雅宽敞的交际圣地,女性从窒息的环境中解放出来,在其中独立而自由地探险,去阅读充满性意味的宣传语,尽情沉溺于看与被看、窥淫与自恋的幻想,还能来点儿无人监督、甚至是有点危险的社交艳遇。至少从这个时候开始,购物就已经和性“暗通款曲”,甚至可以说购物促进了女性的解放。

在当时,这种松散的、自由的、“挥霍的”、非泰勒式的购物行为就引起了男性的不满:男性在泰勒主义的程序中透不过气,女性在消费的职责中自由而愉悦。学者对此也充满了焦虑:这种挥霍会不会是一种道德沦丧?

左拉在《妇女乐园》里也将女性购物者描写成秩序丧尽的贪婪动物:“她们突然攻夺了整个空间,在那安营扎寨,就像一个入侵的游牧民族”。这样的指责其实显得十分迂腐,实际上这背后表达了男性控制权的丧失。女性对珠宝美服的追求,不仅被读解为提高自身地位的企图,还有不受约束的性的欲望。精神分析家认为,这份性的自由,再加上女性在购物中自由饱满的姿态和过人的经验,使得男性无意识地将女性购物者当成前俄狄浦斯的母亲,他们始终感受到了威胁,无奈而又嫉妒。

三、逛街的性别分化

在网购普及化的当下,女性依然乐意在购物广场里逍遥徜徉。尽管丑陋的消费社会使得所有人都“愉快地”卷入其中,男性依然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逛街当中。双方的观念究竟有何不同?

在目前的文化环境中,逛街依然是具有性别含义的:如果一位男性“擅长”逛街,我们不会认为这是“女人的”表现,但也不会把它当做呼吸一样自然(比如开明的人会觉得这是个优点)。但仍有不少男性在心理上会对逛街保持着距离,他们会无法理解:明明网购就能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浪费这个时间去逛街?而且一逛就好几个小时,结果却什么都没买呢。

文化考察:为什么“消费者”总是女性?

区别就出现在这里。我们可以用工具性和情感性这两个概念去做个简单区分(The Shopping Experience,1997,p.166-176)。男性会认为,购物仅仅只是在以不浪费时间为前提的基础上获得自己所需,他们并不会将“闲逛”看作逛街的本质和真正的乐趣所在;而且与其为了货比三家而四处闲逛,不如多花点钱把时间省下来做正经事。实际上这是由于消费和工作性别分工所导致的男性意识形态:因为在传统上,男性必须通过工作来适应社会,于是自然而然地把逛街纳入到“工作框架”中,用效率和理性来考量逛街(比如花最少的时间和精力买到合适的商品),因此也会不自觉地将老一套的“非理性”指责女性。

女性则把“闲逛”当做逛街的本质,一是认为只有和物品的直接接触才能激起其中的“购买欲”和安全感;二是不论有没有买东西,女性都会在逛街中投入充分的精力,把它看做娱心悦目或消愁释愦的休闲活动,其本身就已经具有极大的诱惑力。所以在女性看来,还不如把男人撇在家里,找闺蜜去逛街。

当然如果要深究,我们会发现其中暗藏着两种哲学思维的斗争,这里先不予赘述。

四、结语

这篇文章笔者其实酝酿已久。因为在消费成为时尚的当下,以消费为专题对文化和流俗观念进行解读或谱系能给予更多的启发。当然这种解读是一项大工程,至少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应该认识到,使得“女性是消费者”这种观念得以巩固的并不是超历史的、无世界的女性主体自身,而是诸多复杂的历史因素和社会文化因素;同时,一些对女性消费的误解和偏见也应该被扬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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