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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休书|男人真的能三妻四妾吗?聊一聊礼法如何约束婚姻的?

 瓜子心 2020-08-08

引言

氏族是我国旧封建社会的基本生存单位。中国一开始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围绕牺牲祖先和扩大后代的使命而建立。通过对中国最早社会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研究,认为旧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受父系氏族制度的影响很大,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特征,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提出了建议。

婚姻是组建家庭并为子孙后代延续的唯一途径。随着社会制度的变迁,中国一开始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继续发展和完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诞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封建制度的产物,但它也已成为维持父权制和封建统治的工具。在中国社会的历史舞台上,在婚姻方面的行为准则表现出强烈的封建色彩。

拜堂

婚姻的原始起源是两种性别的结合和再生产,但人类婚姻不仅是物理的结合,而且还是新的社会关系形成的根源。与西方社会相比,从概念形式到制度设计,包括婚姻生活和价值取向,中国婚姻是重男轻女。在一开始中国人的概念中,婚姻的意义和功能一直被定义为两个姓氏的组合,这两个姓氏是从祖先的庙宇继承而来的,并繁衍后代。这是父权制的概念。因此,建立婚姻需要两个条件。家庭婚姻的目的是牺牲对祖先和后代的追求。通过对我们国家的结婚关系确立的简要分析,试图揭示一开始中国的严格的契约制度,以便了解父权制思想对我们国家产生深远影响的基础。

婚姻是每个小家庭的开始,是全国最小的单位。为了确保每个小家庭的稳定和社会安宁,许多国家已将婚姻法作为部门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并将专门调整婚姻关系和某些关系相关家庭,在中国一开始的社会也是如此。

一夫一妻制

一、古代婚姻制度的壮大

中国在婚姻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因其包办婚姻的形式而受到现代社会的批评。但是,在长达近两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中,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作为其重要的制度支持之一具有不可否认的作用。在婚姻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在我们国家,也经历了这一现代化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国婚姻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中有一个理性因素,结合现代婚姻和爱情中出现的问题,找到一个可以结合的地方,这样就能启发整个社会。

婚姻有其特定的社会和文化背景,受到我们国家一开始文化的独特影响,是传统文化的产物。古老文化是小农经营,小农意识的特征是定居文化,土生土长在哪里长大就在哪里生活。整个生活圈相对封闭,人口流动性小,通讯接口狭窄,信息流通不便,这是一个封闭的熟人社会。家庭的地位和声望直接影响他们的个人生存和发展。生存的需要决定了家庭标准。在封建社会中,道德舆论的力量非常强大。因此,它非常重视道德的作用,可以看作是长期社会生活实践的产物。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它具有长期的合理性和及时性。它也源于它尽可能平衡各方利益的关系,因此引起了几代统治者的钦佩和对世界的承认。

婚书

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发展初期

据史料记载,一开始社会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最早的记载是西周时期,秦时代的婚姻登记制度也最早。婚姻的建立必须由政府登记。在此期间,男性优越和女性自卑的特征在家庭生活中尤为突出。在家庭或家族中没有地位。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中规定的克夫和其他犯罪是当时捍卫男性权利的重要体现。

汉代重视与部落教育保持社会关系,婚姻立法具有浓厚的道德色彩。在三个王国,两个金朝南北朝时期,他们非常重视门第和家族。这个发展时期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深受父系氏族制度的影响。婚姻更多地用于扩展子孙后代的正式工具,以扩大氏族的力量。男性父母在婚姻中的地位不可动摇。

注重门第

(2)中期发展

隋唐时期的封建社会发展进入鼎盛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迅速,民间社会生活更加开放,包容。妇女在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中的地位得到了改善,对结束婚姻的要求也有所提高。要缔结婚姻,需要结婚证和就业证明。在两个宋朝,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主要遵循唐朝。但是,出现了一些发展,主要是在限制近亲的婚姻方面。宋朝的法律制度规定,不得穿五件衣服通婚。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观念的进步,妇女在婚姻生活中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她们具有一定的离婚权力。

(3)后期发展

元代把游牧民族的习惯法带到了中原。首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要有结婚证书,并且具有法律效力。明代基本上遵循唐宋时期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并规定了合法的结婚年龄,直到清朝进入习俗为止:十六岁的男性和十四岁的女性为结婚的法定年龄。同时,清代在法律上正式确认了父母的结婚权。

古代相亲

中国一开始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发展与封建王朝的发展息息相关。小农经济在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男性父母在家庭和家族中拥有绝对的发言权。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在形式和内容上都体现了维持丈夫权力和男性父母权力的特征。尽管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妇女的地位在发展的中后期得到了改善,但对妇女权利的承认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月老

二、古代婚姻制度的基本元素

如上所述,中国一开始社会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发展的主要特征是在不同的社会阶段表现出不同的内容。在封建王朝的统治下,任何社会制度的存在都只能由封建王朝的统治者用来维持统治工具。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根据封建王朝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封建统治者在寻求王朝统治的手段时,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已成为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工具。以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我国建立的父权制是封建社会发展的基础。从宗族的角度看,封建社会具有严格的宗族等级和权力共享。无论是为了牺牲祖先,扩大氏族还是扩大氏族的需求,一个稳定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都是先决条件。

其次,中国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在缔结和解除婚姻方面都高度重视程序性和礼仪性。从结婚的角度来看,早婚程序要求结婚的六礼,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在发展的后期,非常重视婚书等形式要求,另外,强调不同的状态。例如,结婚的妻子和妾采用不同的婚姻程序。在汉代,乱妻妾位是犯罪。结束婚姻的过程十分繁琐,就持有形式而言,娶妻,生子都是家族事务。在离婚法规方面,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例如"七出","义绝"等很多明确的规定。

嫁娶

三、从现代眼光看古代婚姻制度

在中国社会,儒家的宗法思想主导着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婚姻的最终目的是祭祀祖庙并继承家庭血统。妇女在婚姻中的作用是确保实现这一目的。相比之下,西方人深受宗教的影响,人们相信上帝创造了他们的婚姻。神社结婚的目的首先是彼此作为生活伴侣并一起为上帝服务;第二,组建家庭并发展事业,传给子孙后代,做虔诚的后代。因此,在西方人看来,繁衍后代的最终目的是要有虔诚的后裔来侍奉上帝。因此,对继承人的血统没有严格的要求,可以通过收养子女继承人来解决无子女继承人的问题。

教会法还规定,所有男性不育或不育都可以采用。因此,教会将收养条例纳入了婚姻法的范围,其中规定,非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权利,这是相当先进的,大大丰富了后来的婚姻法的内容。但是,这种观点在中国是绝对不可想象的,而中国最早是一个非常重视血统的社会。整个社会认为,只有同一个祖先的后裔才能被奉献,他们共同祖先的圣洁才能被奉献。其次,在中国社会,婚姻双方无权决定自己的婚姻。父母同意是建立婚姻的重要条件。父母决定并安排了孩子的婚姻。在西方,由于教会确立了"同意原则"作为建立婚姻的有效要求,因此,当事方在婚姻中具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

媒婆

在12世纪,有相关条文明确规定,如果两个人能在一个证人的见证之下表示同意契约,婚姻就建立了,并且由于胁迫或重大误会而产生了同意的意识。同一原则是婚姻的有效要素,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圣帕特里克教堂法指出,在建立婚姻的过程中,父亲应听取女儿的意见。"神学家格拉蒂安也清楚地表明,神的意志高于一切。父亲不能强迫女儿嫁给她不喜欢的人。这赋予了当事方自由决定其婚姻的权利,这可以说是向契约婚姻的过渡。与中国一开始的强迫婚姻相比,这种进步是不言而喻的。第三,在中国,妇女与丈夫结婚,结婚后成为私有财产,她们由丈夫统治和管理。

《礼记》中说:"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男性优越于女性自卑的概念表明,中国妇女在婚姻和家庭中处于被压制的地位。妻子没有主动离婚的权利,但丈夫可以提出离婚并依法与妻子离婚,并有主动离婚的权利。丈夫是妻子拥有者,妻子大多是在摆布,他们接受丈夫放弃的事实,而妇女的自主权却很谦卑。相比之下,西方人的婚姻观念深受基督教的影响,他们认为夫妻的婚姻状况是平等的,而且两者彼此需要。

结婚流程

中国的婚姻不仅延续了子孙后代的需求,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封建制度的限制。在中国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中,妇女的地位未被承认。中国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以儒家的父权制思想为主导,并受到小农经济发展缓慢的制约。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女性角色对创造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影响很小。婚姻的主要目的是扩大后代,扩大宗族势力。妇女在婚姻中的作用是确保实现这一目标。

尽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开放程度在中后期有所提高,并且妇女在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中的地位有所提高。例如,自宋代以来,妇女已经获得了一定的离婚权,但是相对于男性父母的身份,中国妇女的地位是谦卑的。现代社会提倡男女平等。不要使用太多规则来强迫女性结婚,以使女性在婚姻中获得应有的地位。此外,我们必须继承中国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优良传统,例如重视婚姻程序和礼仪。这些准则已经不复存在,但我们仍应把握其本质,抛弃糟粕,从而改善现代生活。

古代新娘

结论

在中国,地理环境被高山包围,地域辽阔,土壤肥沃。这种地理环境决定了以耕作和乡村生活方式为特征的中国生产方式,并孕育了等级制的父权制和家庭。以民族结构为特征的国家结构形式。这使中国人敬畏和崇拜的实体只能是一个真实的人,这个人是创建部落和拯救祖先的权威人物。在西方社会,西方人崇拜上帝。因此,道德统治着中国的精神世界,而西方人则重视宗教,导致中国与西方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大相径庭。

古时结婚布置

作为一个有着深厚历史底蕴的古老国家,历史发展带来的痕迹不可避免地深刻地烙印在民族特色上。即使在文明的现代社会中,在中国,父权氏族的思想仍然广泛存在于当前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中。以民族特色为基石建立的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具有鲜明的区域性。以血统为纽带的婚姻家庭关系已成为构成一个庞大的社会体系的重要骨架。法律制度的演变实际上是一个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过程。在充分尊重每个社会属性的前提下,最终将保留具有强烈民族特色的特征,并保留不合理和反文明的落后体系。它最终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或消亡。

永结同好

当然,从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向现代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转变是中国社会和中华文化的变化所致,这无疑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从农业社会向工商业社会的转变带来了一系列社会生产和生活条件的变化,交通和通讯的改善,人员的大规模流动,医疗保健的发展,人类预期寿命的延长,以及传播伙伴的流变学。这种变化改变了一开始婚姻所针对的农业社会中的一系列常规问题。包办婚姻和婚介作为主要在婚姻方面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已大大降低。

参考文献

《礼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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