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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每日一税】《个人以股权抵偿债务应缴个人所得税》

 每日一税 2020-08-10


【20200810   每日一税】

个人以股权抵偿债务应缴个人所得税

文/李冼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2312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个人以股权抵偿债务,需要缴纳个税吗?这个问题非常有必要弄清楚。现就该话题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若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个人以股权抵偿债务,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近日,不少人咨询这个问题。

      因此,这个问题有必要弄清楚,搞明白,算是对大家的统一回复。

      一、案情简介

      王老五和王小二于2010年共同出资实缴1000万元成立A公司,其中王老五占股70%,王小二占股30%。2020年7月,由于王小二欠王老五资金900万元3年未还,后经王小二、王老五协商并签订协议,约定以王小二持有A公司20%的股权抵偿王老五全部债务。

       问:王小二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二、案例解析

    (一)个人以股权抵偿债务应缴个人所得税

       王小二持有A公司20%的股权抵偿王老五900万元,属于股权转让行为,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小二持有A公司20%的股权计税基础=1000*20%=200(万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900-200)*20%=140(万元)

      法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二)王小二应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王小二以股权抵偿债务,抵偿债务时,扣缴义务人王老五未支付现金,无法履行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应由王小二在2021年6月30日前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A公司主管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8版)》(主席令第九号)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三)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王小二以股权抵偿债务自行申报缴纳个税140万元,不属于代扣代缴个税行为,不得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支付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四)超期限未申报个税的风险

       王小二以股权抵偿债务,未在2021年6月30日前自行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将按规定追缴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纳税人未按照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将按规定追缴税款和滞纳金,并给予0.5倍到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责。

       (五)股抵债协议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股抵债协议时,建议明确扣缴义务人王老五无法履行扣缴义务,由王小二自行申报纳税。若王小二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导致税务机关对王老五罚款的,王老五有权按罚款金额向王小二追偿。

       提醒:个人以股权抵偿债务,应按规定期限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思考:个人取得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请说明您的观点和理由。

       欢迎您给我留言。

       后语:很多朋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在看”的习惯,真心希望大家在阅读后顺便点“在看”,以示鼓励!在探索税法奇妙的旅途中,我是您的向导,而您的成长则是我的指南针。

       感谢您关注《每日一税》,您的私家税务管家《每日一税》愿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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